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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聊各朝代的政府构架和行政区划

 虚空了虚空 2024-04-14 发布于云南
秦朝是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大一统的王朝,秦始皇取消西周以来的分封制、改行郡县制,废诸侯、立郡县,尊君抑臣。秦朝的官制,中央设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丞相设左右两名、负责政务,太尉负责军事,御史大夫负责监察,三者合称三公。三公之下的中央官员为九卿,负责管理或监督各项事务。地方上分为郡县两级,秦初设36郡、后增加到48郡。郡和县的组织构架和中央类似,郡里设郡守(也称太守,日常行政)、郡尉(军事、治安)、郡监(监察);同理,县里设县令(小县则为县长)、县尉(军事、治安)、县丞(司法);县以下设乡、里,乡设三老,里设里正和里典;另外,还有一个基层治安组织叫做亭,每十里置一亭(注意:不是上面的行政单位“里”,而是距离上的十里地,非常小),设亭长(刘邦做过沛县的一个亭长,有人说刘邦的亭长类似现在的派出所长,实则不然,亭长距离派出所长还有差距,顶多属于派出所派驻在村里的警务站的驻守片警,连正式编制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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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行政区划】

汉朝的官制基本沿袭秦朝。中央仍是三公九卿制,有时将丞相改叫大司徒、将太尉改叫大司马、将御史中丞改叫大司空(汉末袁绍的介绍里说袁家“四世三公”,意为袁家四代中都有做到三公级别的人)。随着中央集权的加强,内朝(也称中朝)设立起来(三公九卿自然是外朝),尚书令、侍中(原来只是九卿中少府的属官)等职务的权责大大加强。另外,两汉的大将军为军中最高统帅,原先只管军务、并不参与政务,后期军政全管,位在三公之上。地方上,在郡以上增设了州一级,西汉时的州只是监察区划、设巡视监察的刺史,刺史属于是中央外派到地方的监察官员,编制在中央。到东汉时州逐渐落实为正式行政区划,临时派遣的“刺史”改为常驻任职的“州牧”,当时全国有13个州、100多个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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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行政区划】
隋唐官制和秦汉时期相比变化很大,传承千年的三省六部制就是创立于隋朝、完善于唐朝。三省指中书省(也称内史省,长官为“同平章事”)门下省(长官为“侍中”)尚书省(长官为“尚书令”,因李世民即位前曾担任尚书令,因此后来无人敢担任此职,常以左右仆射为长官)。和三省并列的还有一个机构叫御史台,为最高监察机构,长官为御史大夫、其次为御史中丞。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六部的长官是尚书、其次是侍郎,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地方上,隋朝为州县两级,此时的州和两汉时期地域广阔的十三州已经完全没有关联,和郡基本一致。唐朝增加了道这一行政区划,变为道、州、县三级。道一开始也是临时监察机构,由中央派遣采访使巡回检查,采访使并不管军。当时全国有15道、300多个州。唐朝睿宗、玄宗时,地处边境的一些道里,诞生了节度使这一职务,节度使合采访使、支度使、营田使为一,集军、民、财三权于一身,变成实职。后来节度使推广为全国性的职务,内陆诸道也都设置了很多节度使,道反而成了虚设,藩镇割据的隐患就此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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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行政区划】

宋朝的官制非常复杂,首先从形式上全部继承了唐朝的官僚制度,而且吸取晚唐五代时节度割据一方的教训,独创性的发展出了差遣制度:以“本官”(也称为 寄禄官)定品秩、划编制、发俸禄,以“差遣”定职权。本官是档案编制、差遣是实际职务。举个例子,嘉祐六年,苏轼的官称为大理评事、签书凤翔府判官事,其中大理评事是寄禄官阶,府判是差遣;元佑八年,苏轼的官称为左朝散郎、知定州。其中左朝散郎是寄禄官阶,知州是差遣,如此看起来着实让人眼花缭乱。行政区划上,宋朝以路为行政单位,长官为经略安抚使(有的路为马步军都总管),北宋初设置15路、后分拆为23路。路下面是州,州一级的行政单位有4个名称:府、州、军、监,其中府地位最高,全国只有十几个府,绝大部分都是州,府名为两字(大名府、京兆府、应天府)、州名为一字(济州、登州、沧州)州下面是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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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行政区划】

元朝汉化程度一般,中央政府从官制上废除尚书省门下省,保留了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分掌政、军、监察三权,中书省下领六部。地方上以行省为行政区划,中书省直辖京畿地区(河北、山东、山西),宣政院管理吐蕃地区,其他国土分为10个行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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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行政区划】

