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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帅 | 黄鳝嘴文化的时空框架及其变迁

 寂寞红山 2023-11-20 发布于北京
1981年至1983年,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对宿松黄鳝嘴遗址进行了三次发掘,简报认为遗存呈现出一定的复杂性,代表一种新的文化类型[1]。此后,相关遗存在大别山东南麓地区多有发现,但其面貌特征始终不甚清晰。直至黄梅塞墩遗址发掘材料的公布[2],该类遗存的内涵得到了极大程度的补充,也使得其作为一支独立的考古学文化,即黄鳝嘴文化为学界所认可。本文以现有的发掘资料与研究成果为基础,对黄鳝嘴文化的分期与年代进行再讨论,同时结合遗存的分布情况,对其时空变迁与动因及其同薛家岗文化之间的关系进行初步探究。
一、黄鳝嘴文化遗存的分组
至目前为止,除塞墩遗址与黄鳝嘴遗址外,太湖王家墩、枞阳小柏墩、安庆墩头以及怀宁孙家城等遗址亦有黄鳝嘴文化遗存发现,但相关资料并不丰富。因此,本文选择以塞墩、黄鳝嘴作为典型遗址进行分组,再将其余遗址的遗存逐一加以对应分析。
(一)典型遗址遗存的分组
1.塞墩遗址 从发掘报告所发表资料看,塞墩遗址共发掘黄鳝嘴文化墓葬60座,其中56座有陶器随葬。根据鼎、豆、单耳罐等典型陶器的形态特征与组合关系,本文将56座墓葬中的52座划分为四组。M129、M130、M198与M214由于随葬器物不典型、数量少等原因无法划归入四组中。
第一组,包括M40、M43、M45、M116、M144、M149、M192、M196、M203、M232、M233、M236、M237与M238共14座墓葬。该组墓葬随葬陶罐形鼎的形态瘦高,颈部较长,腹部较深,凿形足与弓背形足并存;多见附宽面台座状两段式柄的垂棱钵形豆与喇叭形柄的弧腹、折腹钵形豆;单耳罐口径较大;陶器器身多饰凹弦纹、成组的圆窝纹或窝点连线纹(图一,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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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组,包括M4、M7、M16、M22、M33、M35、M38、M49、M50、M117、M122、M124、M126、M139、M142、M161、M163、M166和M168共19座墓葬。该组墓葬随葬陶鼎的形态较第一组略显矮胖,仍可见弓背形足;垂棱钵形豆豆柄台面较窄,两段式特征稍弱,弧腹、折腹钵形豆豆柄上部多饰一周矮凸棱;单耳罐口、腹径相当;器身纹饰特征与第一组相同(图一,8~14)。
第三组,包括M2、M23、M24、M26、M27、M121、M146、M173、M190、M201与M202共11座墓葬。该组墓葬随葬陶鼎的整体形态更显矮胖,不见长颈的罐形鼎及弓背形鼎足;垂棱钵形豆未见,其余各类型豆柄上部凸棱稍高;单耳罐口径多与腹径相当或略小;纹饰较前两组趋于简化,鼎多素面(图一,15~19)。
第四组,包括M34、M39、M48、M120、M147、M153、M177和M182共8座墓葬。该组墓葬随葬陶鼎多呈扁鼓腹,不见弓背形足;豆柄上部凸棱近似算珠形;单耳罐口径略小;纹饰特征与第三组相同(图一,20~24)。
塞墩遗址的墓葬间仅见以下几组叠压打破关系:M105→M122,M119→M147,M121→M129,M198→M236,M199→M147。其中M105、M119、M199未发表材料,M129与M198皆不见典型器类,因此并无参考意义。而上述各组墓葬中,第四组墓葬随葬器物的形态特征及器物组合都与薛家岗文化极为相近,因此有理由认为本组墓葬的年代最晚。再结合器物演变的规律,可知第一组墓葬应当最早。
