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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人和刍狗,到底有多大区别?

 昵称503199 2024-04-04 发布于湖北

道家认为万物都是阴阳和谐互动产生,单有阴或者单有阳都不可能生养万物,道家的生命平等思想突破了人类的范畴,延及到一切有生命之物。

《老子》言:“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刍狗”,指的是祭祀时用草扎成的狗,刍狗在祭祀开始之前很受人们重视,小心翼翼,唯恐不敬,然祭祀结束即被弃之不顾,恰如现代丧礼上的花圈。

老子的这句话经常被人误解,将之理解为天地不爱万物,创造了万物却又任其自生自灭。

然而这种任万物“自生自灭”的态度正是天地大爱的表现,因为天地对万物都无所偏爱,万物在天地面前都是平等的。

《老子》言:“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皆由道而生,当然就没有贵贱之分。

虽然道教有“万物之中,人为最灵”,“万物人为贵”等说法,这只是指人在修道方面比其他生物有优势,因人具有灵性,可以自主修道,并非指人的地位高于万物。

在道教的文化中,蕴含着丰富的生命平等精神,这种平等不仅表现在人类个体之间,还包括了人类与一切有生命的个体。

一、善人恶人,于世皆有用

个体之间生命是平等的。在道家看来,外在之名利与生命相比,自然是生命为重,因此我们不应以财富、品德、立场等作为标准将生命区别对待。

《老子》言:“是以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

“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正是言圣人对世俗标准中的善人和坏人都能够一视同仁,因为“善人者,不善人之师;不善人者,善人之资。不贵其师,不爱其资,虽智大迷,是谓要妙。”

善人可以作为不善人的表率,不善之人却可以作为世人的借鉴,故“坏人”的生命可以随意对待的观点是错误的。

即使是双方立场不同,发生战争,胜利的一方也没什么值得高兴的,因为胜利都是以生命的消逝为代价的,故《老子》曰:“杀人之众,以悲哀泣之;战胜以丧礼处之。”

老子认为战胜方也没有什么值得高兴的,要以丧礼来哀悼敌我双方阵亡的将士,这是对生命的尊重与怜悯,体现了一种最广泛的生命关怀与人文关怀。

《庄子》:“至礼有不人,至义不物,至知不谋,至仁无亲,至信辟金。”

至礼不因人而异,至义没有物我之分,至知不需要谋略,至仁是没有偏爱的,至信不需要贵重之物作为保障。

个体生命平等思想主要体现在道家认为所有人都有修道成仙的可能,这就是道家所说“一切众生道性,不一不二,究竟平等。”

在此层面上行,道家对平等非常看重,全真道创始人王重阳甚至认为“窃以平等者,道德之祖,清静之元。”故道家认为“心不平等是一病”。病者,道德有亏,违反大道也。

二、个体之间生命的平等

“尚阴”是《老子》思想的特色,陈鼓应先生曾指出:“值得留意的是《老子》中阴阳、牝牡、雌雄、静动的排列序次,如'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牝常以静胜牡,以静为下’、'牝牡之合而朘作’、'知其雄守其雌’、'……浊以静之……安以动之……’、'静为躁君’、'静胜躁’等等。这种崇阴尚静的阴性词在前、阳性词在后的排列序次于现存估计中独见于《老子》。”

这种“尚阴”思想直接影响了道教。

道教认为万物都是阴阳和谐互动产生,单有阴或者单有阳都不可能生养万物。

《太平经》中言:“天下凡事,皆一阴一阳,乃能相生,乃能相养。一阳不施生,一阴并虚空,无可养也;一阴不受化,一阳无可施生统也。”

阴阳和谐生万物的思想具体落实到人类身上,阴代表女子,阳代表男子,两者共同构成了人类整体,两者和谐相处,人类才能绵延不绝,故重男轻女的现象是有违天道的:“夫男者乃承天统,女者承地统;今乃断绝地统,令使不得复相传生,其后多出绝灭无后世,其罪何重也!”

在重男轻女的古代社会,道家的这种“尚阴”思想显得极为珍贵!道家的生命平等思想突破了人类的范畴,延及到一切有生命之物。

三、贵生戒杀,源于道家生命平等精神

《列子》言:“天地万物与我并生,类也。类无贵贱,徒以小大智力而相制,迭相食;非相为而生。”天地万物与人生而平等,并无贵贱之分,只是依据体型与智力的差别而生存,没有理由贵人贱物、厚此薄彼,认为一物因另一物而存在。

《太平经》曰:“夫天道恶杀而好生,蠕动之属皆有知,无轻杀伤用也。” 万物皆受命于天,都有灵智,不要轻伤性命。

《云笈七籖》云:“一切众生道性,不一不二,究竟平等。”

道教对万物平等看待,遵循天道好生恶杀之特性,故戒杀是道教的大戒之一,其止杀范围包括了一切有生命之物。

《洞真太上八素真经三五行化妙诀》教化众人曰:“慈爱一切,不异己身。身不损物,物不损生。一切含炁,木、草、壤、灰,皆如己身。念之如子,不生轻慢意,不起伤彼心。心恒念之,与己同存,有识愿其进道,无识愿其识生。”

《道典论》也告诫信众保护动物可积德享福报,残害动物则会受到恶报:“无极世界,男女之人,生世无道,不念善缘,三春游猎,走大放鹰,张罗布网,放火烧山,刺射野兽,杀害众生,其罪酷逆,死充重殃,身负铁杖,万痛交行,驱驰百极,食息无宁,死魂苦毒,非可堪当。”

道家思想中蕴含着丰富的贵身重生思想,正因为生命具有至上的价值,所以道家提倡珍惜生命,敬畏生命。

老子将“慈”列为三宝之首,庄子言“至仁无亲”,道教之不杀生延及动植物,道教对所有生命之物都持有一颗仁爱之心。

阿尔贝特·施韦泽在《敬畏生命》中指出:“过去的伦理学则是不完整的,因为它认为伦理只涉及人对人的行为,实际上,伦理与人对所有存在于他的生命范围之内的行为有关,只有当人认为所有生命,包括人的生命和一切生物的生命都是神圣的时候,它才是伦理的。”

如果以施韦泽的伦理学观念为标准,道教思想中蕴含的生命平等思想无疑是合乎伦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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