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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常见证据的效力排名,从大到小

 案律 2024-01-11 发布于河北

关于具体证据:

1、政府出具的带公章的书面材料

这种材料属于书证,证明效力很高,毕竟是公权力单位出具的,基本没有推翻可能性。这种的取得也是最难,个人不太好取得,往往需要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2、公证书、诉讼中法院启动鉴定后的鉴定意见

公证书是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机关具有半官方半民间的性质;而鉴定意见,要注意此处指的是诉讼中法院启动的鉴定,作出的鉴定意见,而个人去找鉴定机构作的,容易不被认定。

3、电子数据和视听资料

就是关于电子信息类的,比如录音、录像、手机短信、网络邮件等,当事人比较好取得,要重点注意。

4、出庭的证人所作的证人证言

不出庭,大概率等于没作证。最好是出庭,结束后要庭审笔录签名画押的那种。注意,与当事人有特殊关系的证人的证人证言,效力会比一般的证人证言低。

关于证据种类方面:

1、原始证据大于传来证据

原始证据就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一手证据,比如合同原件;传来证据就是二手证据,比如合同复印件。

2、直接证据的大于间接证据

直接证据就是能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比如事发时的录像;间接证据就是需要结合其他证据,来共同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如有具体案件,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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