通过观察对比塞墩遗址第2~4层与诸灰坑出土的遗物,不难判断它们所呈现出的文化面貌基本一致;其中的典型器物,如罐形鼎、豆口沿、豆柄以及红顶碗、钵口沿等,均表现出相似的年代特征。就层位关系与陶器形态而言,它们与第一组墓葬属同一时期。
此外,文化层中出土的部分陶器并不见于墓葬中,如腹部饰附加堆纹的鼎、釜、多孔钵形器以及双耳罐等。这一现象表明黄鳝嘴文化的日用陶器与随葬陶器在形态与组合上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但囿于材料单薄,暂无法展开详细论述。
2.黄鳝嘴遗址 共发掘黄鳝嘴文化墓葬17座,其中15座的资料已发表。墓葬均叠压于第1层下,打破第2层,彼此间无叠压打破关系。根据器物形态与组合,参考塞墩遗址墓葬的分组情况,可将黄鳝嘴遗址的墓葬划归至三个年代组。
第一组,包括M2、M4、M5、M6、M7、M11、M14和M16共8座墓葬。本组墓葬的随葬器物特征与塞墩遗址第二组墓葬相同(图二,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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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组,包括M3、M10和M15共3座墓葬。随葬器物特征与塞墩遗址第三组墓葬相同(图二,7~9)。
第三组,包括M1、M8、M9和M17共4座墓葬。随葬器物特征与塞墩遗址第四组墓葬相同(图二,10~12)。
黄鳝嘴遗址第2层出土陶器主要包括罐形鼎、鼎足、双耳釜、碗及盆等。T5②:1与T3②:4罐形鼎的形态与第一段墓葬中的同类器相近,而T1②:3颈腹分界较为明显,参考塞墩遗址的分组,可知其年代应稍早。双耳釜这类器物,在塞墩遗址文化层中亦有发现。因此,第2层既包含有与第一组墓葬同一时期的遗物,也有较其更早的遗物。
(二)其他遗址遗存的分析
1.王家墩遗址 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于1983年对太湖王家墩遗址进行了试掘[3],其中第4层的部分出土遗物属黄鳝嘴文化。
将王家墩遗址仅见的1件鼎T1④:16(图三,1)与塞墩遗址的同类器进行比较,可知其形态与塞墩遗址第三组的M27:11极为相似,侈口,仰折沿,鼎腹斜直,下腹弧收略显折,圜底,鼎足横截面呈椭圆形。覆碗状的器盖也多见于同期墓葬中(图三,2)。值得注意的是,T1第4层中亦有薛家岗文化的陶球出土(图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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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柏墩遗址 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于1981年对小柏墩遗址进行了调查与试掘[4]。小柏墩遗址采集的陶罐形鼎(图三,4、5),在塞墩遗址及黄鳝嘴遗址可见与其腹部形态相似的同类器。采集的遗物中亦有弓背形鼎足(图三,6),曲弧腹圈足杯也是黄鳝嘴文化的典型器物(图三,7)。此外,遗物中还可见饰锥刻图案的盆、饰凹弦纹与按窝的豆盘以及环形罐耳。
根据上述各类器物形态的类比,可知小柏墩遗址的黄鳝嘴文化遗物年代大体与塞墩遗址第一、二组相若。
3.墩头遗址 安庆市博物馆曾于1987年对墩头遗址进行过试掘,2004年,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又联合安庆市博物馆对其进行了复查[5]。
墩头遗址鼎足多饰按窝、戳印纹,其中成排的三角形戳印纹特征明显,如采:1(图三,8)与采:11(图三,9),可见于塞墩遗址文化层中。而盆形豆采:19(图三,10)与黄鳝嘴遗址M4:3形态相似,两者年代应相近,即与塞墩遗址第二组墓葬相当。
