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目的:确立XXXX有限公司方法学验证标准操作规程,使方法学验证规范化。2.0范围
3.0职责QC负责对适用范围内的分析方法进行验证; 质量管理部负责监督本规程的实施; 4.0定义
5.0规程验证目的:
验证原则:
5.1验证程序 无论是新方法的开发还是对原有方法的修订,都意味着变更,都需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实验室验证,以证实该变更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即证明该方法能够达到检验的预先目的。 当引入的分析方法没有任何变更,可直接在实验室全面实施时,虽然该方法已经进行过验证,但由于本地实验室的各种客观条件(如仪器、试剂、外界温湿度变化等)可能与原方法提供不同,检验员对检验方法及操作标准的理解和认知程度也可能存在差异, 这些原因均可能造成检验偏差的产生,故应在使用前对所引入方法进行必要的转移或确认,以确保方法可以在本地无误实施。 各国药典或行业法规指定的检验方法,可视为已经过验证,但需参考方法确认进行药典或法规方法的引进确认。 若原方法已经过验证,则只需依据原方法的验证报告进行方法转移,不再进行全面完整的验证;对以往老产品的分析方法,如原厂无力或无法进行方法转移,可用方法确认替代。 由于物理量的检验(如pH、粘度、相对密度、颜色等)通常只是纯粹的测量,其基本理论已经过多方验证,所以无需再验证、确认或转移。但必须保证测定值在所使用仪器量程范围内,仪器必须定期校验且校验结果符合要求。 5.2 人员及设备的要求: 人员应有相应的教育背景,接受过方法验证的系统培训,具备丰富的检验知识及熟练的 检验技能。 设备应定期校验且校验结果符合要求。 5.3验证方案 所有自行开发的分析方法或对原方法进行的变更,均需进行完整全面的验证。对于HPLC、GC、IR等测定方法,还应进行系统适应性测试,系统适应性测试应满足该方法适应性项下各项要求。 验证的数据要求: 视检验方法的不同特点,对验证数据的要求也不同,有的要求得到精确的检验结果,也有的要求对方法的属性进行主观评价。考虑到这些差异,在提出方法验证的数据要求时,只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就不同的方法给出不同的验证方案。如下表给出了常见分析方法所涉及的验证数据要求:
分析方法的有效性:有效性只能在实验室中确认,所以圆满完成此类研究的文件也是判定方法是否适用于其用途的基本依据之一。现行的药典方法也不例外,同样也必须在实际使用条件下证明方法的适用性。 预验证:系指在正式验证前进行的实验,目的是收集证据,以初步证实该检验方法可以达到预期要求。预验证主要用于自行开发的分析方法实验,对于引进的分析方法,可参照原供户方法验证报告直接进行验证。自行开发的分析方法通常要经历三个步骤:
一个检验方法的开发要获得成功,预验证中最重要的内容就是该方法的专属性及准确度测定。完成这两项工作后,须进行评审。如满足要求,可进行简单的线性和范围实验,以确定方法最终验证的范围,此时根据“6.3 验证方案的确定”来判断方法类型,确定验证方案,制订验证草案,然后严格遵循验证草案实施验证;如不满足要求,则应重新设计检验方法后再次进行预验证。 5.4验证操作程序及要求 准确度:
精密度:
专属性:
检出限: 一、仪器分析的处理方法:
二、非仪器分析的处理方法
定量限: 一、仪器分析的处理方法
二、非仪器分析的处理方法 用已知浓度的被测物,试验出其能以较好的准确度和精密度检测出的最低浓度或量。 范围: 应根据分析方法的具体应用和线性、准确度、精密度结果和要求确定范围,如50~150%和80~120%等。 线性: 在检测范围内,增加适当系列浓度,照“准确度”项下方法分别验证回收率,每个浓度的供试品溶液应平行制备两份并分别测定两次,计算回收率。如范围为50~150%,增加75%和125%;范围为80~120%,增加90%和110%。加上准确度测定的数据(共至少5个浓度),必要时可作适当数学变换(如进行双对数变换等),绘制回归直线,计算线性相关系数(R)。 稳定性: 将新制成的一份供试品溶液及可能存在的一份对照品溶液重复测定2次,作为初始值。根据期望的可稳定储存期限,在一定条件下(室温或冰箱中)储存一段时间,在这一段周期中至少安排间隔测定两次,计算数次测定结果与初始值的最大绝对偏差及所有结果的相对标准偏差。 色谱测定一般考察储存24小时的稳定性,需要注意主成分的含量稳定性,同时还需注意是否有新降解产物的出现;若检出新降解产物,应不大于主药含量的0.03%。光谱测定一般考察储存8小时后结果即可。 耐用性: 有意识在可接受范围内稍微变化操作条件(如液相色谱可以变动流动相的配比、pH、离子强度、柱温、流量、检测波长、进样量、梯度曲线等;溶出度可以变动转速、搅拌时间等),一般每条件在范围内考察3~5个变数,将得到对检测结果的影响以图表形式表现,如色谱需考察选择性、分离度、拖尾因子、理论板数等的变化。结果间的绝对偏差与精密度相结合来评价便可获得方法的粗放度。经试验,应说明小的变动能否通过设计的系统适应性试验,以确保方法有效。 取样效率(只针对设备清洁验证的检验方法验证): 在清洁验证的方法验证中,须测量棉签或冲洗溶剂的取样效率。测量方法如下:在清洁验证专用钢板上,在10×10cm的面积内涂上一定量已知浓度的标准溶液,晾干后,用事先经相应溶剂润湿过的取样棉签或一定量的冲洗溶剂按照《清洁验证取样程序》擦拭取样。然后按照待验证方法中所述方式进行处理,制备供试品溶液,重复制备6份,每份测定一次,计算各供试品溶液中被测物的回收率,所得单个棉签回收率结果均须大于60%。 5.6再验证 在下列情况下需要对检验方法进行再验证 ①仪器更新或经过大修(控制、电路部分全面更换); ②对检验方法获得的结果作趋势分析,发现系统误差; ③对检验规程进行修订或检验条件发生变更; ④经过一段时间使用后对检验方法应再验证。再验证的计划和实施办法应根据具体情况制订,不宜制订统一尺度。 验证参数及其接受标准 对清洁验证中分析方法的验证,其验证参数可参照表2中的第1类方法的标准适当放宽。下面列出了常见验证参数的可接受标准。 6.0附录N/A 7.0相关的记录表格N/A 8.0培训范围
9.0参考及相关的文件
10.0修订历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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