明朝建立后,在中央罢中书省、成立内阁。一开始内阁只是皇帝的顾问、并无实权,后来地位和权限逐渐提高,跃居六部之上。六部之外,另设通政使司,负责章奏、封驳、采访,保证政令的畅通无阻,长官为通政使。监察方面,设都察院,长官为都御史,全国分区域设了十三道监察御史;另设六科给事中、负责稽察六部。司法方面,除刑部以外,又设大理寺、掌刑狱案件审理,长官为大理寺卿。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合称为“三法司”。明朝还设有锦衣卫、东厂、西厂(西厂存在时间短)等情报特务机构。军制上,明朝建立了卫所制,中央设都督府,地方设指挥使司(简称都司),都司之下设置卫或所。常设军职自上而下分别为都督、指挥使、千户、百户、总旗、小旗等十几个等级,大多采用世袭制。而发挥实际作用的是他们兼任的派遣军职,自上而下分别是总兵、副将、参将、游击、都司、守备、千总、把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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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的行政区划上,全国分为两京(北直隶、南直隶)十三省(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四川、江西、湖广、浙江、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各省设布政使司(又称藩台)管民政、财政,按察使司(又称臬台)管司法、刑狱,都指挥使司管军政。明朝中后期,在三司衙门之上又设置了巡抚(又称抚台),总管一省。后来在省之上又设置了总督(又称制台或制军),管两省或一大省,个别时候也会给普通省专设总督)。巡抚、总督和以前的刺史类似,原意是中央外派出去、临时巡查地方的官员,后来逐渐变为实职,常驻省城、建牙开府。
图片【明朝行政区划】
清朝的汉化程度很高,逐渐摒弃原有的议政王大臣会议,仿照明朝设立内阁和六部。但清朝的内阁大学士并不掌实权,而演变为文官的一种至高荣誉。康熙帝设的南书房(也称上书房)成为朝廷的中枢机构,后来雍正帝设的军机处又顶了南书房、成为新的权力中枢,军机大臣类似于宰相。清朝的六部都是两名尚书、满汉各一。监察、司法方面,清朝和明朝一样,也是都察院、大理寺。军制上,清朝分旗营和绿营两种。旗营分满八旗、蒙八旗、汉八旗,骁骑营、前锋营、扩军营、健锐营、火器营、步军营这些都是旗兵营,旗营在各地有驻节将军;绿营兵制和明朝一样,归属各省的提督、总兵等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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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行政区划】

清朝疆域广阔,行政区划上分为汉地十八省(就是明朝的两京十三省)、五将军辖区、办事大臣辖区和内蒙地区。汉地十八省分别是直隶、山东、山西、陕西、甘肃、河南、江苏、安徽、浙江、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四川、广东、广西、贵州、云南。各省巡抚之上设有8位总督,分别是直隶总督、两江总督、两广总督、湖广总督、闽浙总督、陕甘总督、四川总督、云贵总督(山东河南山西三省拱卫直隶、位置特殊,一般不设总督)。五将军分别是盛京将军(辽宁)、吉林将军、黑龙江将军、乌里雅苏台将军(外蒙古、唐努乌梁海)、伊犁将军(新疆)。两名办事大臣是西宁办事大臣(青海)和驻藏大臣(西藏)。内蒙地区以盟旗制度分化、管理。各省地方上的行政官制和明朝相似,自上而下是总督、巡抚、布政使/按察使,没有指挥使,多了一个学政(也称学台)主管一省的教育科举。清朝在省和府/州之间又加了一级道员(也称道台),但这一级并不是官方公认的一级正式政府,而更像是省级政府的派生物。道员或者作为布政使/按察使的副手,分管几个州府,或者专管某一项事务(粮道、河道、盐道、海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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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两朝的市级单位包括府和直隶州,府的地位是高于直隶州的。“直隶州”,顾名思义就是归属省里直接管辖的州,和府并列;除此之外还有很多“散州”,散州是更低一级别的政府,和县并列。比如清朝时的山东省,下设济南、东昌、泰安、武定、兖州、沂州、曹州、登州、莱州、青州等10个府,临清、济宁、胶州等3个直隶州,相当于是13个市级政府。再往下是100多个散县、散州。总结清朝的官职品级:县令(正七品)、直隶州同知(知州副职、从六品)、直隶州知州(正五品)、知府同知(知府副职,正五品)、知府(从四品)、道台(正四品)、学政(无固定品级)、按察使(正三品)、布政使(从二品)、巡抚(从二品或正二品)、总督(正二品或从一品),巡抚和总督一般都有加衔,级别通常都是后面的高品级。
   总督和提督二者名称相近,区别在于:提督是一省绿营军队的最高长官,由武官担任,品级从一品,相当于军区司令,只管军;总督设定品级是正二品,但往往会加兵部尚书衔或右都御史衔,级别就升到了从一品,总督多由文官担任,是两省(或一大省)中集军、政、民于一身的全面统领长官。从权力范围上明显可以看出,总督之权远大于提督,提督是要听命于总督的,况且明清都是重文轻武,皇帝往往视视总督为封疆大吏、视提督一介武夫,所以总督的权势肯定是高于提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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