4.孙家城遗址 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于2007~2008年对怀宁孙家城遗址进行了发掘,简报将早期遗存、中期遗存分别称为“孙家城一期文化”“孙家城二期文化”,并将最晚期的遗存归至薛家岗文化早期,同时提出孙家城一期文化属于黄鳝嘴文化[6]。
检索简报中“孙家城一期文化”遗物,可知其中至少包含了三种不同文化传统的陶器。鼎足弯曲呈“S”形的罐形鼎T3⑬:5、凹弧腹盆T3⑪:56以及扁鼓腹圜底罐T2⑩:18等,均可见于北阴阳营文化[7]。折腹罐形鼎、束颈罐形鼎、釜形罐、饰纵向凹槽的凿形鼎足以及绘勾连“S”形纹的彩陶片明显带有侯家寨文化的风格[8]。至于弓背形足罐形鼎如T2⑪:3(图三,11)与T3⑪:53(图三,12),无疑属黄鳝嘴文化。由于材料的限制,该遗址黄鳝嘴文化遗存的年代上限暂时难以判断,从T3出土陶鼎的形态看,或同塞墩遗址文化层与第一组墓葬相当;而从弓背形足罐形鼎看,其年代下限不会晚于塞墩遗址第二组墓葬的年代。另据简报所述,该遗址还出土了戳印纹陶鼎足、凹沿面盆以及戳印纹盆等相当于塞墩遗址第一组与第二组的器物。
“孙家城二期文化”的遗物中,并未见典型的黄鳝嘴文化陶器,反而可以更多地看到长江下游诸文化的影响。简报亦称,“釜形鼎、釜形罐、豆等与太湖和宁镇地区同时期的文化具有较多的相似性”[9]。这类遗存的文化归属问题仍待资料进一步发表后进行讨论。
二、黄鳝嘴文化的分期与年代
(一)黄鳝嘴文化遗存的分段
通过上文的分析,目前所见的黄鳝嘴文化遗存的年代对应情况已比较明晰。在此基础上将上述遗存划分为四段。
第一段,以塞墩遗址第一组墓葬和第2~4层为代表,黄鳝嘴遗址第2层部分遗物属此段,小柏墩、墩头与孙家城遗址亦可见本段遗物。第二段,以塞墩遗址第二组墓葬、黄鳝嘴遗址第一组墓葬为代表,黄鳝嘴遗址第2层部分遗物属此段,小柏墩、墩头与孙家城遗址亦可见本段遗物。第三段,以塞墩遗址第三组墓葬、黄鳝嘴遗址第二组墓葬为代表,王家墩遗址亦可见本段遗物。第四段,包括塞墩遗址第四组墓葬与黄鳝嘴遗址第三组墓葬。
(二)黄鳝嘴文化的分期
上述第一、二段器物所呈现的文化面貌与第三、四段有着较大的差异,主要体现在部分原有器类如垂棱钵形豆的消失,新器类如高圈足盘的出现。第一、二段遗存中的弓背形鼎足于第三、四段不见,已为凿形足所代替。此外,第三、四段器物的纹饰整体上也不如第一、二段繁缛。
但第三、四段中的典型陶器大都由先前的同类器演变而来,核心的器物组合,即鼎、豆和单耳罐等同第一、二段保持一致;二者的陶系也基本不存在差别,均以泥质灰陶、黑陶及夹砂红褐陶等为主。再参考整体的文化特征,第三、四段应为黄鳝嘴文化向薛家岗文化过渡阶段的遗存。而认定一类遗存能够作为某种考古学文化典型遗存的重要标准,是其在年代及地域上具有质的相对稳定性,故不宜将那些处于前后文化临界域,无特有文化内涵的中和性、过渡性遗存独立为新的考古学文化[10]。因此第三、四段遗存仍属于黄鳝嘴文化的范畴;它们与第一、二段遗存的差异,存在着分期的意义。
综合以上分析,可将第一、二段遗存划分为黄鳝嘴文化的早期,第三、四段划分为晚期。自第一段至第四段均可见的陶器有由长弧颈演变为束颈的鼓腹罐形鼎、单耳罐、弧敛口与折敛口钵形豆等,另有部分罐形鼎和圈足杯也大体呈现出较为完整的演变序列,它们可以作为典型器物来揭示黄鳝嘴文化的发展脉络(图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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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黄鳝嘴文化的年代
黄鳝嘴文化诸遗址中,仅塞墩遗址公布有碳十四测年数据(表一)。其中,三座墓葬人骨标本的数据明显偏晚,可能与样品受埋藏环境中的碳酸盐、游离氨基酸和腐殖质的污染,致使其碳十四年龄偏年轻有关[11]。根据来源于文化层、属黄鳝嘴文化早期一段的其余6个测年数据,本文认为黄鳝嘴文化的年代上限应当在距今6200年左右。
