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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的《周易》观【上】

 A松毛岭634高地 2024-02-05 发布于山东

  《周易》是中国传统文化发展史上的一部重要原典,备受历代人士尊崇,涌现了不同理解视域下的《周易》观,引发了日新不已的易学延展长河,以此而对传统文化的形成与发展,发挥了其他典籍所罕能与匹的作用,赢得了“六经之首”、“大道之源”、“三玄之一”等美誉。生当南宋时期的一代理学宗师朱熹(1130年-1200年),基于以往的易学延展,以其高度的学术问题意识之自觉和鲜明的学术主见,本着尊重历史本真之所是的基本精神与为学态度,不盲从权威,不迷信成说,拨开以往理解、诠释繁纭复杂的重重迷雾,溯源析流,从探究“本义”的角度切入,正视、推重《易》的“本义”,并进而据以衡判各种对于《易》的理解、诠释,从而推出了他独具特色且深具影响力的《周易》观。这一诠释视域及《周易》观,自其面世之日起,即因朱子学术地位之显赫,而触发了来自正反两个方面的不同回响,称其激起了易学界的巨大震荡乃至带来了对理学后续发展的不小冲击,一点也不为过。因之,其对于易学与易学史的研究,对于宋明理学的研究,都属一个不可轻易越过、值得深入探讨的重要问题。有鉴乎此,本文谨据朱子的易学著作《周易本义》和《易学启蒙》,以及讲学记录《朱子语类》和书信的相关内容,尝试对此问题作一番粗浅的探讨。

   一

   朱子将他系统诠释《周易》的著作命名为《周易本义》,突显了《易》的“本义”,反显了易学发展演变过程中对于此一“本义”的偏离,昭示了他《周易》研究的“本义”切入点和究明“本义”的基本诉求,以此而确立起他的独特《周易》观。而对“本义”的探究,首先具体落实为对于《周易》成书、作者及其基本性质的分析。

   众所周知,传世的《周易》通行本,包括经与传两个组成部分。经即六十四卦的卦画与卦爻辞系列,分为三十卦的上经与三十四卦的下经两篇。传则有《彖传》上下、《象传》上下、《系辞传》上下、《文言传》、《说卦传》、《序卦传》以及《杂卦传》七种十篇,汉代之后称“十翼”。由《晋书·束皙传》所载西晋战国魏王墓《易》书之发现到近年来马王堆帛书《周易》、阜阳竹简《周易》、上海博物馆藏楚竹书《周易》等简帛佚籍之面世以及一些可能与筮占相关的所谓筮数或数字卦的出土可知,经传十二篇的这个面目的形成,经历了一段相当长的过程。大致而言,在汉代儒者的最后整理编纂下,于宣帝年间基本确立。《汉书·艺文志》所谓:“《易经》十二篇,施、孟、梁丘三家。”就此十二篇的成书与作者,在《系辞下传》“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云云与“《易》之兴也,其于中古乎?作《易》者,其有忧患乎”以及“《易》之兴也,其当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当文王与纣之事邪”云云的基础上,该《艺文志》曾有过成为传统主流共识的经典性表述:“《易》曰:'宓戏氏仰观象于天,俯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 。’至于殷、周之际,纣在上位,逆天暴物,文王以诸侯顺命而行道,天人之占可得而效,于是重《易》六爻,作上下篇。孔氏为之《彖》、《象》、《系辞》、《文言》、《序卦》之属十篇。故曰:《易》道深矣,人更三圣,世历三古。”此一见解认为,《周易》经传先后由宓戏(伏羲)、文王、孔子三位距离汉代可谓上古、中古与下古的圣人作成。其中,伏羲首画八卦,文王重叠八卦为六十四卦,并作卦爻之辞,析六十四卦的卦爻画与卦爻辞系列为上下两篇,孔子则作《彖传》等七种十篇。

   就重卦之人与卦爻辞作者,后世微有歧见。就此,唐孔颖达在《周易注疏》卷首八论中作了初步总结。他说:“重卦之人,诸儒不同,凡有四说:王辅嗣等以为伏牺画卦,郑玄之徒以为神农重卦,孙盛以为夏禹重卦,史迁等以为文王重卦。”又说:“其《周易》系辞凡有二说:一说所以卦辞、爻辞并是文王所作。……郑学之徒并依此说也。二以为验爻辞多是文王后事,……验此诸说,以为卦辞文王,爻辞周公。马融、陆绩等并同此说,今依而用之。所以只言三圣,不数周公者,以父统子业故也。”

