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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州”和“府”的区别

 联合参谋学院 2023-11-05 发布于重庆

中国古代的'州'和'府'的关系错综复杂,每个时期都有每个时期的特色,必须从各个时期的历史中加以区分。

'州'的概念很早就出现了,古代中国习惯称为'九州',有'禹贡九州'之说,不过这只是一个笼统的称呼。'州'的设置始于汉武帝时期,汉武帝建立刺史制度,分天下为十三州,每州派刺史一人代表朝廷监督地方。这时的'州'只是中央临时划分的监察区域,并不是一级地方行政区划。东汉末年,黄巾起义后,群雄割据,军阀混战,州逐渐演化为实际的地方行政区划,相当于现在的省。州的长官为刺史(或州牧),下辖数郡,郡下再辖数县,形成州--郡--县三级地方行政区划。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魏晋南北朝时期。

东汉行政区划图

隋朝统一后,对混乱的州郡县进行裁并整合。隋文帝时,废除了郡制,改为州县二级制,以州直接统辖县。隋炀帝继位后,不久将所有的州改为郡,实行郡县二级制。唐朝初年也沿用隋朝的州县二级体制,基本没有动。后来由于隋朝行政划分整合的一些州管辖地区太大,唐朝在州一级之上设置了一个监督部门--'道',类似于汉武帝时期设置的州刺史部。而在道之下一些重要地方又设置了'府',唐朝开元元年(713年),改雍州(首都长安所在)为京兆府,这是'府'成为行政区划的开始。这样,府和州成了同级行政区划,不过,府是在重要地方设立的,如长安、洛阳、成都等重要城市,这些城市等于是现在的首都和省会等,地位重要。也有些在边疆重镇设置,如安西都护府,有护国保疆、巩固国防的作用。因此,府的实际级别和官员配置上要略高于'州'。

唐朝中期(开元年间)行政区划图

宋朝时期,把唐朝的'道'这一级别,改名为'路',让后把'路'的职权一分为四:安抚使负责军事、转运使负责财政、按察使负责司法、常平使负责民政,四个官员并列,互不统属。州府还是按照唐朝的行政区划划分。这样,宋朝的地方行政区划就是:路(长官:安抚使、转运使、按察使、常平使)——州、府——县三级。府的行政级别和州同级,区别在于府的实际地位略高,大多数是朝廷重视的战略要地才设府,如开封府、大名府等。

北宋行政区划

北宋时期重要的府

元朝行政划分十分混乱,建立了行省制度,行省本来是中书省的派出机构,后来演变为省级划分,要比现在的省大不少。省以下设路、府、州、县,路归省管,府和州有的归路管,有的归省管,还有的州归府管。府和州的行政划分也比较混乱,一少部州和府是同级行政区划,大部分的州成了府以下的行政区划。

元朝的行政区划

明朝废行省、设三司,设置了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和都指挥使司,分管一省行政、司法、军事,民间习惯仍称省。明朝的地方行政区划,一级为省,长官是布政使,省以下的行政区划,一般是府,府下设州,州又有直隶州和散州的区别。一般情况下,州是隶属于府管辖的,可有些州是省直辖的,这就是直隶州,直隶州是直接隶属于省的,并不归府管辖,自然就不存在隶属的关系了。而散州是属于府管辖的。直隶州下辖数县,而散州有些领县,有些不领县。这样明朝地方行政区划就形成了:省(布政使)--府--县或省(布政使)--府--散州--县或省(布政使)--直隶州--县三种地方行政区划。

明朝时,河南布政使司分府图

清朝基本沿用了明朝的行政制度,不过也做了一些改动,散州不再领县。行政架构如下:省--府或直隶州、直隶厅。府以下按照这样配置,府--散州、散厅、县。

1820年,清朝嘉庆年间全图

清朝时期的安徽省行政区划

清朝时,安徽省下设庐州府、凤阳府、安庆府、徽州府、太平府、宁国府、池州府、颖州府、六安州、广德州、泗州、滁州、和州。

通过历代行政区划划分我们可以清楚的了解到,'州'最早是作为省一级行政单位出现在历史上的,起始于东汉末年,到唐朝时期,'州'的地位下降,成为地区级行政单位,同时出现了同级别的'府'。按照唐朝建立'府'的初衷,是将京畿重地以及政治、经济、军事的重要地区设置为'府',而较为次要的都是'州',府的官员配置等级要高于州的官员配置。到了明清时期,'府'的设置成为地区级行政的主流,而一些偏远的直隶州、直隶厅则和府同级,一些散州、散厅则在府的管理之下。也就是说'州'和'府',都相当于现在的'市',只不过地位不一样的市而已,现在的'市',都有直辖市、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地级市、县级市等的区别。所以,区别府和州,就要看它每个朝代的地位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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