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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金鹏 | 殷墟戚家庄M63、M235墓主人身份讨论

 寂寞红山 2024-05-23 发布于北京
摘要:殷墟戚家庄商代墓葬M63、M235位于制玉家族墓地中,随葬青铜礼器铭文透露出墓主人身份信息。M63墓主人先后获得“戉箙”“贾箙”职官称号,生前负责与箙有关的生产管理和流通,兼具武士身份。M235墓主人出身制玉世家,即“玉人”之族,本是玉工。其先祖曾担任图片、箙职官,与铸铜家族戉族联姻或拓展生产业务领域而有戉氏。商代尚未产生族群性“贵族”与“贱民”,人们的“贵贱”——社会地位的高低,在本族内就可分出层级。商代职官名号可以世袭,却并非都是官职的真实传承,而往往是“以官为氏”将前辈的职官名作为族氏使用。



安阳戚家庄遗址位于殷墟遗址西南部,东北距殷墟宫庙区约3公里。1981—1984年,安阳市博物馆在此发掘商代晚期墓葬192座,大体分为5个片区,即南片区50座、北片西区6座、北片中区19座、北片东区114座、北片北区3座,均为长方形竖穴土坑墓,单人葬。并于北片中区揭露商代遗址129平方米[1]。
发掘资料表明,这里是殷商时期“工居葬合一”的制玉手工业作坊遗址和制玉家族墓地分布区,有工棚、灶址等遗迹,灰坑、地层中出土1128件碎石块,多是制造石器时产生的边角料,也有石器半成品和残品。出土碎骨头780片、蚌片146件,包括骨器、蚌器半成品和残品。同出的石锤、磨石,显然是生产工具。因此,该遗址应属于加工生产玉石器、骨蚌器的手工业作坊遗址[2]。墓葬随葬品也表明该家族生业主要是玉石器、骨蚌器加工生产。
该墓地的M63、M235两座墓中,随葬有青铜礼器,其铭文对于揭示该家族生业特性、墓主人身份地位以及殷商时期某些社会特性等,具有重要意义。
一 墓葬概况
1.M63
M63位于戚家庄墓地北片东区,与M56、M58、M60、M66、M69集中分布(图一),可能属于同一家庭。长方形竖穴土圹,墓圹长3米,宽1.3米,一棺一椁,腰坑内殉狗1条。墓主人头南脚北。(图二)随葬有陶觚、爵、罍、罐、盘、觯各1(图三),铜礼器10件:觚2、爵2、鼎2、斝1、卣1、尊1、簋1(图四),青铜兵器25件:戈5、矛5、镞15,铜铃2,石雕佩饰1。(图五)属殷墟文化第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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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 M63组墓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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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二 M63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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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三 殷墟M63随葬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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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四 M63随葬青铜礼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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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五 M63随葬青铜兵器和石雕佩饰

2.M235
M235位于墓地南片区东北部,周围有M225等10座同向墓。(图六)墓圹长3.1米,宽1.45米,一棺一椁,腰坑内埋狗一条。墓主人头南脚北。(图七)随葬陶觚1、爵1、盘1、罐3(图八),青铜礼器觚2、爵2、鼎1、尊1、卣1、簋1(图九),工具有铜刀凿1、石钻砣1,另有铜铃1。(图一〇)属殷墟文化第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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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六 M235组墓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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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七 M235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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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八 M235随葬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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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九 M235随葬青铜礼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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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〇 M235随葬工具

3.墓葬等级
上述二墓皆属拥有2套铜觚爵、伴有铜鼎簋。
按殷墟墓葬可大致划分为带有墓道墓(细分为四条墓道、二条墓道、一条墓道三级)、长方形土圹青铜礼器墓(可细分为一套觚爵、二套觚爵、二套以上觚爵三级)、长方形土圹陶器和玉器墓三等。大体对应着商王和高级贵族、中下层贵族、平民三大社会群体。
可见戚家庄M63、M235墓主人属于小贵族,处于殷商社会的中层偏下级别。
二 铜器铭文
1.M63铜器铭文
共有7件铜器上有铭文,包括3件铸铭、4件刻铭[3]。皆为“箙贾”二字。(图一一)其中斝M63:15、觚M63:12、簋M63:17,均为刻铭,字体完整字迹清晰。觚M63:10、爵M63:13、爵M63:16,均为铸铭,线条纤细,字迹不清晰,字体不完整,可能是书者缺笔,也可能是铸造缺陷。鼎M63:11刻铭,字体残缺不全,可能是錾刻匠人并不认识此字,“照猫画虎”出错,出现残文却弃之不顾。铭文可复原。(图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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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一 M63铜器铭文拓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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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二 M63铜鼎铭文残文复原