   朱子赞同四圣作《易》之说,称:“周,代名也。《易》,书名也。其卦本伏羲所画,……其辞则文王、周公所系,故系之周。以其简袠重大,故分为上、下两篇。《经》则伏羲之画,文王、周公之辞也。并孔子所作之《传》十篇,凡十二篇。”可见,他认为六十四卦为伏羲所画,卦辞作于文王,爻辞作于周公,传文作于孔子。只是其对于四圣之《易》相互关系及内涵的理解,后文将及,迥异乎学界的一般观点。

   就《周易》一书的性质,《汉书》的《艺文志》与《儒林传》尝言:“及秦燔书,而《易》为筮卜之事,传者不绝”;“及秦禁学,《易》为筮卜之书,独不禁,故传受者不绝也”。同时,《艺文志》又称:“六艺之文:《乐》以和神,仁之表也;《诗》以正言,义之用也;《礼》以明体,明者著见,故无训也;《书》以广听,知之术也;《春秋》以断事,信之符也。五者,盖五常之道,相须而备,而《易》为之原。”于是,在卜筮之书的外壳下,《易》即此被汉代经学推尊为经中之经,奉为法天地以设政教的最高王者之书。礼乐刑政之王道义理,遂成为其核心内涵。魏晋玄学兴起,《周易》又被玄学化的义理易学,视为玄学义理的载体。而自从理学开山周敦颐《通书·诚上第一》断言“大哉《易》也,性命之源乎”之后,《周易》又成为以心性论为根基的贯通天人的理学思想的深层理论根柢,着眼心性义理以说《易》,又成为理学家解读、阐发《周易》之强势主流。

   朱子认同《易》为卜筮之书的观点,但对以礼乐刑政的王道之义理解读之的做法并不赞同,也不接受玄学义理、理学心性义理的解读。他受北宋欧阳修对于《乾》、《坤》两卦“用九”、“用六”之辞所作诠释的启发,证立了这一观点。欧阳修称:“乾、坤之用九、用六,何谓也?曰:乾爻七、九,坤爻八、六,九、六变而七、八无为。《易》道占其变,故以其所占者名爻。”这就揭示了,《易》中爻题的“九”、“六”字眼,透露出的就是筮占的意涵。借助筮占操作,可得九、八、七、六四个数,九、六为阴阳之变爻,七、八为阴阳之不变爻。爻辞对应九、六之变爻,故爻题称九、称六而不称七、八。朱子由衷感佩欧阳修之见:“此说发明先儒所未到,最为有功。”在他看来,《易》并不玄虚,本来平实简易,就是一种开示借助筮占操作预决吉凶的卜筮之书。此书创始于伏羲,因文王、周公之努力,令伏羲的六十四卦符号系列增添了卦爻辞的文字系列,而使《易》之为书深深烙上了周代的印记,有了《周易》之称。伏羲之《易》有符号而无文字,文王、周公之《易》符号文字互诠互显,二而归一。但是有一条是共同的,即伏羲之《易》与文王、周公之《易》皆为卜筮之书。不但如此,及至孔子作《十翼》,《易》仍然保持着卜筮之书的基本品格。他认为,四位《周易》经传的作者,皆是围绕卜筮这一中心从事其画卦、系辞、释义的:“《易》本卜筮之书。……想当初伏羲画卦之时,只是阳为吉,阴为凶,无文字。某不敢说,窃意如此。后文王见其不可晓,故为之作彖辞。或占得爻处不可晓,故周公为之作爻辞。又不可晓,故孔子为之作《十翼》。皆解当初之意。”伏羲画卦为了卜筮,文王作卦辞也是为了诠显六十四卦所涵蕴的吉凶祸福之意,周公作爻辞则是为了进一步揭示六十四卦下的三百八十四爻动变所符示的吉凶祸福之意,孔子作《十翼》的核心目标亦是为了开显各卦各爻所符示、卦辞爻辞所诠释的吉凶祸福意涵及其所以然。

