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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素养(二)

 新用户79795753 2024-03-31 发布于贵州

       二、核心素养的内涵
      核心素养的内涵:“学生应具备的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
      其中必备品格是做人的根基,是人生幸福的基石;关键能力是做事的根基,是人生成功的基石。
      无论对个人发展,还是社会进步,品格(道德)和能力(智慧)都是具有决定性的两种力量。这正如“人”字本身的一撇一捺,一撇代表品格(道德),一捺代表能力(智慧),二者相互支撑、扶持,才能形成一个完美的人。
       一撇一捺的“人”,告诉我们,一个健全的人是品格和能力的和谐统一,道德和智慧的和谐统一,德和才的和谐统一,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的和谐统一,科学精神和人文情怀的和谐统一,智商和情商的和谐统一,科学维度上的素质和人文维度上情怀的和谐统一,高洁的品格和卓越的才干的和谐统一,亦即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的和谐统一。
       一个人能成就多大的事业,取得多大的成功,拥有多强的幸福感,取决于他的硬实力和软实力。硬实力即能力,软实力即品格。
      核心素养指的是个体在面对复杂、不确定的生活情景时,综合运用特定学习方式孕育出来的学科观念(或跨学科)、思维模式、探究技能,以及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内在动力系统,进行分析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交流结果的综合性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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