2.M235铜器铭文
共有5件铜器上铸有铭文。卣M235:5铸铭“戉箙”。“戉”为无柲铜钺象形,窄内宽首曲刃,钺身中央有圆孔;“箙”乃箭匣内装有二枝箭之象形。觚M235:10铸铭“戉箙”,字迹不够清晰。尊M235:6一器二铭,一为“戉图片”,一为“戉图片”,按图片图片实皆“图片”字。其戉字有安柄之迹象,书写随意,同字却简繁不一。爵M235:3和爵M235:4皆铸铭“图片”,乃玉柄形器之象形,亦即“玉”字之初形[4]。(图一三)该墓铜器铭文虽是铸铭,但书体稚拙,线条纤细,随意性大,显示出书者的文字功夫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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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三 M235青铜礼器铭文拓片

三 墓主人身份
(一)职官名称
在戚家庄铜器铭文中,有多个曾被认为是“族徽”的字,其实都是与世袭职官或职业相关的职官名称。有玉、图片、贾、箙、戉等。
1.图片
戚家庄M235铜器铭文中的“图片”,是玉柄形器最具象的象形字,乃“玉”字之初文。也是目前所见唯一作为族徽或职官名的“玉”字。
殷墟甲骨文[5]和金文[6]中虽然都发现有玉字,但基本上皆与族徽和职官无关。
甲骨文图片图片图片图片图片图片,学者多释作“玉”字;王国维考订为“珏”字,说:“珏字,殷墟卜辞作图片、作图片,或作图片,金文亦作图片(《乙亥簋》云:玉十图片),皆古珏字也”[7]。姚萱认为甲骨文图片图片同为玉字,乃一字之异体[8]。
商代铜器铭文中也见有玉字。
《乙亥簋》铭文曰:
“乙亥,王赐图片图片(玉)十图片图片)、章(璋)一,用作祖丁彝。亞舟。”(《集成》3940)
商代甲骨文和金文常见之玉字,同“图片”已有一些距离。这是由于玉字用指器物时,因书写背景、工具和方式不同,书体发生变化,笔画简省化,字体抽象化。但作为传承已久的一种“徽号”,“图片”得以原貌流传。联系到戚家庄遗址是制玉手工业作坊遗址、制玉手工业家族墓地,推定“图片”是与制玉有关的族徽或职官名,是合理的。
其实,图片字与图片图片图片皆有关联。图片字所从之图片,即图片之省,图片又省变图片图片图片图片实有渊源关系。
2.图片图片
殷墟卜辞一期见有图片图片
癸亥乞自图片 图片 《合》3054臼
癸亥图片乞自图片十屯 图片 《合》9410
……乞自…… 图片 《合》9453
奠示十屯一屯 图片 《合》6445臼
壬午邑示八屯 图片 《合》17558臼
甲戌卜,图片贞:攸侯令其图片舌曰图片若之 五月 《合》5760正
据上辞可见,图片图片乃一字之异体。辞尾署名图片的卜辞还有多例,可证为武丁时期贞人。
丁山谓:“图片字或省为图片”[9]。徐中舒说:贞人图片与贞人图片同在一版,疑二字同[10]。饶宗颐说:卜人有名图片者,其异体有图片图片图片图片等形,“象置二玉于器中。图片变而为图片,可知其即玨字”[11]。近来又有学者申论图片图片为一字异体说[12]。
商金文见有图片
殷墟王裕口商墓M103随葬铜印章M103:32印文(图一四)、铜鼎M103:2铭文均为“图片”,铜鼎M103:10铭文为“图片图片”,铜爵M103:5铭文为“图片图片”;M94随葬铜鼎M94:78、弓形器M94:54的铭文也是“图片图片”[13]。(图一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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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四 M103铜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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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五 M94 M103铜器铭文拓片

