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个业主留言, 大概意思就是今天的标题内容, 很多业主居然没有理解业委会的作用, 这里我认为有必要单独写一篇内容, 以正视听,业委会不是管理业主的组织机构, 更不是社区居委会,社区,或是街道的角色, 业委会不是管理机构,它是民间组织, 在法律关系上类似民间协会组织, 是民政局登记的民间合法组织, 业委会各地登记机关应该是住建系统的某个科室, 登记之后就是合法组织,可以行使业委会的权力。 这个行使权利很明确,是行使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大会决策事务, 业委会不经业主大会授权,不可以随意决定小区事务的, 这些常识性的内容很多小区成立业委会没有具体内容, 这就造成了业委会成为业主监督的法外之地, 所以我们看到有些小区的业委会开始贪污腐化, 原因就是对业委会的法律关系不够清晰, 或是对业委会这块的小区公约不够细化,缺少相关制约条款, 业主才是小区的主人,业主大会投票类似人大会议, 通过人大会议决策才能形成法律,法规, 同理,通过业主大会决策才能形成小区公约的形成, 成为小区内部的宪法,只要合法, 都可以按照小区业主意愿形成书面文件, 这个原则是基于民间法无禁止,即可为, 而对于公权力部门,法无授权,即不可为, 这层关系大家一定要搞清楚。 同时业委会不是街道审批形成, 而是指导流程合法形成的, 这里的关系一定要搞清楚。 如果你们的小区业委会在管理业主, 不通过业主大会就决定一些花钱的事务, 这个一定是有问题的,涉嫌违法, 基本上是属于业委会知道而你们不知道, 他知道他在干什么,而你们以为他这么做是对的, 这样的业委会要尽快修正,修改小区公约, 对于违法贪污或是有嫌疑的,可以要求公开, 对有些问题比较大的,直接可以起诉, 永远记着一点,你不关心你的权益, 别人就会肆无忌惮的替你行使你的权益, 不要最后发现别人损公肥私,又开始当键盘侠, 发现问题不对,马上制止,每个业主都有这个权利, 因为小区是全体业主公有共享的经济组织, 更是所有业主的私人财产,对于任何损害你私人财产的人, 你都不敢作为,我只能说你是个好人。 小区整体未来需要花钱的地方很多, 把钱,监督权,决策权牢牢掌握在全体业主手中, 才能保证未来小区的利益最大化, 凡是和这个背道而驰的任何行为, 都是有潜在恶意的行为, 数字化的设计之初就是完全考虑到这些问题, 因为没有谁可以把全体业主搞定, 虽然我们还有很多不完美, 但是在局部问题上,尤其是在物业问题上, 业主拥有最大的选择权,主动权,监督权, 好好行使自己的权利, 就可以解决掉90%以上的问题。 业委会是个重要节点, 业委会不是替代业主决策的, 业委会是执行业主大会决议的执行组织, 业委会也需要被监督 如果你的业委会不愿意,那么一定有问题, 各位有什么问题可以留言, 我会就我知道的情况给大家一个解决问题的方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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