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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述而不作”正义

 阳谷人说论语 2023-07-15 发布于山东

子曰:“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窃比于我老彭。”

理解“述而不作”,重在“述”、“作”二字。“述”皇侃释为“传于旧章也”,朱熹释为“传旧而已”,杨伯峻译作“阐述”。再朔其源,班固《汉书·儒林传》载:“周道既衰,坏于幽、厉,礼乐征伐自诸侯出,陵夷二百余年而孔子兴……究观古今篇籍,……于是叙《书》则断《尧典》,称《乐》则法《韶舞》,论《诗》则首《周南》。……皆因近圣之事,以立先王之教,故曰:'述而不作,信而好古'。”显然,班固这里把“述而不作”理解为叙述而不创作,这也成为至今注“述”为阐述的源头。

《说文解字》解“述”曰:“述,循也。从走,术声”。刘宝楠沿用《说文》的释义解为循旧。可以说,这已从字源学上讲明了“述”字的本义。

《论语》中“述”字出现共三次,另外两次:

原壤夷俟。子曰:“幼而不孙弟,长而无述焉,老而不死,是为贼。”(宪问篇)

子曰:“予欲无言!”子贡曰:“子如不言,则小子何述焉?”子曰:“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阳货篇)

“长而无述”是孔子批评原壤未承继父道父业。“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意思是,天并没有立言,但四时照样运行,百物照样生长。所以子贡你应该像四时、百物那样能自为地存在,不要完全遵循我的话来做。

《礼记·中庸》出现“述”字四次,是先秦典籍中使用 “述”字最多的。

子曰:“素隐行怪,后世有述焉,吾弗为之矣。君子遵道而行,半途而废,吾弗能已矣。”

子曰:“无忧者,其惟文王乎。以王季为父,以武王为子。父作之,子述之。武王绩大王、王季、文王之绪。”

子曰:“武王、周公,其达孝矣乎。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

仲尼祖述尧舜,宪章文武。上律天時,下袭水土。

“后世有述焉”是此种诡异之行在后人中被继承。“子述之”、“述人之事”皆指继承未竞之事业。“祖述”《中庸章句集注》解曰:“祖述者,远宗其道。宪章者,近守其法。”可见当时“述”即遵循、继承之意。

《诗经·邺风·日月》:日居月诸,东方自出。父兮母兮,畜我不卒。胡能有定?报我不述。

“述”,《毛传》、《诗集传》均解为“循”,“不述”即“不循”。《郑笺》:“不循,不循礼也”;《诗集传》:“不循,不循礼也”。从全诗来看,以“不循礼”解“不述”,很讲得通。而“循”也即“述”之本义。

《乐记》中“述”字出现三次:

故钟鼓管磬,羽钥干戚,乐之器也;屈伸俯仰,缀兆舒疾,乐之文也;簠簋俎豆,制度文章,礼之器也;升降上下,周还褐袭,礼之文也。故知礼乐之情者能作,识礼乐之文者能述。作者之谓圣,述者之谓明。明圣者,述作之谓也。

这里,礼乐之文的“屈伸俯仰,缀兆舒疾”、“升降上下,周还褐袭”是礼乐的实践形式,只能在是遵行中传承,不能在言语中相传。再者,“圣”指圣人,“明”指明君、贤臣。口头传叙不是君臣的职责,他们的责任是继承古人的良好作为。所以,“述”是继承而非传叙。

《尚书·五子之歌》:“述大禹之戒以作歌”。

句中的“以”字表明,“述大禹之戒”是“作歌”的依据,故“述”与“作”不是并列或承递关系。这样,训“述”为“依循”方是文理以及逻辑上的正解。

通过辨析先秦典籍中的“述”字语段,“述”字在先秦最主要的义项就是“循也”。那么,“述而不作”之“述”,也应该作“循”解。结合《孔子家语·困誓篇》“述先王、好古法”的话语,“述”的正确解释就是循旧、承古。

再来看“作”。《乐记》言:“王者功成作乐,治定制礼。其功大者其乐备,其治辩者其礼具。”《中庸》:“非天子,不议礼,不制度,不考文。”可见,制定礼乐是天子、王者之事,孔子曾言:“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显然,孔子不会越权制定礼乐,这一点他自己及其学生都心如明镜,自然也无意制作或创新礼乐,且孔子自言“好古”,因此,对周公之制不作改变是其非常明显的宣示。

综上,“述而不作”是孔子政治理想的表达,并非阐述经典而不创作或循旧而不创制礼乐的自白。孔子“述而不作”,是政治追求,与著述没有关系。

注:观点参见周远斌《“述而不作”本义考》,原文见(《理论学刊》2006年1月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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