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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教育、远程教学和远程学习的新定义——对远程教育和开放学习基本概念的探讨

 alien 2006-09-24

  远程教育、远程教学和远程学习的新定义——对远程教育和开放学习基本概念的探讨(3 

□丁兴富 

远程教育是一种新型的教育形态,是相对于传统教育而言的,是一种非连续面授教育。在出现远程教育概念的同时,常常伴随着远程教学和远程学习的概念,它们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对远程教育概念的术语和定义进行的深入分析表明,基更的远程教育定义极有价值,但仍有缺陷,有待发展和完善。笔者将给出远程教育的新定义,并进一步界定远程教育与远程教学和远程学习的关系。为此,有必要首先对以下论题进行考查和分析:学习概念的定义方法;广义的和狭义的教育和学习的区别;教育、教学和学习三者的关系。

一、学术概念的定义方法

对学术概念进行科学的定义有多种方法,常用的有以下4种:

1.应用公理法来定义概念:可以应用一条公理来定义一个概念,也可以应用一组公理来定义一组概念。某些自然科学学科的一些基础概念通常用公理法来定义。这些基础概念也称作范畴,最典型的有欧几里德和近代几何学中点、直线、平面、平行线和几何体运动等。例如欧几里德几何学平行线公理:在一条直线外能且只能引一条平行线。概念最本质的属性已经在这些公理或公理系中作出了界定。这些公理的真理性在常识看来是不证自明的,而在实质上是由人类社会的长期实践历史和共同经验所反复验证了的。

2.应用演绎法来定义概念:即应用类概念加以本质属性的限定来定义属概念,也可称为类属法。自然科学中绝大多数学术概念的定义属于这一类。最典型的有几何学中对大量的几何形体的定义和生物学中对各类动植物门、纲、科、属、种的定义。社会科学中的许多概念也都采用演绎法定义。在应用演绎法定义概念时,用来限定属概念的本质属性(指属概念固有的性质特征)以必要且充分为准。即既不要列举所有本质属性,也不可列入非本质属性(指不是属概念固有的性质特征,即使是绝大多数属概念所指对象拥有的主流特征)。这就要求对概念的定义是一种高度的抽象。例如在下面关于教育的陈述:“教育是培养人的一种社会现象,是传递生产经验和社会生活经验的必要手段,是延续和发展各国文化和人类文明的重要社会活动”中,“教育是培养人的一种社会现象”是“教育”这一属概念的定义,“社会现象”是类概念,而“培养人”是教育的必要且充分的本质属性。“是传递生产经验和社会生活经验的必要手段,是延续和发展各国文化和人类文明的重要社会活动”则是教育的社会功能,它们是教育的本质属性,但并不进入定义中。因为有些概念的本质属性是数量众多的,有时甚至是无法穷尽的。比如在教育概念的内涵中,还包括许许多多丰富的内容,不必要,也不可能全部列出。总之,演绎法定义概念中的本质属性只要必要且充分即可,不必要,也不可能列出概念的全部内涵。

3.应用内涵描述法来定义概念:即应用归纳描述本质属性的方法来定义概念,也可称为内涵法或归纳法。社会科学中的大量概念属于这一类。在归纳法定义中用限定概念的对本质属性的描述通常并不遵从必要且充分的准则,而是列举尽可能多的主要的本质属性(本质要素),但不可混入非本制属性(非本质要素)。上述基更关于远程教育的定义属于归纳法也即描述法的类型。

4.应用外延界定法来定义概念:即应用对概念的外延进行界定的方法来定义概念,也可简称为外延法或界定法。社会科学中的许多概念属于一类。例如教育技术的定义:教育技术是关于学习资源和学习过程的开发、设计、应用、管理和评价的理论和实践。这一定义就是通过对教育技术的外延来进行界定的。

在上述4类学术概念的定义中,前两类是比较成熟和稳定的,可以称为逻辑型定义。后两类是可以不断加工和完善的,可以称为经验型定义。其中,内涵描述法定义的概念在经过长期实践的历史检验和学术界的争议、加工和完善后,概念的必要且充分的本质属性有可能相对集中并稳定下来,并取得共识,从而实现向演绎法逻辑型定义的转变。远程教育的定义正在经历上述历史过程。

二、广义的和狭义的教育和学习的区别

教育是培养人的一种社会现象,是传递生产经验和社会生活经验的必要手段,是延续和发展各国文化和人类文明的重要社会活动。广义而言,凡是增进人们的知识和技能,影响人们的智能、态度和思想品德的活动都是教育。广义的教育广泛地存在于各类社会经济生活、文化活动和人际交流中(包括学习者自主组织、设计、实施的自我教育)。狭义的教育主要指学校教育或其它社会机构组织的教育,其涵义是教育组织者依据一定社会(或阶级)的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的身心施加影响,将他们培养成一定社会(阶级)所需要的人的活动。同样,学习也有广义的学习(社会生活环境中的学习)和狭义的学习(学校(组织)教育环境中的学习)的区别。广义的学习是有机体中普遍存在的适应环境的手段之一。心理学将学习定义为个体后天与环境接触,获得经验后产生的行为变化的过程,这是指的广义的学习。而狭义的学习则是指学生在学校(或其它社会机构)和教师(或教育工作者)有目的、有计划的组织指导下,掌握知识和技能,发展智能,增强体质,改变态度,和形成一定的思想品德的过程。

