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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心力衰竭诊断和治疗指南 2024

 yxg2516 2024-03-20 发布于山东

心衰是多种原因导致心脏结构和(或)功能的异常改变,使心室收缩和(或)舒张功能发生障碍,从而引起的一组复杂临床综合征,主要表现为呼吸困难、疲乏和液体潴留(肺淤血、体循环淤血及外周水肿)等。根据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的不同和治疗后的变化,分为射血分数降低的心衰(HFrEF)、射血分数改善的心衰(HFimpEF)、射血分数轻度降低的心衰(HFmrEF)和射血分数保留的心衰(HFpEF)。

近 6 年来,心力衰竭(心衰)的治疗特别是药物治疗取得较多突破性进展,慢性心衰的分类、心衰及其合并症的治疗方法等也在不断更新。现在保持既往《中国心力衰竭诊断和治疗指南 2018》基本框架的基础上,对心衰领域新共识和有循证医学证据的诊治方法进行全面更新。

慢性 HFrEF 的药物治疗

慢性 HFrEF 的治疗目标是改善临床症状和生活质量,预防或逆转心脏重构,减少再住院,降低死亡率。

1. 一般性治疗

包括病因治疗,去除心衰诱发因素,调整生活方式。

2. 利尿剂

利尿剂可消除水钠潴留,有效缓解心衰患者的呼吸困难及水肿,改善运动耐量,减少心衰住院。准确评估患者的容量状态,恰当使用利尿剂是心衰药物治疗成功的关键和基础。

3. 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抑制剂

推荐在 HFrEF 患者中应用 ARNI 或 ACEI 或 ARB 抑制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以降低心衰的发病率和死亡率。

4. β 受体阻滞剂

临床试验已证实 HFrEF 患者,无论是否合并冠心病、糖尿病,或在老年、女性和不同种族的 HFrEF 患者中,长期应用 β 受体阻滞剂(琥珀酸美托洛尔、比索洛尔及卡维地洛),均可改善症状和生活质量,降低死亡、住院、猝死风险。

5. MRA

研究证实,在使用 ACEI/ARB、β 受体阻滞剂的基础上加用 MRA,可使 NYHA 心功能Ⅱ~Ⅳ 级的 HFrEF 患者获益,降低全因死亡、心血管死亡、猝死和心衰住院风险。

6. SGLT2i

有症状的 HFrEF 患者,无论是否伴有糖尿病均推荐使用 SGLT2i(达格列净或恩格列净)以降低心衰住院和死亡率,除非有禁忌证或不能耐受。

7. 可溶性鸟苷酸环化酶(sGC)刺激剂

近期发生过心衰加重事件、NYHA 心功能Ⅱ~Ⅳ 级,LVEF < 45% 的心衰患者,推荐在标准治疗基础上尽早加用维立西呱。NYHA 心功能Ⅱ~Ⅳ 级、LVEF < 45% 的心衰患者,可考虑在标准治疗基础上加用维立西呱,以降低心血管死亡和心衰住院风险。

8. 伊伐布雷定

有症状的窦性心律 HFrEF 患者,合并以下情况之一可加用伊伐布雷定,(1)β 受体阻滞剂已达到目标剂量或最大耐受剂量,心率仍 ≥ 70 次/min;(2)心率 ≥ 70 次/min,对 β 受体阻滞剂禁忌或不能耐受者。

9. 洋地黄类药物

适用于已应用利尿剂、RASI、β 受体阻滞剂、SGLT2i 和 MRA,仍持续有症状的 HFrEF 患者。

慢性 HFimpEF 的治疗

指南指导的药物治疗(GDMT)可 使 HFrEF 患者的 LVEF 完全正常(即 > 50%)或部分正常(40%~50%)。因此,美国心衰学会牵头制定了心衰通用定义和分类共识声明,提出心衰分类中增加 HFimpEF 的概念,定义为基线 LVEF ≤ 40%,第 2 次测量 LVEF > 40% 并较基线增加 ≥ 10%。

