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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科举制度简介

 由感而发 2024-03-24 发布于浙江

一、初试即童试

参加童试的人为儒童或童生,录取“入学”后为生员,又称庠生即秀才。

生员分为三种:成绩最好的是廪生,有一定名额,由公家发给粮食;其次是增生,也有一定名额;新“入学”的称为附生。

二、正式科举考试

1、乡试

通常每三年(秋季)在各省省城举行一次,参加乡试的是秀才,乡试取中后为举人,第一名为解元。

2、会试

在乡试后的第二年春天在礼部举行,参加会试的是举人,取中后为贡士,第一名为会员。

以上各种考试主要是考八股文和试帖诗等。

3、殿试

是皇帝主试的考试,考察问。参加殿试的贡士,取中后为进士。

殿试分三甲录取。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第一甲录取三名:状元、榜眼和探花,第二甲第一名为传胪。

三、说一说贡生

1、岁贡

每一年或两三年由地方选送年资长久的廪生入国之监肄业的,为岁贡。

2、恩贡

逢国家庆典进贡的生员,为恩贡。

3、优贡

每三年各省学政考选本省生员择优报送国子监的,我优贡。

4、拔贡

每十二年各省学政考选本省生员择优报送中央参加朝考合格的,为拔贡。

5、副贡

乡试取入副榜直接送往国子监的,为副贡。

另外,科举还有武科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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