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唐代宰相采取的是委员制而异于两汉的领袖制。 2、共有三个衙门:中书、门下、尚书,此三个部门的职能外加御史台才等于汉代丞相的职权。 3、可见唐代丞相的分权。 4、一、 中书省---发令。 5、这些命令唐代叫做“敕”,虽以皇帝的名义发出,却不由皇帝拟定,而由中书省拟订。 5、其程序如下:由中书舍人草拟圣旨多份,称“五花判事”,再由中书令(中书省长官)或中书侍郎(中书省副官)选出一份并稍加润饰,成为正式诏书,接着由皇帝画一敕字成为皇帝的命令,最后下达门下省。 6、二、门下省---复核。 7、由中书省发出的皇帝命令,至此须经过复核。 8、若复核不通过则由给事中(有封驳权的官)批注送还中书省,称“涂归”,意思是要求中书省重拟。 9、若复核通过,还需侍中(门下省长官)或门下侍郎(门下省副官)签名,诏书才正式生效,然后下达尚书省执行。 10、若由皇帝直接发出命令,而没有中书、门下的印章,在唐代这被认为是违法的。 11、 三、尚书省---执行。 12、尚书省长官叫尚书令,李世民在做皇帝前曾任此职,所以其后朝臣无人敢再当尚书令,常虚悬其缺。 13、尚书省实权遂在其副官,称左、右仆射者。 14、左仆射管吏、户、礼三部,右仆射掌兵、刑、工三部,六部职能见《唐代中央管理制度小考》。 15、每部下有四司,共二十四司。 16、 政事堂---由于一道诏书要经过中书、门下两省才正式生效,为了方便就在讨论重大事件时,由中书、门下两省长官召开联席会议,会议所在称“政事堂”。 17、若一人身兼左右仆射,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也有权进入政事堂议事(由于尚书省的长官是虚设的)。 18、但在开元以后,仆射就不能进入政事堂议事了,尚书省变成一个纯粹的执行机关。 19、因此在唐代中书、门下的长官才是真丞相。 20、 再介绍一下御史台。 21、它分为左、右御史,左御史监察中央政府官员,主要是尚书省六部官员,而中书、门下省不在监察之列;右御史检查各地方官员,全国分十道,每道一个,称“观察使”。 22、这“观察使”本是中央的监察官,在各道巡查,后来就变成常驻地方的中央官了,无形中成为地方的最高长官。 23、假使他的任务是巡视边疆,在边防重地停驻下来,中央又赋予他全部权力以应付地方事宜,这即成为“节度使”。 24、节是当时一种全权的印信,有了它就可以调度一切,故称“节度使”。 25、由于其权力极大,所以逐渐演变成“藩镇”。 26、 唐代分九品官,一、二品官处以元老,不实际负责政治事务,即“三公”等衔。 27、以上所述的“三省六部一台”的第一把手都为三品官。 28、 除“三省六部一台”外的官职,多为闲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