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天的文章中给大家分享了《员工嫖娼被拘,用人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吗》的主题,最后给大家了一个思考题: 如果员工被拘留后,被无罪释放了,回到公司要求补发期间的工资、生活费,交社保;甚至如果公司太过急躁,在员工被拘期间就按照39-6解除劳动合同了,员工提起反驳,公司该如何应对呢? 大家都知道《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6款的相关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前提是员工被法院判刑或被免于处罚的才符合这一点。 1、员工被拘留期间,用人单位不能按照这一条解雇; 2、员工被拘留,最终因情节轻微检察机会做出不予起诉决定的,用人单位不能按照这一条解雇; 最终员工被无罪释放,却发现被员工解雇了,这时向公司讨要说法: 1、员工要求公司补发期间工资的,怎么办? 答:公司不用支付,但是员工可以走国家赔偿申诉; 2、员工要求公司发期间生活费的,怎么办? 答:公司不用支付; 3、员工要求公司交社保的,公司怎么办? 答,公司不用为其缴纳社保; 实务建议:员工在拘留期间,只要没有法院的判决之前,公司正确的做法是向其发《劳动合同中止协议》,先把合同中止了,接下来根据事态发展的进度再做下一步的处理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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