   就历史发展的实际而言,《周易》古经本系卜筮之书,《易传》各篇的先后问世,则将其提升为一部具有高度哲学性天人之学蕴涵的经典。从此,以此天人之学为其基本学术品格的易学成熟起来,并且有了学与术的划分。着眼于上述高度哲学性的天人之学解读、运用《易》的,归于学之列;仅仅从卜筮的角度解读、运用《易》的,则归于术之列。后者渐渐为主流士人所鄙薄,乃至人们逐步形成了这样一种识见,即将《易》视为卜筮之书,乃是对这部经典的亵渎,是对创作这部经典的圣人的不敬。朱子深有见于这一点,他说:“《易》只是为卜筮而作,……古人于卜筮之官立之,凡数人。秦去古未远,故《周易》亦以卜筮得不焚。今人才说《易》是卜筮之书,便以为辱累了《易》;见夫子说许多道理,便以为《易》只是说道理。殊不知其言'吉凶悔吝’皆有理,而其教人之意无不在也。”又说:“《易》本为卜筮设。如曰'利涉大川’,是利于行舟也;'利有攸往’,是利于启行也。《易》之书大率如此。后世儒者鄙卜筮之说以为不足言,而所见太卑者,又泥于此而不通。故曰:《易》者,难读之书也。”《易》为卜筮之书,这才是历史的真实。而从汉代起,诠《易》过程中所揭示的无论是汉唐经学礼乐刑政的王道之义理,魏晋的玄学义理,还是理学的心性义理,皆非《易》之“本义”。上述义理,其谬误者自不待言,其正确者也仅有其自身的价值,而与《易》本身基本可谓了不相涉。此等义理阐发,本可独立进行,不必用以牵合傅会《易》。正因此等牵合傅会,《易》越说越玄,其本真之所是则被遮蔽。即此而言,唐代孔颖达的经学扛鼎之作《周易注疏》虽又名“正义”而非正;而即使先儒程子伊川,其《程氏易传》对《易》的诠释,所言义理甚为精当,但却并非《易》之“本义”,虽有独立价值,亦不可混同于《易》:“《易传》明白无难看,但伊川以天下许多道理散入六十四卦中,若作《易》看,即无意味。唯将来作事看,即句句字字有用处。”

   二

   《易》既然属于卜筮之书,那么从卜筮的角度审视之,即可进一步理解其“本义”,确立正确的《周易》观。于是就有了朱子卜筮视域下的《易》。

   即卜筮而言,《系辞上传》曾叙述过一种运用蓍草筮占的“大衍筮法”:“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为二以象两,挂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时,归奇于扐以象闰,五岁再闰,故再扐而后挂。……是故四营而成易,十有八变而成卦。八卦而小成。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天下之能事毕矣。”这一筮法成为传世的《周易》经典权威筮法。该筮法基于《易传》的如下天人关系理念:作为阴阳二气尚未分化的宇宙本始之太极,分化衍生出天地人物,而天地人物息息相通,相连一体,构成一生化日新的有机世界,天地人三才为此世界的核心,人则与此世界的一切可以感通为一体。借助筮占操作,即是一实现感通的有效途径。透过此一途径,人直下即可接通天地,感通天地人物,明了此一世界的当下情状、格局、态势与未来走向,从而预决吉凶。在此基础上,朱子赋予该筮法理学语境下以往所不曾有过的借助筮占接通太极之天理的新内涵:以往筮占首先接通的是宇宙本始状态的太极,朱子则将太极理解为最高终极之理,因而有了筮占接通之的新理解与新期许。

他认为,筮占中,取五十策蓍草,“置其一不用以象太极,而其当用之策凡四十有九。盖两仪体具而未分之象也”。将五十策蓍草取来,置其一策不用,意味着筮占过程开始之初,接通了天地万物、整体大宇宙背后终极所以然根基根据与理则的太极之理。太极之理与气相即不离,其始也气浑然为一,太极之理在其中。五十去一之后的四十九策蓍草浑而未分,即意味着筮占接通了天地尚未分化的宇宙本始的浑然一气。而将四十九策蓍草信手分为两份,分置左右,左天右地,则意味着筮占接通了天地。所谓“分而为二以象两”。而“两谓天地也”。继之自两份中右边象征地的蓍草内取出一策,放到左手小指与无名指之间,以之象征人,意味着接通了人,从而天地人三才皆进入了感通过程。所谓“挂一以象三”。《易》的核心,是天地人三才之道,于是三才之道得以接通彰显。接下来先后四策四策地分数左边、右边分别表征天与地的蓍草,而将余策或一或二或三或四,分别夹于左手的第四指、第三指间,亦即无名指与中指之间、中指与食指之间。四四分数,意味着接通了四时。所谓“揲之以四以象四时”。余策置于手指之间,意味着接通了闰月。所谓“归奇于扐以象闰”。奇,奇零,谓余策。中国传统历法,实为一阴阳合历。二十四节气属于阳历,共有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日;月建属于阴历,一个平年三百五十四日。一岁之间二者即相差十一又四分之一日。故而三年置闰一次,五年则再度置闰一次(十九年而七闰)。筮占要接通之,故需继续操作。所谓“四营而成易”,即四度经营操作完成一变:“四营者,四次经营也。分二者,第一营也。挂一者,第二营也。揲四者,第三营也。归奇者,第四营也。易,变易也,谓揲之一变也。四营成变,三变成爻。”此同于三国吴陆绩的理解。自将四十九策蓍草信手分为两份,至将左右蓍草四四分数后的余策夹于左手相应指间,完成了筮占操作的一变。四营之前的操作,接通的是太极之理与天地尚未分化的浑然一气;四营所接通的,则是人直下置身于其中的以天地为造化之本的处于往复循环的春生夏长秋收冬藏过程之中的大千世界。这一世界,一次的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构成一岁,岁岁交替之间又有闰月的出现,筮占皆接通之。第一变结束之后,进入第二变。乃将第一变终了以四十九策除去挂一之策与左右四四分数一过的余策(所谓挂扐之策)之后之策,所谓过揲之策,再来一次四营。四营结束,随之进入第三变。乃将第二变终了后的过揲之策,再来一次四营。四营结束,即产生出第三变的挂扐之策与过揲之策。第二变是第一变的接续,从这一变开始,到第三变,无须再与太极之理和天地未分的浑然一气接通,而已然与之接通,直接进行四营,直接从接通天地出发,接续以往的变而继续与人置身于其中的永恒流转的大千世界进行感通。三变完成,呈现每一变的挂扐之策与过揲之策,依据三变的三种挂扐之策数九或五、八或四、八或四,抑或第三变的过揲之策数三十六或三十二或二十八或二十四,即可确定一爻。依据后者,皆除之以四,即有九、八、七、六的阴阳老少之数;依据前者,九、八为偶而五、四为奇,即有三偶的老阴或三奇的老阳或两奇一偶的少阴或两偶一奇的少阳。一爻确定,再重新合拢五十策蓍草,一如上述,再来一同样的三变,又可确定一爻。如此接续进行六度这样的三变操作,十八变下来,即可确定一个六爻之卦,并据之论断占问事项的吉凶祸福了。

