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三权: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 《土地承包法》解释的比较清楚了。 所有权: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 承包权:农民所有。1978年,安徽小岗村打破吃大锅饭效率太低做法,分田到户,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家家户户按人头分田,提高种地积极性,一直持续至今,所谓种“承包田”。 经营权:农民“承包田”可以自己种,也可以流转给个人、合作社、企业来种。比如很多地方引进的农业公司,地不是他们的,流转农民的承包地搞经营,种玫瑰、搞养殖。再比如,当下火热的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地整出来后,引进社会资本搞农业产业运营,社会资本享有经营的权力。 宅基地三权:所有权、使用权、资格权。 所有权:农村集体组织。 资格权:宅基地资格权,农民有申请宅基地的资格权力。 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进入市场,可以给别人来使用,比如流转给公司来搞民宿,说的是公司有使用权。 结论:三权说的其实规定的是三种关系,国家/集体、农户、社会分别享有的权力,只有权力界定清楚了,大家才能各得其所,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力才会明晰,避免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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