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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军:《许三观卖血记》是一部艺术上无新意、内容上无深度的平庸之作

 杨柳依依bnachr 2024-05-10 发布于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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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到顾德希主编的新版《语文》教材,我大吃一惊:他们竟然将《许三观卖血记》和《秦腔》这样的艺术性很差、趣味格调很低的劣作选了进来!

关于选入《许三观卖血记》的理由,编选者是这样解释的:要让学生了解“讲故事”有多种手法,传统的是一种,《许三观卖血记》又是另外一种;主人公把自己的血作为商品,这很值得深思,让学生得以更深层地认识社会。

在我看来,“编选者”的理由是站不住脚的。根据我至少两遍的细致而沉闷的阅读经验,余华这部小说“讲故事”的方法,既不高明,也缺乏独创性;他对人物的描写,简单而粗俗,表现出一种病态的情绪和阴暗的心理。总之,《许三观卖血记》乃是一部艺术上无新意、内容上无深度的平庸之作,既没有艺术上的美感,也没有道德上的诗意,完全不适合中学生阅读,根本不适合选入中学《语文》教材。

为什么说《许三观卖血记》在艺术上缺乏新意呢?这是因为它的近乎冷酷的“零度叙述”策略,完全来自对法国“新小说”的模仿。从塑造人物的角度看,像把人物当做物件和道具的法国“新小说派”一样,余华缺乏写实的耐心,缺乏对人物的爱意和尊重,习惯以僵硬、刻板的方式反复描写机械的动作,而忽略了对人物的心理内容的关注和探索;而从“讲故事”的角度看,余华的小说缺乏情节演进的逻辑感和连续性,而是表现出一种转换和跳跃的任意性,这使小说的故事情节常常给人一种莫明其妙的突兀感和荒诞感。从细节描写的角度看,余华的小说过多依赖主观的想象,缺乏充分的事实感和真实感,显得虚假而空洞。

事实上,追本溯源,法国“新小说”本身就是一个问题很大的文学现象。“新小说”作家嘲笑巴尔扎克、司汤达等十九世纪文学的伟大经验,拒绝对人物的心理和行为进行“人道主义”的叙述和“心理学”意义上的描写。他们选择了一种“物化主义”的叙事方式,——作者从不关心人物的动机和目的,通过一种反复、象征、夸张的技巧,描写人物的毫无心理内容的动作,表现出对人的一种极其冷漠的态度。这种拿“人”当“物”的写法,一直受到强烈的质疑和批评。而余华几乎从一开始,采取的就是罗伯·格里耶的这种“反小说”的技巧。如果说有创新的话,那就是余华将罗伯·格里耶式的冷漠,发展到了冷酷的程度,使冷酷成为一种稳定的心情态度,甚至成为一种世界观。

由于余华的作品是对外国小说的中国化组装,由于他的作品表现了西方人想象中的落后的“中国”和愚昧的“中国人”,所以,就像张艺谋的电影一样,余华的小说也很容易获得来自西方的认同和奖赏。

法国的《目光》杂志就这样评价《许三观卖血记》:“在这里,我们读到了独一无二、不可缺少的和卓越的想象力。

法国《共和报》的评价也不低:“作者以卓越博大的胸怀,以其简洁人道的笔触,讲述了这个生动感人的故事。

法国《读书》杂志的赞词更是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这是一部精妙绝伦的小说,是外表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法国人如果用这样的话来评价《伊凡·伊里奇之死》、《嘉尔曼》、《变形记》和《老人与海》,或者《阿Q正传》、《金锁记》、《棋王》和《黑骏马》,那我们认为他是在严肃地谈论文学,倘若他这样评价余华的小说,我们要说他简直是睁着眼睛说瞎话,或者,简直是在羞辱和挖苦人了。

相比之下,比利时的《展望报》的评价就要含蓄一点:“显然,余华是唯一能够以他特殊时代的冷静笔法,讲述了这个生动感人的故事。”——揆诸事实,这些评价实在是靠不住的:什么叫“独一无二”?这些法国记者如果稍微了解自己国家的文学,稍微知道一些“新小说派”的情况,就断断然不会说出这样的胡话,因为,余华的写作完全是对法国“新小说”的模仿,根本没有什么“独一无二”的“卓越想象力”可言。由于以上原因,比利时的《展望报》的“唯一”和“冷静”的赞美也是虚假的、无效的。

