“全国性法律优先”、“实体法优先”、“国际法优先”、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以及新法优先于旧法原则适用的前提是“同一制定机关针对同一事项” ①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比如《保险法》对于保险公司没有规定的,适用《公司法》 ②新法优先于旧法:这里所说的新法优于旧法适用所针对的行为或事件,均是在这些法律生效期间所发生的,与后面法的时间效力所提及的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所针对的行为或事件发生的时间完全不同。 ③同一制定机关针对同一事项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殊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④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