M103,长方形竖穴土圹墓,墓圹长3.25米,宽1.83米,一棺一椁,墓主人男性,30岁,殉人9,殉狗3、牛腿1、羊腿1,随葬铜爵2、觚2、鼎2、罍1、壶1、簋1、戈2、鐏1、戣1、镞1、刀1、锛1、圆形器1、印章1,陶觚1、爵1、簋1、盆1、罐1、鬲2、罍6,玉人1、镯形器1、虎形刻刀1、章1、串珠3,镶嵌绿松石(10多片)金饰1,磨石1,骨管1,螺1。属殷墟文化第二期。
M94,带有一条墓道的甲字形墓,墓室长3.9米,宽2.6米,一椁二棺,殉人2、殉狗4。随葬铜觚、爵、鼎、尊、斗、钺、斧、刀、凿、策、柲帽、尺状器各1、戈33、矛3、弓形器2、镞15、铃6,陶器觚、爵、鬲各1,玉环、管饰件各1、戈2,石钺1,磨石3,石子35,蚌镰2,贝1。属殷墟文化第三期。
这两座墓葬中,M94虽然带有墓道,但只享有一套铜礼器,殉葬2人。M103则享有2套铜礼器,殉葬9人。大体上属于相同等级墓葬,皆可归为中级墓,死者应为中下等贵族。发掘者认为墓主人极可能就是卜辞所见贞人图片[14]。刘一曼又进一步申述此二墓是“贞人墓”,指出图片是第一期卜辞贞人,在占卜机构起着重要作用。M103为殷墟二期墓葬,年代正与第一期卜辞年代相合。M94属殷墟三期,其墓主人已非商王近臣、只是图片族卜人[15]。从随葬大量青铜兵器看,M94主人虽是图片族人,其身份与M103主人有所不同,可能是武士。
还有一件传世殷墟二期图片鼎,铭文也是图片(写作图片)(《集成》1224)。因其出土情况不明,无法据以判断器主身份。
戚家庄M235为殷墟四期偏早(约帝乙时期),年代晚于王裕口M94,比王裕口M130更晚。按一期卜辞之图片,与殷墟二期铜器铭文之图片,时代基本相同,皆武丁时期。戚家庄M235铜器已是帝乙时期,此时图片已不见于卜辞中,是知图片已远离了商王。此时的图片,虽然继承了祖先的名号,但没有了祖先的地位。从图片见于分属不同时期、不同地域的青铜器可知,图片并非某人私名,而应是某族的族名,其历代族长均可袭用这个名号,或凡具一定身份之族人皆可使用。
笔者认为,殷商文字图片图片图片图片图片图片,其间存在合理逻辑关系,即图片图片应是与制玉相关的职官名。据卜辞记载,商王朝有工官名“司工”(《合》32967、5628),所谓“司工”就是主管手工业的官员。按商代从口之字,往往有表达以口言职司的意思,具管理之义,如“司”“君”等字。因此,图片字也应包含某种职司之意,即玉石手工业管理。易言之,图片族是擅长玉石手工业生产的族群。(图一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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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六 戚家庄铜器铭文文字类型学分析图