表一 塞墩遗址黃鳝嘴文化遗存碳十四年代测定数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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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鳝嘴文化的下限年代没有测年数据供参考,可借助陶器的类比加以推定。黄鳝嘴文化晚期遗存中出现的一类高柄盘形豆,系太湖流域崧泽文化的典型陶器,于后者中演变脉络清晰,时代特征显著,能够作为重要的参考。塞墩遗址黄鳝嘴文化晚期四段的豆M177:4(图五,1),从其豆柄中部略呈亚腰状的形态以及纹饰上看,年代大致相当于东山村M15:12[12](图五,4)、南河浜T401⑨:1[13](图五,5),分属东山村遗址第一期第2段、南河浜遗址早期二段,相当于崧泽文化早期中晚段;而薛家岗文化最早的单位,如薛家岗M5[14](图五,3)、王家墩M1(图五,2)等出土的同类豆形态与前者基本无异,其年代应当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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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鬶的有无是区分薛家岗文化与黄鳝嘴文化遗存的重要标准。该类陶器形态酷似崧泽文化的陶壶附以三足及器把,或以马家浜文化的陶盉为祖型,其在大别山东南麓的出现应当同样是受到了崧泽文化的直接影响。薛家岗M5:1、天宁寨M6:1[15]等薛家岗文化早期陶鬶的形态,与东山村遗址第一期第2段的M90:60近乎一致,年代也应相去不远,同上述陶豆反映的年代关系相契合。
有关崧泽文化的绝对年代范围,学界已有较为充分的讨论。参考东山村、南河浜等崧泽文化遗址的测年数据及陶器类型学分析,崧泽文化的起始年代应在距今6000~5900年,而其下限年代,大致在距今5300~5200年。考虑到崧泽文化的发展脉络,其早期中晚段应在距今5700~5600年间。黄鳝嘴文化晚期四段的年代与薛家岗文化形成的年代,都应落在这一区间内;而薛家岗遗址发掘报告认为薛家岗文化的年代上限为距今5500年,塞墩报告也得出了类似的结论,将两文化过渡的年代推定至距今5500年,可能偏晚。此外,上述陶豆所呈现出的年代特征表明,薛家岗文化的形成并不迟于黄鳝嘴文化的完全解体,下文中亦会就此详细论述。因此,将黄鳝嘴文化的年代下限划定至距今5600年为宜。
综上,本文认为黄鳝嘴文化的年代为距今6200~5600年。
三、黄鳝嘴文化的时空变迁及其动因
基于上文的分期结果,结合各期段遗存在不同遗址中的分布,可对黄鳝嘴文化的时空变迁进行初步的梳理。
早期阶段,黄鳝嘴文化的地理分布范围几乎覆盖大别山东南麓、长江以北的冲积平原,文化面貌极具地域特色,且相对稳定,应是其蓬勃发展的时期。随之而来的,是以定远侯家寨二期、肥西古埂早期[16]以及含山大城墩一期[17]等遗存为代表的侯家寨文化兴起于东北方向的巢湖流域和淮河中游地区。侯家寨文化遗存在该地区直接叠压于双墩文化遗存之上,文化面貌也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对后者的承袭,应当是在后者基础上的进一步发展。而侯家寨文化中常见的一类罐形鼎,如侯家寨H5:4与H5:5、大城墩T17⑫:99,鼎腹形态与作为黄鳝嘴文化典型陶器的同类器极为相似,敞口,束颈,鼓腹,饰多周凹弦纹;与此同时,弓背形鼎足也可见于相关遗存中,如古埂T1③:26。此外,侯家寨遗址出土的盆形豆如T3②:126与塞墩遗址早期二段的M33:4形态一致,也应来自于黄鳝嘴文化。由此可见,黄鳝嘴文化在其早期时对侯家寨文化存在着较为强势的影响,并可能直接推动了侯家寨文化的形成。
