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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对象的范围: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新屏轩 2024-03-21 发布于陕西

(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释义

本条第二项规定的是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这主要是指除参公管理以外的其他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单位,比如疾控中心等的工作人员。在我国,事业单位人数多,分布广,由于历史和国情等原因,在一些地方和领域,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数量甚至大于公务员的数量。由于这些人员也行使公权力,为实现国家监察全覆盖,有必要将其纳入监察对象范围,由监察机关对其监督、调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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