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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康德到胡塞尔:西方哲学认识论的两次转向

 Tomsp360lib 2023-08-04 发布于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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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论一直是西方哲学的核心问题之一。在西方哲学史的发展过程中认识论也随之不断发展,但是无论如何变化,认识论的核心问题——认识主体如何认识世界——始终未变。今天我们就简单梳理一下从亚里士多德到康德再到胡塞尔,认识论的两次转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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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亚里士多德
为了描述客观世界,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提出十个谓词描述世界的存在。这十个谓词因都具有范畴性质,因此称之为十范畴。在《范畴篇》中,他区分了十个范畴:实体(本体)、关系、数量、性质、时间、地点、姿态、动作、遭受、状况。在这十个范畴中实体是最为核心的范畴,其余九个范畴都是对实体的描述,必须依赖于实体而存在。这十个范畴是作为存在的最一般的规定性而具有本体论意义,是存在的规定性的最高的种。
亚里士多德的本意是描述客观世界,从而追问存在的问题。为了解释存在,亚里士多德提出了实体的范畴概念,把研究存在的问题转化为研究实体的问题。自此亚里士多德也奠定了后续西方哲学认识论发展的基本方向主客二元论的认识理念,并影响了认识论两千年的发展走向。
通过亚里士多德的范畴表可以看出客观世界是独立于认识主体存在的,亚里士多德的十个范畴解释的是客观世界自身的存在方式,与认识主体没有关系。而且在这里亚里士多德也已经预设了实体的存在,认识主体要做的只是研究实体而已。
但是在亚里士多德的认识论中没有解决下面的几个问题:
1)实体的存在问题悬而未决;
2)如果范畴解释的是独立于主体存在的客体的自身存在方式,那么认识主体如何与客体发生关系,这也就是17世纪唯理论所面临的的质疑;
3)亚里士多德认为范畴是概括经验材料的结果,那么亚里士多德同样无法解决17世纪经验论所面临的的问题——偶然性的经验如何为普遍必然性奠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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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伊曼努尔·康德
从亚里士多德到康德,西方哲学所秉持的观点是知识必须符合认识客体——认识对象。在亚里士多德奠基的二元认识格局的情况下,就必然会发生唯理论面临的心外有物,经验论面临的偶然性如何为普遍性奠基的难题。
康德受到了哥白尼日心说的影响,以往人们认为太阳是围绕地球转动的,哥白尼指出不是太阳围绕地球转而是地球围绕太阳转。在康德看来之所以会出现认识论上的困境在于:以往哲学颠倒了认识对象和认识主体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不是知识必须符合对象,而是对象必须符合认识主体的先天认识形式。康德给出了认识主体的十二个范畴(先天认识形式),并证明了主体认识客体必须通过这十二个范畴(本段内容可以参考前文《重读康德,简析两大立法原则》《《纯粹理性批判》简析》)。
在康德那里我们的认识对象其实就在我们认识之内,认识对象并不是物自体,而是想象力根据感性提供的杂多表象综合而成的对象。物自体只是起到了刺激感性的作用,这也就回应了唯理论心外有物的问题。同时康德通过对知性活动的分析指出我们所有的感觉经验的材料都有范畴在作用,这也就是说我们经验到的感觉经验就已经有了一定的普遍必然性,这也就是偶然性的经验材料具有普遍性的理论根据。
康德和亚里士多德都在讲范畴,但是二者的本质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亚里士多德的范畴指的是世界自身存在的方式,与认识主体无关。康德的范畴是主体的认识形式,世界是由主体构建的,我们眼中的世界并不是它们自身的存在方式。康德以一己之力扭转了以往西方两千多年的认识格局。
康德调和了唯理论和经验论的矛盾,但同时也留下了物自体不可知的谜案。而且康德同样也没有解决实体的存在问题,因为康德仍旧在二元论的体系内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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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埃德蒙德·胡塞尔
我们来思考一个问题,我们眼前的桌子为什么而存在?多数人的答案可能是我们看到了桌子或者是我感觉到了桌子。
但是这里就存在两个问题:
1) 是因为桌子存在我们才能看到或者感觉到桌子,看到是结果,存在是原因,用结果去解释原因显然是不合逻辑的;
2) 如果看到就是存在,那么如果我没有看到这张桌子,桌子是否就不存在了。
胡塞尔解决的就是上面的两个问题。
在胡塞尔看来,传统的认识方式有着致命的缺陷:既然客体不以主体的意志为转移,那么认识如何能够确定它与被认识的客体相一致,它如何能够超越自身去又把握的切中客体。用胡塞尔自己的话说就是:内在之物在我之中,超越之物在我之外,既然如此,认识如何可能。(本段内容可参考前文《西方现代哲学的现象学转向——《现象学的观念》简析》)
现象学有句口号回到事情本身。即每一个原本给予的直观都是一个合法的认识源泉。将所有那些在直观中原本地展示给我们的东西就当作它们自身所给予的那样来加以接受,但也仅只是在其自身给予的范围内加以接受。而对于这个直观的背后是否有物自体,现象学毫不关心,认为那是超越之物。现象学研究的认识主体意识,故此也就不会出现主客二元的矛盾。
意向性是意识的固有属性,意识总是意向于某物的,但是不必有意向之物的存在。胡塞尔通过笛卡尔的道路确定了意识的存在是明确无疑的之后,以此展开了对意识的研究。外界事物是通过不同的方式(看、感觉等)给予到主体的,如此胡塞尔就解决了存在的问题,物体的存在在胡塞尔这里成了一种特殊的给予方式。
回到最开始桌子存在的问题。胡塞尔回答是我们看到了桌子,答案虽然一样但是内核却变了,因为我看是桌子存在的前提,看到是桌子存在的表象。对于胡塞尔而言,我们看不到桌子,那么桌子就是不存在的。有点王阳明心学的味道。
那么胡塞尔如何解决唯我论的问题呢?胡塞尔给出的解释是,这个世界不是由我一个人构建的,而是大家一起构建的,这就是现象学所谓的主体间性的概念,简单一点说是,我看到了桌子,可能证明不了桌子是真实存在的,但是大家如果都看到了桌子那么桌子就是存在的。但是我看到桌子于我而言桌子就是存在的。
四、总结
亚里士多德认为世界是独立于主体存在的,不以主体的主观意志而转移,范畴描述的事客观世界自身的存在方式;康德认为客观世界必须符合主体的先天认识形式,范畴描述的是主体眼中的物自体的存在方式。胡塞尔认为主体是客体存在的依据,从而将认识活动限制在主体的意识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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