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购买3510元手机 这样入账 购买的手机,用于日常经营与管理,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计入当期费用,可以抵扣增值税。手机由于更新换代比较快,一般不建议计入“固定资产”,可以计入当期损益。购买的手机,用于员工发福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计入职工薪酬,不得抵扣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03.8元用手机当做福利发放职工,属于个人性福利,应当并入当月工资代扣“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购买的手机,用于随机当做礼品送给客户,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计入业务招待费,不得抵扣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03.8元购买的手机用于随机当做礼品送给客户,属于业务招待,应当按照“其他所得”代扣20%的个人所得税。购买的手机,取得发票为个人抬头,属于个人消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不得计入公司费用。办公室购入桶装水 “办公费”还是“职工福利费”? 今天查看一家公司老会计做的账,发现该家公司的老会计,把平时办公室购买的桶装水计入了“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从而导致公司历年来的福利费一直大大超过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标准,但是老会计从来没有在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调增处理,留下了非常大的涉税风险!殊不知,好多账务风险都是由于会计不懂政策错误的入账人为造成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规定:《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高铁票1090元,计入“差旅费”吗? 我单位的员工回家探亲,公司内部制度规定允许报销员工探亲期间来回高铁票,4月份小王报销探亲车票金额1090元。以上账务处理和税务处理是错误的,这张1090元的高铁票不是差旅费,属于福利费,是万万不得抵扣增值税的!残保金计入“税金及附加”还是“管理费用”? 扩展:目前“税金及附加”科目的核算范围包括以下8种,请会计们不要记错。刚明确!这20种费用支出 不需要发票也可以入账! 上面的案例是大家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的,再提醒大家注意,会计做账要切合业务,也要符合准则,还要吻合税务,不要凭着感觉来做账,会计任性做账不可取! 但因噎废食的做法也要避免,目前税务局 “以票控税”,查账必查票,造成许多财务人员没有发票不会记账了,要么不记账,要么找替票,这样会给公司造成很大的风险,一旦被稽查,后果很严重。 现在我们给大家总结了20种没有发票也能入账和扣除的支出,今后不用再为找票而烦恼了! 本文来源:税政第一线。素材来源: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税务学苑、梅松讲税、税台、财务经理人、税务经理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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