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烦”不是 诸如焦虑、忧心 这样的简单情绪 而是一种 恒久的状态 伴随着 我们的 一生 可以说, 烦 是此在的 基本规定 它让我们 回忆过往、 紧握当下、 徐图未来 我们在烦忙和烦神中逐渐 认识自己、 展开自己、 实现自己 而要想更好地 应对“存在之烦” 那么我们也就 必须从“时间” 这一要素入手 不再沉湎于 机械流逝的、 沉沦了的 自然时间 而是在客观时间的基础上 用我们自身操心与操持的比例尺 衡量出独属于自己的、新的时间: 不再是由社会时间,来定义我们 而是由我们,去定义时间 人类之所以 有法和法律 不是为了 制造出一个 类似于宇宙 的整体 不是完全以 一个整体 为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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