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协议约定房产归一方所有,但是未过户,约定是否有效? 请大家注意,因为房产归属不一样,有两种结果。 如果约定的房产属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婚内协议的约定有效。 如果约定的房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那么这样的婚内协议的约定,和赠予协议是一样的,赠予人是可以在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予的。 相关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进行约定。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大家可以简单理解: 婚内协议约定的房产为一方个人财产,权利人在过户前有任意撤销权。 婚内协议约定的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便不过户也不能撤销。 律师建议: 如果签署了婚内协议,涉及一方个人房产的情况下,建议是完成房产过户的登记手续。 如果不能办理过户,可以考虑将婚内协议进行公证,经过公证的婚内协议或者是赠与协议都是不能撤销的。但是要考虑公证的费用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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