建议治疗后的 HFimpEF 患者,无论有无症状,应继续使用 GDMT 预防心衰和左心室功能障碍复发。

慢性 HFmrEF 的治疗

HFmrEF 可能包括 LVEF 从 < 40% 提高或从 > 50% 下降至此区间的患者,部分 HFmrEF 也可转变为 HFpEF 或 HFrEF,从 HFmrEF 进展到 HFrEF 的患者预后比保持为 HFmrEF 或转变为 HFpEF 的患者更差。

1. 利尿剂

目前尚没有应用利尿剂治疗 HFmrEF 的 RCT。推荐在有淤血表现的 HFmrEF 患者中使用利尿剂来减轻症状和体征。

2. SGLT2i

推荐在 HFmrEF 患者中应用 SGLT2i 降低心衰住院和心血管死亡的风险。

3. 其他药物

RCT 亚组分析以及荟萃分析表明,对目前或既往有症状的 HFmrEF 患者,可考虑应用ACEI/ARB、ARNI、β 受体阻滞剂、MRA 降低心衰住院风险和心血管死亡。

4. 器械治疗

目前 HFmrEF 患者中尚无 ICD 的一级预防研究。较早期的研究显示,植入 ICD 对 HFmrEF 患者猝死二级预防无益处。

慢性 HFpEF 的治疗

HFpEF 患者的治疗主要使用利尿剂和 SGLT2i,以及针对心血管基础疾病、合并症和心血管疾病危险因素采取综合性治疗手段。


1. 利尿剂

推荐有液体潴留的 HFpEF 患者使用利尿剂,利尿剂使用方法见「慢性 HFrEF的药物治疗」中利尿剂部分。

2. SGLT2i 

推荐 HFpEF 患者使用 SGLT2i 降低心衰住院或心血管死亡复合终点风险。

3. 病因和合并症治疗

建议 HFpEF 患者进行病因、心血管和非心血管合并症的筛查和治疗。

4. RASI 

临床研究未能证实 ACEI/ARB/ARNI 降低 HFpEF 患者病死率和心衰住院风险。基于 ARB 和 ARNI 在 HFpEF 中的研究,可以在部分 LVEF 介于 45%~57% 的 HFpEF 患者中使用这两种药物,降低心衰住院风险。

5. MRA 

TOPCAT 研究显示,螺内酯未能降低 HFpEF 患者心血管死亡、心脏骤停和心衰住院的复合终点,但可使心衰住院风险降低 17%。因此,可考虑在一些特定 HFpEF 患者中(LVEF < 55%~60%,BNP 升高或 1 年内因心衰住院)使用 MRA 以降低住院风险。

6. 其他

不推荐常规使用 β 受体阻滞剂,除非有适应证。不推荐常规使用伊伐布雷定、外源性硝酸盐和 5 型磷酸二酯酶抑制剂。

急性心衰的治疗

急性心衰治疗目标为:稳定血流动力学状态,纠正低氧,维护脏器灌注和功能,减少对脏器的损伤;纠正急性心衰的病因和诱因;改善急性心衰症状;解除淤血;预防血栓栓塞;避免早期再次入院;避免心衰加重;改善生活质量;改善远期预后。治疗原则为减轻心脏前后负荷、改善心脏收缩和舒张功能、积极治疗诱因和病因。

1. 一般处理


(1)调整体位


静息时呼吸困难明显者,应半卧位或端坐位,双腿下垂以减少回心血量,降低心脏前负荷。

(2)吸氧

无低氧血症的患者不应常规吸氧。当 SpO2 < 90% 或动脉血氧分压(PaO2)< 60 mmHg 时应给予氧疗,使患者 SpO2 ≥ 95%(伴 COPD 者 SpO2 > 90%)。