3.贾
殷墟卜辞中有“贾”,字有多种书体。可分为二型6式[16]。
A型,从图片从贝,Ⅰ式作图片(《合》671反、672正),贝在图片中;Ⅱ式作图片(《合》28089正,28195),贝在图片下;Ⅲ式作图片(《合》4705,《英》616),贝字分拆后置于图片两侧。B型,Ⅰ式作图片Ⅱ式将图片横置作图片(《屯》2522);Ⅲ式增一横于图片内作图片(《合》4818,《屯补》16等),或增一竖于图片内作图片(《屯》4575)。
A、B型贾字,大致是同时并用的,但其不同式别之产生、流行年代不同。现有资料显示,A型1式出现最早,可视为甲骨文“贾”字之初文。各型式贾字之间的演化关系:B型从A型简化而来;AⅡ、AⅢ均从AⅠ变来,构件相同但位置不同,不影响字义表达;BⅡ从BⅠ变来,即竖体变横体;BⅢ在BⅠ基础上填一横或一竖,表达图片有内容物。
按卜辞记载,商王非常关心A贾祸福,曾卜问“贾有祸”“贾无祸”(《合》672正、4691正),“贾受祐”(《合》4692),“贾步若”(《合》4705),还有卜辞“王贾”连称(《合》777反、1090、1091),可知贾为商王近臣。B贾也是商王近臣,曾向商王入贡(《合》6647反),受王命行事(《合》15410、4525、4708、7061正),经常参与祭祀活动,祭祀上甲(《合》32113、32115、32115,《屯》4460、4460)、大乙(《屯》3567,《英》2400)、伊尹(《屯》3567)、父乙(《屯》4366)。商王关注其“无祸”(《屯》2522)、“无戠”(《合》20279)、“王爯”(《合》13569)。
B贾见于一、三、四期卜辞。
A贾一般是单字,罕见词组,执事以向商王进献甲骨为主。B贾则常见二字或三字词组,且有“多贾”,执事多与祭祀活动有关。可见,A、B贾身份类似,皆属商王近臣,直接受命于王。就卜辞辞条看其职司,A贾主贡纳(多见贡纳甲骨),B贾主祭祀(主管祭品)。
商代铜器铭文也见有“贾”,字作多种书体,且与甲骨文一样也分为A、B两型,分别与甲骨文A、B型基本相同。金文A型只有1式,与甲骨文AⅠ式相同。B型有4式,Ⅰ式即甲骨文BⅠ式,有的中间两竖画连通;BⅡ即甲骨文BⅡ,有的中间两横画连通;BⅢ式在图片内有内容物,有的为小方框,所指应该是玉;有的有图片字,图片即珏之省,则BⅢ从玉[17]图片BⅣ图片内有酉字,从酉(酒)。(图一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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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七 殷商贾字类型分析图

殷墟西区M1118出土铜鼎、爵铭文“告贾”中,图片一为竖式空心、一为横式实心,是知图片图片为同字[18]。
铜器铭文中关于“贾”字的运用也有规律:凡是A贾,一般都是单字出现,应该是职官名。B贾则一般是二字成组(单字仅见6例),如鄕贾42例,矢贾9例,告贾7例,箙贾4例,贾美2例,鸟贾2例,贾协、贾尹、贾朋、贾戈、贾启、贾图片图片图片图片贾、图片贾等各1例[19]。图片组合之字有的在图片内,有的在图片外,意义相同。
金文中A贾以图片、贝为构形主体,意指主管货币事务。而B贾中,有从玉者,有从酉者,其职司与财物相关。再从与B贾组词的字词看,应该是指其具体职司,鄕乃宴飨,当指宴饮所需器具食品;矢乃矢簇;箙为箭箙;戈为礼器或兵器;图片是双手捧囊,意指宝物,非贝即玉;图片为手捧玉戈,奉圭也;图片也是奉圭而祭献之象形;美、告则可能是礼冠或冠饰用字。就是说,B贾职司比较复杂,包括了若干种事务。总之,是掌管各种物资财产的官员。至于“贾尹”或即贾之长官。金文“鄕贾”,见于殷墟二至四期,由此可知鄕非私名而是职官名。“贾矢”“告贾”见于三、四期,矢、告为人名的可能性也不大。当然,“贾某”之某也确有是人名者,但少见。
因此说,卜辞和铜铭中繁多的所谓“贾某”(或“某贾”)组合词的真正含义,应该是贾属职官名,即贾下属的分管各种具体事务的职官。“箙贾”就是负责“箙”生产流通的贾属职官。
殷墟西区M1118,墓圹长2.95米,宽1.25米,随葬陶盘1,铜觚1、爵1、鼎1、矛1、铃1、戈2。属殷墟文化第四期。其铜鼎M1118:1和铜爵M1118:3,皆有铭文“告贾”。(图一八)依其墓圹规模和随葬品种类与数量,只是殷墟最低级别的青铜礼器墓[20]。墓主人应是小贵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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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八 殷墟西区商墓铜器“贾”字铭文拓片

