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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绍武:论《伤寒论》第29条】

 昊晟堂 2024-04-27 发布于山东

中医书友会 2024-04-27 06:28 北京

I导读:这篇文章重点讨论一下《伤寒论》第29条,四家医注,在阴阳表里上竟都有分歧,可见我们在读经典时必须有思辨,也要多结合临床实际。作者做学问的态度值得我们学习。

对《伤寒论》第29条之讨论   作者/刘绍武 著、胡连玺 整理


刘绍武(1906- 2004),山西省襄垣县人,三部六病学说创始人,全国首批500名老中医药专家之一。自幼酷嗜史学,稍长,始自学中医理论。1924年悬壶于乡梓,由于屡起沉疴,遂名声大振。1930年在长治市创办友仁医院,并附设友仁医社,名扬晋东南,为当地培养名医多人,后移壶于西安、天水等地。1944年应国家考试院在西安考试,取得中医师证书。解放后,任太原市中医研究所主任医师。并被选为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太原市政协委员,山西省中医学理事,山西省药品评审委员会委员。1990年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评为“全国首批500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导师”之一。

《伤寒论》29条伤寒,脉浮,自汗出,小便数、心烦、微恶寒,脚挛急。反与桂枝欲攻其表,此误也。得之便厥,咽中干、烦燥吐逆者,作甘草干姜汤与之,以复其阳;若厥愈足温者,更作芍药甘草汤与之,其脚即伸;若胃气不和、谵语者,少与调胃承气汤;若重发汗,复加烧针者,四逆汤主之。

  选注及按  

1、《伤寒论选读》曰:“伤寒,脉浮,自汗出,微恶寒,显系太阳表证,而心烦,小便数,是兼阳虚不能制水,虚阳上扰所致,脚挛急为阴虚不能濡润筋脉之象。此时应以扶阳解表为主,若反与桂枝汤攻表,是为误治。误治后,不仅表证不解,而且更损阴阳之气。”
按:既认脉浮,自汗出,微恶寒为表证,又云以桂枝误治表证不解,然细观全条并无治表之法。仲师曰:“反与桂枝欲攻其表,此误也,”已明言与桂枝为误,攻表亦为误,既非表证,亦不可断其当扶阳解表,何况阳虚乃误汗所致,不误汗又何须扶阳。

2、《医宗金鉴曰:“伤寒脉浮,自汗出,中风证也;小便数,心烦,里无热之虚烦也;微恶寒者,表阳虚不能禦也;脚挛急者,表寒收引拘急也;是当与桂枝增桂加附子汤以温经止汗,今反与桂枝汤攻发其表,此大误也。”
按:金鉴补出宜桂枝增桂加附子汤,此方即依第30条“病形象桂枝,因加附子参其间,增桂令汗出,附子温经,亡阳故也”所拟。此语之欠通,姑置不论。以桂枝汤取絷絷微似有汗已为亡阳之变,岂堪增桂令汗出乎?再者,汗出亡阳之后,仅以甘草干姜汤之单捷小剂,阳即可复,岂有汗未发,阳未亡,反与附子之理乎?故多数注家认为第30条语多支离,非仲景文。

3、《伤寒贯珠集》曰:“脉浮,自汗出,微恶寒者,虽伤于寒而表不实,乃桂枝汤证也。然小便数,心烦,脚挛急,则阴虚而里热矣。是当以辛甘攻表,而以甘寒顾里。”
按:心烦、小便数二症究属阳虚耶?抑阴虚耶?其治以温经为是?抑补阴为是?一证之认识参差若是。

4、注解伤寒论曰:“脉浮,自汗出,小便数而恶寒者,阳气不足也。心烦脚挛急者,阴气不足也。阴阳气血俱虚,则不可发汗。

按:成氏认为此证无表证,诚为卓识。惜其治法忽于病本,病本不除,何由得愈。

  解说  
仅引以上四家,即有以表里病论者,有以无表证论者,有以阴虚论者,有以阳虚论者,且所论各有根据,使后学无所适从。
细味本条,一“更”字道出全条真谛。此隻字传神,正是汉文妙法。前本未用芍药甘草汤,于甘草干姜汤救桂枝之误后,曰“更作芍药甘草汤,一“更”字便补出病始即当用芍药甘草汤。
仲师明言“反与桂枝欲攻其表,此误也”,此误在反攻表,不只在与桂枝也,非表里缓急之误,亦非攻表遗里之误,乃攻伐无过之误。试观全条除误汗之外,再未解表而证已解,其非表证也明矣。
仲师猶恐学者不察,复认为表证,于条末重申“复加烧针者,四逆汤主之”。烧针亦解表法,以误投桂枝解表为初,今再用烧针解表为“复”。补叙出误投桂枝致厥,与甘草干姜汤“厥愈足温”之后,原证仍在,始复误为表不解,方有烧针之再误。
再误之后,阳气更伤,甘草干姜汤已不可为,必与回阳救逆之四逆汤方可奏效。若“厥愈足温”之后,已恢复为原证,作芍药甘草汤与之,其证自解。至于调胃承气之施用,乃和甘草干姜汤所致阳复太过之谵语,亦救弊之法。观通条正治,只芍药甘草一法,若原证迳投此方,何至变证蜂起。
本条所云“伤寒”,乃统论外感,非谓太阳病伤寒也。而何多阴虚阳虚之变?以病者阴阳气皆不足,易为所动故也。伤寒之大邪解后,正气未复,多有此候。虽阴阳气皆不足,而已无邪,欲使复康,已非药物之峻补所可为,但精心调摄,糜粥自养即可,稍有不慎,极易生变。
今所病,皆以脚之挛急,脚挛急本痛甚,痛之所激而心烦汗出,汗出之时脉可少浮,汗出之后又微恶寒。小便数者,非谓小便不利也,乃小便频仍,为心烦之甚也。阴阳皆虚脉必弱,浮弱之脉极易误认为桂枝之脉,汗出之时可能微有发热,再合微恶寒,极易误为桂枝证,故仲师反复告诫不可攻表。当与芍药甘草汤除挛急,止疼痛,挛除痛止,则诸证自愈。

  例证  
昔余在长治行医时,有师兄马云亭者,一日出诊归来,偶问及所视何病?马曰:

“南沟村一崔姓油匠,患伤寒十馀日,汗下之后,其病已愈。今忽复发,发热恶寒虽微,而自汗出,脉浮弱皆有,桂枝汤证俱,我已开桂枝汤矣。所可怪者,其人小腿肚抽筋,疼痛难当,抱腿翻滚,呻吟不绝,其烦痛之状殊属少见”。

余遽曰:“误矣,此正伤寒论第二十九条之芍药甘草汤证,宜急往易之,若误服桂枝,恐生他变”。马顿悟,遂急往。至病家则药已撮就,整壶待煎。病家讶其自至。
马曰:“向开之方,终未惬意,途中熟思,得一良方,今为汝易之,当大效”。遂改用芍药甘草各一两,服后约三小时,痛止证除,其病若失,一贴即瘳。
·本文摘自《山西中医》(1985)作者/刘绍武著,胡连玺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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