其实,余华的小说也属于我在批评贾平凹时所说的那种应该警惕的“消极写作”,因为,它不仅在艺术上是不成熟的,而且,从精神境界和趣味格调上看,它更是令人失望。余华的写作有一种近乎病态的暴力主义倾向。他几乎将写作当做施暴的狂欢。他对描写残忍的行为和血腥的场面,充满一种令人费解的执着和陶醉。鲜血是余华小说最常见的意象,正像他用“鲜血梅花”做小说的题目一样,他常常将“鲜血”描写得像“梅花”一样灿烂,一样美丽。刀和斧等凶器,是余华小说中须臾不可少的道具。说脏话、吐口水、打耳光、互相折磨,是余华小说中人物的日常作业。凡此种种,使他的作品给人一种极其消极的阅读印象。

一切伟大的文学首先是一个伟大的精神现象,是一种伟大的伦理现象,或者说,首先意味着对生活的真挚的眷恋、对人们的朴实的爱意。然而,余华的小说在伦理精神上是没有根基的,在价值理念上是虚无和空洞的。这使他只是把他笔下的人物当做物,而不是当做人。那些有时被他拿数字命名的人物没有成长史,尤其没有心理发展史和精神成长史。他们突然出现在你面前,然后以一种近乎游戏的方式开始说话,开始行动。

比如,在《许三观卖血记》里,大约从1948年或1949年开始,许三观一共卖血十次左右,但是,除了第十八章所写的1958年的因为饥饿的卖血和后来为了二乐“回城”送礼的第六次卖血,还有一点社会内容,其它的几次卖血大都属于“做”出来的。尤其那第一次和第三次卖血,几乎完全莫明其妙,许三观看见别人去卖血:“不知道为什么我身上的血也痒起来了”,于是,他就跟着别人一起去卖血了:

他走去的时候心里想着林芬芳,他觉得林芬芳对他真是好,他去摸她的脚,她让他摸了,他去摸她的大腿根,她让他摸了,他跳起来捏住她的两个奶子,她也让他捏了,他想干什么,她都让他干成了。林芬芳都摔断了腿,还让他干那种事,他把她的腿碰疼了,她只是哼哼哈哈叫了几声。

作者对人物的情感的描写显然是丑陋的、低俗的,也是简单的、缺乏人性内容的。我们从中看见的,是他一贯的风格和习气:情感冷漠而苍白,想像随意而任性,描写外在而浅薄,语言干瘪而呆板。这实在是一种应该批评的病象,而不是应该学习的榜样,更不应该被推荐给中学生去阅读。我想请教那些编写《语文》教材的专家先生们:你到底要孩子们从这样的作品里学习什么呢?

令人更为费解的是,余华用了很多的笔墨写卖血的过程,但对人内心的感受却完全采取冷漠的态度,给人的印象是卖血仿佛轻松好玩的事。事实上,就在许三观跟叔叔聊完“卖血”的事情,作者立即就让许三观跟着两个人“走在路上”去卖血。但是,此后从第二章到第十章的六十多页的篇幅里,余华几乎没有涉及任何与“卖血”有关的事象,而是不厌其烦地写许三观如何争风吃醋,写他如何凭着“口袋里的钱”把许玉兰骗到手,写许玉兰如何骂街、如何在产房里放粗口,写许玉兰如何怂恿许三观去杀自己从前的相好:

许三观,你就容得下别人欺负你的女人……许三观,我求你把何小勇劈了,厨房里的菜刀我昨天还磨过,你去把何小勇劈了。

因为许三观怀疑一乐是许玉兰和何小勇的孩子,所以,作者利用这一点做足了文章,人物之间你来我往,互相伤害,甚至对孩子,余华也不放过,也要像在《现实一种》、《鲜血梅花》和《世事如烟》中所设计的那样,让他们互相折磨。二乐因为说一乐是母亲跟别人生的:

一乐给了二乐一个嘴巴,二乐也哇哇地哭了起来。许三观在屋里听到了,心想一乐这杂种竟然打我的儿子,他跑出去,对准一乐的脸就是一巴掌,把一乐掴到了墙边,他指着一乐说:“小杂种,你爹欺负了我,你还想欺负我儿子。”

最为恶劣的是,许三观竟然这样教导自己的两个亲生的儿子,要他们替自己报仇:

长大了要替我去报复何小勇。你们认识何小勇的两个女儿吗?认识,你们知道何小勇的女儿叫什么名字吗?不知道,不知道没关系,只要能认出来就行。你们记住,等你们长大以后,你们去把何小勇的两个女儿强奸了。

……许三观的两个儿子听说要去强奸何小勇的两个女儿,张开嘴咯咯地笑了起来。许三观问他们:

“你们长大以后做些什么?”

两个儿子说:“把何小勇的女儿强奸了。”

许三观哈哈哈哈地大笑起来,然后觉得自己可以去卖血了。

难道,这就是“作者”的“卓越博大的胸怀”吗?这就是“简洁人道的笔触”吗?这就是“精妙绝伦”和“完美结合”吗?这就是“生动感人的故事”吗?事实上,即使在被选入《语文》课本的《许三观卖血记》第二十八章,似乎也看不到什么美好的东西,其中所表现的与其说是人物的“逆来顺受、平静从容的态度”,毋宁说是作者在写作上的一种冷漠而无聊的游戏态度。

《许三观卖血记》不仅冷漠,而且粗俗;不仅不是优秀作品,而且实在是一部趣味低下、庸俗不堪的游戏之作,其中充满了令人恶心的污言秽语,体现出一种令人吃惊的无教养、反文化倾向。尽管有人对统计式的实证批评不以为然,但我仍然认为没有什么比数据更能说明问题的了。根据我的不完全统计,《许三观卖血记》里的污言秽语,同贾平凹的《怀念狼》和《秦腔》里的粗鄙话语一样多,一样严重,一样令人叹为观止:

表现“屁股(放屁)”秽语事象至少5次;

表现“裤裆(裤头、裤衩)”秽语事象至少7次;

表现“王八蛋(小崽子、狗娘养的)”骂人事象至少18次;

表现“婊子(妓女、骚女人、破鞋、烂货、下贱女人、骚娘们)”骂人事象至少11次;

表现“做乌龟(老乌龟)”秽语事象至少12次;

表现“强奸”秽语事象至少5次;

表现“野种”骂人事象至少4次;

表现“禽兽不如”骂人事象至少3次。

可见,《许三观卖血记》不仅艺术上缺乏独创性,而且在趣味上也没有臻达较高的境界,或者,毋宁说,简直就是以粗俗为高雅,以口腔发泄为赏心乐事。低级趣味,这是余华许多作品的严重问题。朱光潜先生说:

我以为文学本身上的最大毛病是低级趣味。所谓'低级趣味’就是当爱好的东西不爱好,不当爱好的东西偏特别爱好。古人有'嗜痂成癖’的故事,就饮食说,爱吃疮疤是一种低级趣味。在文学上,无论创作或是欣赏,类似'嗜痂成癖’的毛病很多。

在创作上,余华就是爱了“不当爱”的东西。

葛洪在《抱朴子》中说:一个真正的士,在做人上,是既不“违情以趋时”,也不“躐径以取容”的。在我看来,编写教材也需要有这样的德性,也需要不为一时的潮流裹挟的定力和守旧的勇气,尤其需要克服盲目趋新求变的心态。换句话说,一个真正负责任的教材编选者,要帮助学生了解、喜爱“虽旧却好”的“真经”,而不是讨好他们,顺着他们心思,把一些“虽新却坏”的“伪经”供上神龛。在教材编写上趋时媚俗,或许可以得到一时的利惠,但是,从长远来看,却是误人子弟的,因而,是断断不可为的。

立定脚跟勿随顺,要把真经度与人。这既是人们对语文教材编选者的期待和要求,也是一个有良知、负责任的“为人师表者”应该念兹在兹、努力做到的。

2007年9月4日,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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