殷墟刘家庄M2被盗扰,仅出土铜觚、爵各1件。属殷墟文化第四期。M2:1觚铭文“贾(图片)”,M2:2爵铭文“贾父乙”。(图一九)属小贵族墓[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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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九 殷墟刘家庄商墓铜器铭文拓片

戚家庄M63铜铭有“箙贾”,表明其墓主人承袭了贾属箙官之官名。但以其墓葬等级看,社会地位已降至不可能直属商王。
4.箙
或释图片,本是器物名,木质,方匣状,内装有箭。1958年在小屯西地M239中发现1件[22],2004年在安钢M28中发现4件[23]。(图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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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二〇 安钢M28随葬箙和弓矢

箙见于卜辞1—4期,为贞人职官名:
癸丑卜,箙贞:…… 《合》3902正
戊申,邑示一屯。箙 《英》427
……图片多箙…… 《合》5803
……贞:勿图片多箙 《合》5802
贞:王勿图片鬯箙牧子在图片 《合》11400
箙受年。告 《合》9741正
贞:箙图片骨凡有疾 合》13884
丁亥卜,图片贞:昔乙酉箙旋禦……丁大甲祖乙百鬯百羌,卯三百[图片] 《合》301
贞:昔乙酉箙旋禦[祖]乙百鬯百羌,卯三百图片 《合》302
……箙旋有疾,王…… 《合》34076
乙酉……箙图片图片 屯917
乙酉卜,禦箙图片于妇好……犬 《屯》917
……乙未,箙韦图片在泷。十月 《合》3755
卜辞一期时箙为商王近臣,为贞人。箙有“多箙”,可证并非个人私名而是职官名。箙后之字如韦、图片、旋等,可能是箙之私名。
商金文见有涉箙铭文约50例,包括箙17例,箙贾4,戉箙7,戚箙1,其他皆为“某箙”(或写作“箙某”)。其年代从殷墟二期延续至四期,可见承袭这个职官名号者甚多。
殷墟四期铜器箙亚作父癸角铭文曰“丙申,王赐箙亚唬奚贝,在图片,用作父癸彝”(《集成》9102),箙有亚爵,可知箙乃职官,地位较高。
殷墟梯家口M3铜鼎(M3:2)铭文有“羊箙”二字[24]。(图二一)该墓墓圹长3.4米,宽1.9米,随葬铜器有觚、爵、鼎、戈、柲帽。属殷墟文化第三期。小贵族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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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二一 殷墟梯家口 M3 铜鼎铭文