晚期阶段,黄鳝嘴文化的分布范围明显存在向西南收缩的趋势,相应地,受其影响而形成的侯家寨文化也迅速式微。根据已刊布的材料,黄鳝嘴文化晚期三段遗存东北分布至王家墩遗址,墩头、孙家城与小柏墩遗址皆不见这一时期的遗存;至晚期四段时,该类遗存则仅可见于塞墩与黄鳝嘴两处遗址(图六)。诚然,具体的分布范围还有待于新材料的补充,但其反映的现象应当是客观存在的。将黄鳝嘴文化时空分布的态势与其文化面貌的变迁加以联系,不难对这一现象做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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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鳝嘴文化晚期遗存中,可见少量的凹弧腹盆形鼎,如塞墩M121:1(图七,2),类似器物多见于崧泽文化中,如东山村M90:61(图七,8);晚期三段的折腹罐形鼎如塞墩M190:4(图七,3),也与东山村M95:12(图七,9)极为相似。上述凹弧腹盆形鼎、折腹罐形鼎的出现,伴随着早期数量众多的弓背形足罐形鼎的消失,仅有个别鼎腹的形态被保留下来,但皆附之以扁凿形足。此外,黄鳝嘴文化的鼓腹罐形鼎在晚期三段时形态变化明显,颈腹分界消失,且上腹不再饰以多周凹弦纹,至第四段时,最大腹径上移,已演变为圆鼓腹的形态,如塞墩M48:34(图七,1)。其与崧泽文化早期的部分罐形鼎趋于接近,如东山村M98:19(图七,7)、新岗M24: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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崧泽文化的高柄盘形豆(图七,10),在塞墩遗址黄鳝嘴文化晚期墓葬中亦有发现,如第三段的M190:5,第四段的M182:2(图七,4)、M177:4。崧泽文化中此类豆柄有着比较完整的演变序列,它源于马家浜文化的细高柄,在发展过程中上部逐渐鼓凸,腰部逐渐内收,且由弧转折,最终变为三段式。黄鳝嘴文化晚期三段的塞墩M190:5,豆柄更多地接近其原始形态,而且从纹饰上也更多地呈现出对黄鳝嘴文化早期装饰风格的继承,即饰连续的多周弦纹,组合以小型镂孔;而至第四段,无论是外形还是纹饰,都已与崧泽文化的此类豆柄无异。与弓背形足罐形鼎的消失相似,高柄盘形豆的出现也导致早期流行的垂棱钵形豆于晚期不见,应当代表着同种功能器类之间的取代。
黄鳝嘴文化晚期的部分墓葬随葬有束颈鼓腹罐,如塞墩遗址M24:1、M202:1(图七,5)。崧泽文化早期墓葬中可见大量形态与之相似的罐,只是多附耳鋬或腰脊,如东山村M92:11、M95:21、M89:17(图七,11)。塞墩遗址仅见一例随葬大口尖底缸的黄鳝嘴文化墓葬,即晚期四段的M48,东山村遗址可见3件同类器,分别随葬于崧泽文化早期墓葬M90、M92与M95中(图七,6、12);上述四座墓无一例外地属墓地中规模最大、随葬器物数量最多的一类墓葬,体现了存在于史前社会上层之间的远距离交流[19]。
因此,就陶器而言,黄鳝嘴文化晚期无疑受到了源于东方崧泽文化的强烈冲击,导致其面貌发生了突变,并可能使之逐步向西南方向收缩;但此时黄鳝嘴文化的核心器物组合均得到了保留,文化属性并未发生根本的变化。而在崧泽文化的持续输出下,薛家岗文化于大别山东南麓应运而生,并最终在本地取代了黄鳝嘴文化。
四、黄鳝嘴文化与薛家岗文化的关系
黄鳝嘴文化与薛家岗文化在陶器组合上的最大差异,也是区分二者的标准,是薛家岗文化有壶、鬶两类陶器作为典型器物。它们与上文提及的盆形鼎、折腹罐形鼎及高柄盘形豆均直接来源于崧泽文化,并且同崧泽文化的同类陶器保持着一致的演变趋势。而除却上述器物之外,薛家岗文化中的大量陶器皆以黄鳝嘴文化的典型陶器为蓝本进一步发展与演变而来。
黄鳝嘴文化晚期四段遗存中的束颈鼓腹罐形鼎,与薛家岗文化早期数量众多的同类器特征一致,最大径位于腹中部,附凿形足。而黄鳝嘴文化晚期的折敛口钵形豆,豆柄上端可见一周高起的凸棱,这一器物特征为薛家岗文化所延续,并由其进一步发展成算珠形凸节豆柄。薛家岗遗址M5出土的陶钵(M5:6),附以环形单耳,显然是黄鳝嘴文化因素的遗留,天宁寨遗址墓葬M6中也可见到形态与之相近者;同时也有部分钵未附耳鋬,其中天宁寨T2④:25器身形态与黄鳝嘴文化的单耳罐极为相似。因此薛家岗文化的钵应当由黄鳝嘴文化的单耳罐演变而来。此外,薛家岗文化中侈口、凹弧腹折收的圈足杯,如塞墩M134:4(报告称之为觯)与薛家岗M2:3,可从黄鳝嘴文化中找到原型;敞口、附鸡冠形单鋬的圈足杯,如塞墩M109:2,也应是来源于黄鳝嘴文化附宽扁环形单耳的同类器。
