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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的官员制度!

 lsc白雪飘零 2023-07-25 发布于云南

​1、 唐代宰相采取的是委员制而异于两汉的领袖制。

2、共有三个衙门:中书、门下、尚书,此三个部门的职能外加御史台才等于汉代丞相的职权。

3、可见唐代丞相的分权。

4、一、 中书省---发令。

5、这些命令唐代叫做“敕”,虽以皇帝的名义发出,却不由皇帝拟定,而由中书省拟订。

5、其程序如下:由中书舍人草拟圣旨多份,称“五花判事”,再由中书令(中书省长官)或中书侍郎(中书省副官)选出一份并稍加润饰,成为正式诏书,接着由皇帝画一敕字成为皇帝的命令,最后下达门下省。

6、二、门下省---复核。

7、由中书省发出的皇帝命令,至此须经过复核。

8、若复核不通过则由给事中(有封驳权的官)批注送还中书省,称“涂归”,意思是要求中书省重拟。

9、若复核通过,还需侍中(门下省长官)或门下侍郎(门下省副官)签名,诏书才正式生效,然后下达尚书省执行。

10、若由皇帝直接发出命令,而没有中书、门下的印章,在唐代这被认为是违法的。

11、 三、尚书省---执行。

12、尚书省长官叫尚书令,李世民在做皇帝前曾任此职,所以其后朝臣无人敢再当尚书令,常虚悬其缺。

13、尚书省实权遂在其副官,称左、右仆射者。

14、左仆射管吏、户、礼三部,右仆射掌兵、刑、工三部,六部职能见《唐代中央管理制度小考》。

15、每部下有四司,共二十四司。

16、 政事堂---由于一道诏书要经过中书、门下两省才正式生效,为了方便就在讨论重大事件时,由中书、门下两省长官召开联席会议,会议所在称“政事堂”。

17、若一人身兼左右仆射,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也有权进入政事堂议事(由于尚书省的长官是虚设的)。

18、但在开元以后,仆射就不能进入政事堂议事了,尚书省变成一个纯粹的执行机关。

19、因此在唐代中书、门下的长官才是真丞相。

20、 再介绍一下御史台。

21、它分为左、右御史,左御史监察中央政府官员,主要是尚书省六部官员,而中书、门下省不在监察之列;右御史检查各地方官员,全国分十道,每道一个,称“观察使”。

22、这“观察使”本是中央的监察官,在各道巡查,后来就变成常驻地方的中央官了,无形中成为地方的最高长官。

23、假使他的任务是巡视边疆,在边防重地停驻下来,中央又赋予他全部权力以应付地方事宜,这即成为“节度使”。

24、节是当时一种全权的印信,有了它就可以调度一切,故称“节度使”。

25、由于其权力极大,所以逐渐演变成“藩镇”。

26、 唐代分九品官,一、二品官处以元老,不实际负责政治事务,即“三公”等衔。

27、以上所述的“三省六部一台”的第一把手都为三品官。

28、 除“三省六部一台”外的官职,多为闲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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