戚家庄M63铜器虽有“贾箙”铭文,但其身份较低。
5.戉
戉见于殷墟卜辞和铜器铭文。
一期卜辞中,见有戉与征伐相关的数十辞条,主要涉及图片方、图片方、土方、羌方等外敌,其与商王关系密切:
壬辰卜,图片贞:戉其图片图片方 《合》6566正
贞:戉图片 《合》7689、7690
贞:戉其图片 《合》7698
呼戉弘图片 《合》7687
贞:戉弗其伐图片方 《合》6376
甲寅卜,□贞:戉其获征土方 《合》6352
戉获羌 《合》172、173、176、177
贞:戉不其获羌 《合》174、176、177
贞:戉其呼来 《合》4179
乙亥卜,永贞:令戉来归 三月 《合》4268
戉其来?戉不其来? 《合》4280
丙申卜,争贞:戉有石一囊,其图片? 《合》7694
武丁以后戉忽然沉寂,一度从卜辞中消失。但三、四、五期卜辞中又有踪迹,却绝无从前的活跃度了:
其戉幼盂田惟图片用 《屯》2291
王其戉……擒。吉 《合》28838
……巳卜……戉方……惟小图片。大吉 《合》29648
辛酉卜,在入戉有图片 《屯附》12
乙卯卜,贞:图片方其图片戉 《屯》2260
……在贞:祖甲升……戉升若我受…… 《合》35913
可以认为,戉不是某人私名,而是某族之“氏”,其族尹可以世袭其氏名。
“戉箙”铜器有戉箙觯、戉箙祖乙卣等。此外,钺箙图片辰卣、箙钺父癸甗之钺作图片,钺箙图片父辛卣之钺作图片,皆戉之异体字,即装柲之钺。“戉”器之年代自殷墟二期至四期皆见,器类包括觚、爵、角、斝、卣、尊、壶、觯、盉、鼎、簋、甗、盘、盂、戈。有三期铜觯铭文作“琡(戚)箙”,琡为有扉玉钺之象形。可知,其戉、钺、琡,词性相同,不可能为某人私名,而应该为“氏”名,氏族之长世袭此名,系“箙”官属下之官。
殷墟刘家庄M1爵M1:10有铭文“子戉”,铜觯M1:20铭文“子戉乙”。该墓墓圹长3.3米,宽1.5米,单棺,随葬铜觚、爵、觯、卣、戈、矛各1件。属于最低等级青铜礼器墓,死者属戉族。属殷墟文化第四期[25]。(图一九)
总之,卜辞和铜铭资料皆表明,戉是箙之属官,乃世袭职官名称。戚家庄M63铜器铭文既有“贾箙”又有“戉箙”,其身份较复杂。
(二)职官分析
综上所述,戚家庄铜器铭文所见玉、贾、图片、箙、戉,皆属手工业职官名或族名。其中玉、图片、贾与制玉手工业直接相关;箙(含矢)为骨蚌皮革竹木手工业范畴,与制玉同属“刮摩之工”;钺为铜兵器,在完成铜钺首铸造后,还需配制木柲,高级产品还要装嵌绿松石等,故“戉”也可以与制玉发生关联。
上述职官,显然可以世袭。
《周礼·考工记》曰:“刮摩之工玉、楖、雕、矢、磬”,郑注:“事官之属六十,此识其五材三十工,略记其事耳。其曰某人者,以其事名官也;其曰某氏者,官有世功,若族有世业,以氏名官者也。”贾疏:“云其曰某人者,以其事名官也者,匠人梓人韗人鲍人之类是也,此等直指事上为名也;云其曰某氏者,其义有二:一者官有世功则以官为氏,若韦氏裘氏冶氏之类是也。二者族有世业以氏名官,若凫氏图片氏之等是也。
按《考工记》注、疏所说,世袭的职官,可分为两种类型——其一,以事名官;其二,以氏名官。所谓“以事名官”,即“族有世业”而以其职业为官名;以氏名官,即本族“官有世功则以氏名官”,本族人世袭某职官且业绩良好,便可将本族名作为职官名。其实,这两种职官命名法,相互间可以转换,即因果对调。
因此,《考工记》之“玉人”,便是“以事名官”。戚家庄M235之“图片”,就是“玉人”职官徽号,制玉手工业为其“族业”、“世业”。
“玉人”功业显著,便产生了专门表示制玉手工业管理的职官名图片图片图片图片从口,图片即双图片之省变,图片则是图片之省变。加从口,表具管理职能之义。至于图片一度跻身“贞人”,可能是本职工作十分出色且通晓文字而擢升至商王身旁。
因为世代制玉,熟悉玉器之生产和商务,因此获得了负责玉器商务管理之职官“贾”。商金文有“贾”字写作图片图片图片,应该就是专门负责玉器商务之官。
箙为皮革竹木之工。玉工家族中有“箙”官,证实这两种手工业确有关联。
《周礼·考工记》:“国有六职,百工居其一焉”,“知者创物,巧者述之守之,世谓之工。”卜辞习惯用词“工典”中,工字写作图片(《合》22675)、图片(《合》24387)、图片(《合》36489),可知工字有三种书体。商时“工”有“多工”(《合》11484正、19433)、“百工”(《屯》2525)、“宗工”(《合》19、20)之分,有“司工”(《合》5628正)、“尹工”(《合》5623、5624、5625)、“执工”(《屯》2148)之职事。工为商代重要的社会职能种类。