薛家岗文化与黄鳝嘴文化的葬俗也多有相似之处。如一些墓葬经烧燎,使用木质葬具并敷以青膏泥或黄胶泥等;两文化均流行单人仰身直肢二次葬,且头向东北方。由此可见,黄鳝嘴文化的主体部分由薛家岗文化所承袭,当不存在疑问。
依照上文就陶器类型学分析形成的认识,黄鳝嘴文化与薛家岗文化的相对年代仍有再讨论的空间。薛家岗文化早期的高柄盘形豆薛家岗M5:3(图八,2)与王家墩M1:3(图八,6)形态相同,而王家墩M2陶钵M2:2(图八,9)与薛家岗M5:6(图八,5)形态相近,只是未附耳鋬,三者的年代应大体相当。比较天宁寨遗址M6与薛家岗遗址M5的随葬器物,虽然前者中折腹盘形豆豆柄亚腰的状态稍微明显,然其罐形鼎、鬶以及钵的形态与后者几乎完全一致(图八,1、2、4、5、10~13),因此天宁寨M6亦与上述三座墓葬归属同一时期。从器物形态来看,此四座墓葬在目前已知的薛家岗文化遗存中年代最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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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墓葬中随葬的高柄盘形豆薛家岗M5:3、王家墩M1:3同黄鳝嘴文化晚期四段的塞墩M177:4、M182:2形态相似,年代也应相近。薛家岗文化最早期的束颈鼓腹罐形鼎如薛家岗M5:2、天宁寨M6:5,腹径最大处明显较黄鳝嘴文化晚期四段的塞墩M48:34偏下,反而更接近于该类器物在黄鳝嘴文化晚期三段中的形态,暗示着薛家岗文化中的此类鼎并非承袭自黄鳝嘴文化最晚期的遗存。
参考薛家岗文化典型陶器的演变趋势,可以判断M191、M231等墓在塞墩遗址薛家岗文化墓葬中年代最早。M191中,盆形鼎仍然保留着黄鳝嘴文化晚期四段凹弧腹的特征,但折腹盘形豆豆柄上部的算珠形凸节颇为明显;M231中也可见附以类似豆柄的折敛口钵形豆,而与之共存的壶形鬶已然演变为束颈、弧折肩的形态。二者在年代上均晚于前述四座墓葬,换言之,塞墩遗址并未有相当于这一时期的薛家岗文化遗存。此外,王家墩遗址T1第4层中也可见黄鳝嘴文化晚期三段的鼎与薛家岗文化的陶球共存。
综上所述,本文认为以薛家岗M5,王家墩M1、M2以及天宁寨M6为代表的薛家岗文化最早期遗存,应与黄鳝嘴文化晚期四段的年代相当,至少不晚于黄鳝嘴文化晚期四段的年代下限。意即薛家岗文化在大别山东南麓的兴起,并不晚于黄鳝嘴文化的彻底衰亡。结合上文有关文化变迁的讨论看,二者曾于大别山东南麓并行过一段时期(图九),直至薛家岗文化完全占据这一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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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结语
黄鳝嘴文化分布于大别山东南麓,以鼎、豆、单耳罐及杯等为典型陶器组合,文化演进脉络较为清晰。根据现有的材料,可将黄鳝嘴文化划分为早晚两期,每期各两段。晚期遗存与早期遗存间文化面貌有差异,体现在新器类的出现、原有器类的消失以及纹饰的简化等方面。参考测年数据与陶器的类比,可知黄鳝嘴文化的年代为距今6200~5600年。
早期阶段,黄鳝嘴文化的分布范围几乎覆盖大别山东南麓、长江以北的冲积平原,并向东北影响至巢湖流域、淮河中游地区,推动了侯家寨文化的形成。而自晚期始,黄鳝嘴文化可能存在向西南收缩的趋势,其原因应当是受到来自东方的崧泽文化持续且强烈的影响,以及该影响下薛家岗文化的兴起。黄鳝嘴文化的主体部分由薛家岗文化所承袭,但两者在年代上并非完全是前后相接续的关系,而是存在一个此消彼长的过程。


