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改风云公众号第1477篇原创文章 作者|知本咨询国企综合改革研究院 王冰玉 责编|亿亿 编辑|阿苓 笔者最近接触的几家科改企业,无论是已经入围一段时间的,还是刚入围的,对于科技成果转化咨询交流都是非常热情的,科技创新这个话题真的是经久不衰。 那今天笔者想强调一个主题,就是科技成果转化作价入股模式下,前端激励与后端激励并举的重要性。 01 前端激励笔者的前端激励,指的就是产权激励,针对产权激励就不得不提到科技成果转化很火的一个词,赋权。大家原本对于科技成果所有权的认知,就是认为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觉得理应属于公司的,赋权这件事到底如何搞? 查查公开案例发现,之前关于相关的案例是少之又少,尤其是我们国有企业的。 直至科技部等9部门印发《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科发区〔2020〕128号)提出了40家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开展试点,探索建立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的机制和模式,我们才发现近些年的相关转化路径的模式和案例,多了起来。也就涉及赋权的关键问题: 赋什么权?赋多少权?怎么赋权? 1、赋什么权? 毫无疑问的是,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 科技成果的转化过程必然离不开科研人员,只有科研人员才能了解这项成果的重要性与如何使用。 美国于1980年通过《拜杜法案》,法案的目的是实现产学合作,将专利授权下放给科研机构激活创新研发,通过专利成果向市场转换,带动创业和就业。
《拜杜法案》出发点是很基础的问题,谁能更好地管理新的发明,是政府吗?还是发明者自己? 据公开数据显示,1978年,美国的科技成果转化率是5%,《拜杜法案》出台后这个数字短期内翻了十倍,让美国重塑世界科技的领导地位。 科技创新最主要的特点是不确定性和积累性,我们不能人为地规定或要求必须要走的科技路线等内容,无法严格计划出未来的科技产出成果。 只有靠良好的技术环境、制度体系支撑,所以我国以及各省出台的一系列制度对科技成果赋权显得尤为重要。 2、赋多少权? 所有权可以全部赋权,也可以部分赋权。 128号文提到,归单位所有的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赋予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试点单位与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成为共同所有权人。至于具体的所有权权属比例,笔者认为这确实是一件见仁见智的事情。 按照严格的程序来说,企业和我们的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应按照相关管理规定签署书面协议,合理约定科技成果权属比例、转化收益分配比例、转化决策机制、转化费用分担以及知识产权维持费用等,明确转化科技成果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办理相应的知识产权权属变更等手续。 长期使用权方面,目前出台的政策,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省级层面,基本上对于使用权的约定都是赋予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不低于10年的职务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 3、怎么赋权? 笔者整理了下实施赋权的一般流程:
02 后端激励后端激励,指的是传统的科技成果作价入股转化过程中,转化后通过约定方式对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的收益分配方式,多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科技成果完成单位作价入股企业后所形成的股权收益,以协议约定的方式对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的现金分配; 二是科技成果完成单位作价入股企业后转让股权所形成的转让收益,对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的现金分配; 三是科技成果完成单位作价入股企业后,将所投资企业的股权转让给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之后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所获的股权收益。 笔者在本文想说的后端激励,不仅仅局限于科技成果转化中,科技成果完成人原本应分配的一定的收益,而是在变革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一些创新激励模式下,对科技成果完成人的后端激励。 比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收益分红的结合、赋权+约定收益的模式、赋权+转让+约定收益的模式、赋权和离岗创业转化路径等等创新模式的科技成果转化所带来的后端激励,相信对于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又是另一番的激励效果。
前端的产权激励和后端的激励对于操作上的理解来说,不同的是在于激励环节的选择。 对于科技成果转化作价入股,传统模式下仅有后端的激励环节,重点锁定在作价入股后所产生的收益,企业再按照约定的收益分配规则对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进行分配。 该种方式下,从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角度来看,作价投资无论是新设公司还是入股已有企业,流程复杂、收益周期较长,对于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的激励性有一定的滞后作用。 产权激励将激励环节提前至科技成果转化的前端,让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变成转化主体、责任主体,科技成果产权是科技成果转化的核心,通过科技成果分割确权消除“无权转、不愿转、不敢转”的顾虑。 作价入股方式下的产权激励更能将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所在单位、外部投资者紧密联系在一起,成为利益共同体。 前端激励与后端激励并举的激励模式,激发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性、创新性,拉长科技成果转化过程链条的激励环节,符合科技成果转化长周期、全流程的特点,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的“主人翁”意识贯彻始终。 各类型、各层次的激励政策对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的激励效果都不尽相同,前端激励与后端激励并举的激励模式,打通多环节激励方式与转化流程,在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应阶段得到一定的激励,能够一定更加高效的提高效率,激发活力,达到我们科技创新所想要达到的目的之一。 知识时代,人才是科技创新的第一要素, 人才是各个企业间创新竞争的一大资本。 未来如何让科技支撑经济社会发展,与经济有效结合,留住人才至关重要,如何更有效地激励人才也显得弥足珍贵。 混改风云新媒体 出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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