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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一季度虚假诉讼1885件,一些人骗取套取社保养老金...举报奖励10万元!

 闻道有术图书馆 2024-04-22 发布于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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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通报


2024年前3个月,全国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案件监督中发现存在虚假诉讼问题的案件有1885件,一些人违法通过虚假诉讼、劳动仲裁骗取套取社保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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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案件特征


一、借助民事虚假诉讼或虚假劳动仲裁满足“一次性补缴”条件获取养老金。
一些人通过虚构劳动关系进行虚假诉讼,或利用劳动仲裁,以满足“一次性补缴”养老金的政策条件,进而获取本不应该享有的社保养老金待遇。
2020年12月,某煤矿按政策要求关闭。
2022年上半年,宋某等人找到副矿长请求帮忙购买养老保险。
副矿长明知宋某等人从未在本单位上班,仍与他们串通,伪造劳动用工协议
2022年8月,宋某等人通过法院起诉要求判决与该矿存在劳动关系。
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宋某等人与该煤矿企业存在劳动关系。

二、违法中介“职业化”,甚至形成产业链。
一些“中介人员”与违法行为人恶意串通,事先安排联系挂靠单位,虚构劳动合同关系,伪造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证明材料。
有的甚至直接参与充当虚假诉讼当事人,或勾结有关人员进行非法操作。
2017年,李某等40名无固定职业人员经人介绍找到中介焦某。
焦某收取中介费之后,拿出3.5万元交给某废品回收企业人事部门负责人王某。
王某伪造了李某等40人工资表等证据。
2017年,李某等40人提出劳动仲裁申请,焦某作为企业代表出庭。
焦某对李某等40人确认劳动关系无异议,当日,法院仲裁确认劳动关系。

三、骗取养老金,情节严重涉嫌刑事犯罪。
以欺诈、伪造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国家社保养老金,情节严重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要包括虚假诉讼罪和诈骗罪。
从事社保中介业务的张某,收取刘某等27人每人1.5万中介费,
花了8万元找到某培训学校校长王某。
王某伪造了刘某等人工资表。
刘某等27人以困难职工名义申请法律援助,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劳动关系。
法院作出民事判决,确认刘某等27人与该培训学校存在劳动关系。
经检察机关查办,张某等被以虚假诉讼罪提起公诉。

03

举报奖励政策


2023年5月1日施行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明确:
鼓励大家发现身边存在的违法违规领取养老金、骗取医保金等行为进行积极举报,最高奖励10万元。
检察机关提示:
任何借助虚假诉讼、虚假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参保缴费、领取退休金等行为,均属于骗取或套取国家社保基金的违法行为。
大家不要轻信代办社保等中介宣传广告,更不要参与虚假诉讼、虚假劳动仲裁等活动。
轻则清除缴费记录、没收补缴款、退回已领社保金,被行政处罚。
重则还要受到刑事制裁。
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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