向上滑动阅读注释

[1]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宿松黄鳝嘴新石器时代遗址》,《考古学报》1987年第4期。

[2]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黄梅塞墩》,文物出版社,2010年。

[3]高一龙:《太湖王家墩遗址试掘》,见《文物研究》第一辑,黄山书社,1985年。

[4]a.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安徽枞阳、庐江古遗址调查》,《江汉考古》1987年第4期。

b.阚绪杭、方国祥:《枞阳县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调查报告》,见《文物研究》第八辑,黄山书社,1993年。

[5]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安庆市博物馆:《安徽安庆市先秦文化遗址调查报告》,见《文物研究》第十四辑,黄山书社,2005年。

[6]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怀宁县文物管理所:《安徽怀宁孙家城新石器时代遗址发掘简报》,《文物》2014年第5期。

[7]南京博物院:《北阴阳营——新石器时代及商周时期遗址发掘报告》第41、57、68页,文物出版社,1993年。

[8]a.阚绪杭:《定远县侯家寨新石器时代遗址发掘简报》,见《文物研究》第五辑,黄山书社,1989年。

b.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安徽定远侯家寨新石器时代遗址发掘》,《考古学报》2019年第1期。

[9]同[6]。

[10]张忠培:《研究考古学文化需要探索的几个问题》,见《中国考古学:实践·理论·方法》,中州古籍出版社,1994年。

[11]陈铁梅:《第四纪骨化石样品的多方法对比测年》,《第四纪研究》1990年第3期。

[12]南京博物院等:《东山村:新石器时代遗址发掘报告》第167页,文物出版社,2016年。

[13]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南河浜——崧泽文化遗址发掘报告》第90页,文物出版社,2005年。

[14]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潜山薛家岗》第75页,文物出版社,2004年。

[15]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安徽潜山县天宁寨新石器时代遗址》,《考古》1987年第11期。

[16]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安徽肥西古埂新石器时代遗址》,《考古》1985年第7期。

[17]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含山县文物管理所:《安徽含山大城墩遗址第四次发掘报告》,《考古》1989年第2期。

[18]常州博物馆:《常州新岗: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发掘报告》第129页,文物出版社,2010年。

[19]李新伟:《中国史前社会上层远距离交流网的形成》,《文物》2015年第4期。




作者:姚帅武汉大学历史学院

原文刊于:《考古》 2023年 第9

责编:昭晣 韩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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