如果推测殷商“工”字演化路线为图片图片图片图片图片图片无误,则当时应有百工之中“玉工”为首之观念。这种意识,大概是从新石器时代以来形成的习惯认知,当初铸铜业尚未出现,最复杂、最重要的手工业便是制玉。
(三)墓主身份
M63随葬铜器礼器10件,7件有铭文。其中3件为铸铭,4件是刻铭。无论铸铭还是刻铭,均显潦草。“戉箙”铸铭皆有缺笔,鼎铭“贾箙”甚至出现错误半途而废。成对器物(鼎、爵)只有1器有铭文。铜礼器铸造粗糙,缺乏应有花纹。铜兵器多数轻薄,属于冥器。没有精美玉器。据此推测,墓主人铸造这组铜器时,财力有限,且只有“戉箙”职官名号,后来才新添“贾箙”名号。墓主人生前,可能担任的是与箙有关的生产管理和流通之职官。
墓中出现一组铜兵器,似说明墓主人具有武士身份,可能是亦工亦兵,且因武功而增获“贾箙”爵号。
M235随葬有铜削刀、铜凿以及石钻砣等生产工具,说明死者应是工匠出身。随葬青铜器铭文有三种之多,使得分析其职官更具复杂性[26]。
笔者认为,当同组铜器铭文不一致时,我们首选以爵觚铭文为主认知墓主人身份,因为觚爵是最基本的铜礼器组合。那么,玉、图片就是该族原本的族氏,箙、戉则为拓展的族氏。至于玉、图片族如何与箙、戉族产生关系,可能应该从当时的生产关系中寻找。按商代箙以竹木皮革为原料,箙与箭(矢)为配套产品,制矢与制玉同属“刮摩之工”,而殷墟制玉作坊往往有制骨、蚌、角器遗存伴出,可见“玉”与“箙”本是相似甚至相同工种,一族可同时从事玉、箙生产。至于戉的生产,应分属铸铜、竹木和玉石手工业,即戉头为青铜冶铸件,戉柲则是竹木制成,高级铜钺往往镶嵌绿松石为饰,因此,戉便融入了玉、箙行业。
似可认为,M235墓主人出身制玉世家,为高级工匠。其先祖担任图片、箙职官,与铸铜家族戉族联姻或拓展生产业务领域而有戉氏。
四 相关问题
从戚家庄商代族墓地考古资料,可以发现一些商代社会现象。兹举三例。
第一,社会等级区分方式。
M63、M235属于贵族,应无异议。但这类贵族又确实出身于平民家族(家庭)。
与M63同组的M56、M58、M60、M66、M69诸墓,皆为小型土圹墓,墓圹长2.5米以内,单棺,其中M69无随葬品,其他墓随葬容器只有陶器。但3座墓中有多件玉器、蚌器,M58的18枚蚌帽饰、14枚货贝,是一笔小财富。M56随葬3件玉饰、M60随葬3件玉饰、2枚货贝,除表明其与制玉业相关外,也说明并非赤贫。但M66只有3件陶器(冥器),M60更是空无一物,其贫穷程度可见一斑。这组墓葬聚拢一起、方向一致,应是同一家族成员。
与M235同组的M225、M229、M232、M213、M214、M217、M218、M219、M220、M230等10座墓,方向一致,距离相近,应是同一家族。这些墓葬均属小型墓,单棺,多无腰坑,只有4墓随葬陶容器,4座墓中有玉饰件,4座墓中有货贝(1-2枚,最多6枚)。有2座墓无随葬品,其中1座为儿童墓。墓主人喜用小件玉饰,拥有几枚货贝,可能是稍有积蓄的玉工。
可见,M63、M235所在家族内部,人们是有贫富贵贱之分的。M63、M235墓主人虽享有青铜礼器,却并无余钱(货贝);M58墓主人纵有14枚货贝,在当时足以用作铸造1件铜器,却也只能用陶器随葬。还有人身无分文不能享受哪怕一件陶器。
可见,商代尚未出现建立在血缘关系基础上的族群性“贵族”与“贱民”,人们的“贵贱”——社会地位的高低,在本族内就可分出层级。即使是王族,内部也有贵贱之分。
第二,职官世袭与以官为氏。
对于从武丁时期即已存在且活跃在武丁身旁的职官,到帝乙、帝辛时期,旧时的职官名称虽然被其后人承袭,但其社会地位已经滑落到小贵族级别,绝无从前的荣耀与高贵。因此,这种职官名号的世袭,并非官职的真实传承,而应是“以官为氏”,将前辈的职官名作为族氏使用了。
第三,藏兵于民,兵民一体。
在殷墟,从未发现专门的武士墓地。随葬兵器的武士墓,皆散见于各处族墓地中。制玉、制骨、铸铜等各行各业中,都有部分人同时承担着武士的角色。易言之,各个族群,均有自己的武装力量,维护本族安全。同时也听从商王调遣,参加对外征伐。戚家庄M63墓主人可能就是亦工亦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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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编著.安阳殷墟戚家庄商代墓地发掘报告[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15.本文关于戚家庄考古资料,均取自该书。