(3)镇静

阿片类药物如吗啡可缓解焦虑和呼吸困难,急性肺水肿患者可谨慎使用。

2. 根据急性心衰临床分型确定治疗方案,同时治疗心衰病因


(1)干暖

最轻的状态,机体容量状态和外周组织灌注尚可,只要调整口服药物即可。

(2)干冷

机体处于低血容量状态、出现外周组织低灌注,首先适当扩容,如低灌注仍无法纠正可给予正性肌力药物。

(3)湿暖

分为血管型和心脏型两种,前者由液体血管内再分布引起,高血压为主要表现,首选血管扩张药,其次为利尿剂;后者由液体潴留引起,淤血为主要表现,首选利尿剂,其次为血管扩张药,如利尿剂抵抗可行超滤治疗。


(4)湿冷


最危重的状态,提示机体容量负荷重且外周组织灌注差,如收缩压 ≥ 90 mmHg,则给予血管扩张药、利尿剂,若治疗效果欠佳可考虑使用正性肌力药物;如收缩压 < 90 mmHg,则首选正性肌力药物,若无效可考虑使用血管收缩药,当低灌注纠正后再使用利尿剂。对药物治疗无反应的患者,可行 MCS 治疗。

3. 容量管理

肺淤血、体循环淤血及水肿明显者应严格限制饮水量和静脉输液速度;不合并明显低血容量因素(如大出血、严重脱水、大汗淋漓等)者,每日摄入液体量一般宜在 1500 mL 以内,不要超过 2000 mL;保持每日出入量负平衡约 500 mL,严重水肿者水负平衡为 1000~2000 mL/d,甚至可达 3000~5000 mL/d,以减少水钠潴留,缓解症状;3~5 d 后,如肺循环和体循环淤血明显消退,应减少水负平衡量,逐渐过渡到出入量大体平衡;在负平衡下应注意防止发生低血容量、低钾血症和低钠血症等。

4. 药物治疗

5. 非药物治疗

(1)机械通气

① 无创呼吸机辅助通气

有呼吸窘迫者(呼吸频率 > 25 次/min,SpO2 < 90%)应尽快给予无创通气;无创正压通气可使血压下降,使用时应监测血压,低血压患者需谨慎使用。

② 气道插管和人工机械通气


适用于呼吸衰竭导致低氧血症(PaO2 < 60 mmHg)、PaCO2 > 50 mmHg 和酸中毒(pH < 7.35),经无创通气治疗不能改善者。

(2)超滤治疗和肾脏替代治疗

高容量负荷如肺水肿或严重外周水肿,且存在利尿剂抵抗的患者可考虑超滤治疗;难治性容量负荷过重合并以下情况时可考虑肾脏替代治疗:液体复苏后仍然少尿;血钾 > 6.5 mmol/L;pH < 7.2;血尿素氮 > 25 mmol/L,血肌酐 > 300 mmol/L。

(3)机械循环辅助(MCS)

对于心原性休克或者药物治疗无效的急性心衰患者可以考虑短期(数天至数周)使用 MCS,作为心脏恢复或其他循环辅助装置或心脏移植前的过渡治疗,主要包括主动脉内球囊反搏、经皮心室辅助装置和体外膜肺氧合。

6. 心原性休克的监测

对所有疑似心原性休克的患者应转移至有条件(有心脏监护室/重症监护室、可进行心导管治疗、MCS 治疗)的医疗机构;给予持续心电和血压监测,推荐行有创血流动力学监测,如动脉内血压监测,有选择地使用右心导管监测,有助于鉴别休克的原因,并可用于 MCS 治疗监测。

7. 急性心衰稳定后的后续处理

每天评估心衰相关症状、容量负荷、治疗的不良反应;根据心衰的病因、诱因、合并症,调整治疗方案;注意避免再次诱发急性心衰,对各种可能的诱因要及早控制;对伴基础心脏病变的急性心衰患者,应针对原发疾病进行积极有效的预防、治疗和康复;对于慢性心衰失代偿的患者,应恢复或启动慢性心衰的治疗方案,评估有无器械治疗的适应证,制定随访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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