   这里,朱子指出,运用大衍筮法进行筮占操作的过程,就是人借助蓍草实现与太极之理、浑然一气以及天地分化后以天地为造化之本的永恒流转的大千世界感通的过程,就是接通之而最终与之感通为一的过程。接通进而感通为一,其具体格局与情势即呈现于所得的卦中。卦中爻的变与不变、爻性的阴与阳、爻与爻间的关系格局,即符示着占问事项的吉凶祸福情势,据之即可断占了。上述识见,基于他视域下的总体天人宇宙图景,后文将及之。南宋宁宗庆元元年(1195年),韩侂胄擅权,朱子草成数万言的密封奏章,极陈奸邪蔽主之祸,诸弟子劝谏勿上奏,以防不测,朱子不听。蔡元定请以蓍决,筮遇遯卦()变家人卦(),变爻为初、四两爻。遯卦初、四两爻之辞分别是“遯尾,厉”,“好遯,君子吉,小人否”。于是朱子“默然,退,取奏稿焚之,更号遯翁”。显示他对蓍筮的敬畏与信从。此所反映的,是他的卜筮信念与信仰。而这一信念与信仰背后作为其支撑的,则是其理性视域下的由《易》之符号系列所符示的一切。

   三

   通行本《周易》由八卦、六十四卦的符号系统与卦爻辞以及《十翼》的文字系统构成。符号系统与文字系统互诠互显,二而为一。汉代的象数易学家以及北宋邵雍看重前者,在象数优位的理念下严格持守本乎象数诠释义理之理路;玄学义理易学代表王弼与北宋儒门义理易学典范程颐则看重后者,有着象数为工具、义理为目的的高度学术自觉,乃至有“得于辞,不达其意者有之;未有不得于辞而能通其意者也”之论。朱子则在《系辞上传》“圣人设卦观象系辞焉而明吉凶”与《系辞下传》“是故《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论断的基础上,扬以往象数易学看重象数之长,避义理易学轻视象数之短,突显符号象数的重要意义,以此进一步揭示《易》的本真面目或“本义”。依他之见,《易》的核心在于卦,由六十四卦所组成的伏羲有符号而无文字之《易》,才是《易》的根本。这一符号之《易》是最为圆融的《易》,它有无限丰富之蕴涵。筮占所依据的,就是此等蕴涵。

   众所周知,由八卦与六十四卦的符号系列之符示、由筮占活动之具体应用、在春秋时人诠释运用的基础上,透过《十翼》的系统诠释,上述符号系列成为宇宙人生万物万象万变的符示。基于此,《十翼》充分诠显了宇宙人生万物万象的变易,并在《系辞传》进一步揭示了整体宇宙的变易生生,揭示了乾天坤地造化万有的简易品格以及造化所成的万物万象尊卑有序而和谐的归趋,这为后世易学解读出《易》之谓“易”的变易、简易与不易三种基本内涵。其中,不易昭示的是尊卑有序的价值期许及其不可改变性。总结以往识见而开其新,朱子则将《易》之谓“易”解读为“交易”与“变易”两种基本内涵。后一内涵大致属于承旧,前一内涵则主要属于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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