[2]曹芳芳.殷墟戚家庄东墓地墓主身份辨识[J].考古,2021(4);杜金鹏.殷墟戚家庄商代制玉手工业遗存及相关问题[J].中原文物,2022(2).

[3]发掘报告说有铭铜器8件,但公布的铭文只有7件,爵M63:13亦无铭。

[4]杜金鹏.商代玉字新探[J].中原文物,2021(3).

[5]本文引用殷墟甲骨文资料,著录书名皆用简称:《合》指郭沫若主编.甲骨文合集[M].北京:中华书局,1979—1982;《屯》指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小屯南地甲骨[M].北京:中华书局,1980;《花》指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3.

[6]本文引用商金文资料,《集成》指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殷周金文集成[M].北京:中华书局,2007;《商金》指严志斌编著.商金文编[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

[7]王国维.观堂集林·说玨朋[M].北京:河北教育出版社,2003:76.

[8]何景成编撰.甲骨文字诂林补编[M].北京:中华书局,2017:808-810.

[9][11]于省吾主编.甲骨文字诂林[M]北京:中华书局,1996:756.

[10]徐中舒主编.甲骨文字典[M].成都:四川辞书出版社,2014:104-105.

[12]李凤英.甲骨文“图片”字考论[M]//甲骨文与殷商史(新八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李发.说“图片”与“图片”[M]//甲骨文与殷商史(新十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20.

[13]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河南安阳市殷墟王裕口村南地2009年发掘简报[J].考古,2012(12).

[14]何毓灵.论殷墟新发现的两座“甲骨贞人”墓[M]//甲骨文与殷商史(新三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

[15]刘一曼.殷墟考古与甲骨学研究[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19:412-422.

[16]杜金鹏.试论商“贾”[J].待刊。

[17]商代玉字之初形,就是柄形玉器,简化为长方框,又演化为工字形。杜金鹏.商代“玉”字新探[J].中原文物,2021(3).

[18]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1969—1977年殷墟西区墓葬发掘报告[J].考古学报,1979(1).

[19]严志斌.商代铜器铭文研究·商代青铜器铭文总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

[20]殷墟西区M907随葬铜礼器9件,其中铜觚M907:1铭文为“告贾”。该墓应与M1118属同一等级而稍高,即为一套青铜礼器墓,“告贾”觚应是因某种特殊原因来自M1118(M1118三件铜礼器中唯独铜觚无铭文)。

[21][25]安阳市文物工作队.1983—1986年安阳刘家庄殷代墓葬发掘报告[J].华夏考古,1997(2).

[22]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殷墟发掘报告[M].北京:文物出版社,1987:248,图版六二:5.

[23]岳占伟,岳洪彬.殷墟出土骨叉形器功能考[M]//三代考古(第4辑).北京:科学出版社,2011.

[24]安阳市文物工作队,安阳市博物馆.安阳市梯家口村殷墓的发掘[J].华夏考古,1992(1).

[26]发掘者也曾思考“三种铭文哪一种应该是墓主人的族氏名称”问题,认定“只有'钺箙’才能代表该墓主的族氏名称”。安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编著.安阳殷墟戚家庄商代墓地发掘报告[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15:204.




者:杜金鹏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
原文刊于:《中原文物》 2024年 第2期
责编昭晣 韩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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