三、教育、教学和学习

从概念内涵去考查,教育概念的内涵比教学和学习更丰富,前者包含了后两者。教育内涵泛指教育现象的各个方面,包括方针和规划、体制和模式、教学和管理、财政和后勤等。而教学则专指教育目标的设计和实现过程,其内涵主要是教学目的和目标、内容和方法、形式和手段等。中国语文的字词常有多义和歧义,教学一词在中国语文中可单指教导也可指教与学。教学(指教与学)是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的共同的双边交互活动。其中教师作为主体所参与的行为活动是教学(指教导:教即教授、教诲、培养;导即指导、辅导、助学),而学生作为主体所参与的行为活动是学习。因此,教学(指教与学)是教育这一概念的内涵中的一部分,当然是核心的部分,而学习则是教学(指教与学)这一概念内涵中的一部分。但从概念外延去考查,由于教育、教学和学习都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教学和学习不仅可以发生在学校教育中,也可以发生在社会生活中,更进一步讲,学习可以在没有教师教导的情景中发生。所以,广义的教学其外延比学校教育大,而广义学习的外延比教学(指教与学)更大。上述教育、教学和学习概念的逻辑关系同样适用于远程教育、远程教学和远程学习。

四、远程教育、远程教学和远程学习的新定义

现在,可以给出远程教育,远程教学和远程学习的新定义及其相互关系。首先,新定义吸收了国外现有主流定义的优点和长处,并试图克服其缺陷而有所发展和完善。其次,新定义尽可能从理论上反映我国远程教育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同时,将应用对教育、教学和学习概念的广义和狭义的区分以及三者的逻辑关系的考查结果。

首先认定教育的核心是教学(指教与学)。通常认为教学有三要素:教师、教材和学生。更普遍地说,是助学者(教师)、教育资源和学习者(学生)。助学者不必是学校教师,学习者不必是学校学生,而教育资源不仅只是教材。在某种意义上说,助学者(教师)也是一种教育资源,当然是一种特殊的教育资源。于是,可以认为学习有两大要素:学习者和学习资源。学习资源即教育资源可以区分为三大类:教育组织、教育材料和教育情景。教育组织可以是学校组织和非学校组织;教育材料可以是特定材料和其它材料(各类技术媒体就是重要的教育材料);教育情景可以是学校教育情景和非学校教育情景(即社会生活情景)。教师是教育组织的主要代表,是特定教育材料的开发、设计、制作和发送者。助学者可以是教师,也可以是教育组织以外的社会成员。

广义的远程学习:学习者(学生)利用各类学习资源,在没有助学者(教师)连续面授指导情景下的学习行为活动。于是,学习者利用各类技术媒体的独立自主学习、基于资源的开放灵活的学习,通过网络的学习或在线学习(包括校内学生利用各种教育资源的独立自主地学习)等都应认同为广义的远程学习。

广义的远程教学(教导):助学者(教师)通过技术媒体而不是连续面授为学习者发送课程材料并利用双向通信设施对学习者(学生)的远程学习进行指导或辅导(也称学习支助服务)。

广义的远程教学(教与学):在非连续面授指导的情景中,助学者(教师)和学习者(学生)之间通过各类教育资源和双向通信实现教与学的双边交互活动。

广义的远程教育:通过远程教学和/或远程学习实现的教育(包括各类学校或其它社会机构组织的教育和社会生活情景中的教育)的总称。

狭义的远程教育:通过远程教学和远程学习实现的各类学校或其它社会机构组织的教育。也可称为机构远程教育或学校远程教育。

依据以上系列定义,可以将学校远程教育独立定义为:学校远程教育是对教师和学生在时空上相对分离,学生自学为主、教师助学为辅,教与学的行为通过各种教育技术和媒体资源实现联系、交互和整合的各类学校或社会机构组织的教育的总称。

或者

学校远程教育是具有以下属性和特征的教育形态:

●教师和学生在时空上相对分离(这是远程教育,也是远程教学和远程学习的首要本质属性,并以此与以最高程度的连续面授教学为本质属性的传统教育相区别);

●建立在对各种教育技术和媒体资源的开发和应用的基础上(重要本质属性,是远程教育,也是远程教学和远程学习赖以发生的必要条件);

●由各类学校或其它社会机构组织实施(学校远程教育,也即机构远程教育或狭义远程教育的限定条件,并以此与社会生活情景中的广义远程教育相区别);

●学生自学为主,教师助学为辅,教师和学生通过双向通信实现教与学的行为的联系、交互和整合(学校远程教育,也即机构远程教育或狭义远程教育的首要本质属性,并以此与个人独立自主学习相区别)。

狭义远程教学和狭义远程学习则定义为在学校远程教育情景中发生的远程教学和远程学习。

新定义没有将远程教育的其它特征,包括诸如“学生与学习集体在学习全过程中处于相对分离状态”、“个别化学习”、“学校学习的私人化”以及其它如“学生学习自治”、“独立自主学习”、“以学生为中心”或“开放灵活学习”等主流特征列为必备要素,因为它们并非本质属性。

至此,可以进一步阐述远程教育,远程教学和远程学习三者的关系。从概念内涵来说,远程教育不仅包括远程教学和远程学习,而且包括决策、规划、管理、后勤等,因此,远程教学和远程学习构成远程教育的一部分,而且是其中的核心部分,而远程学习又是远程教学(指远程教与学)的核心部分。从概念外延来说,(广义)远程教学和远程学习不仅仅发生在学校和其它社会机构组织的(狭义)远程教育中,也可以发生在企业经济活动中、社会文化活动中,大众媒介传播过程中和社会家庭日常生活中等各类社会生活中。因此,学校和其它社会机构组织的远程教育中的(狭义)远程教学和远程学习只是多种多样的(广义)远程教学和远程学习中的一类,当然是最重要的一类。更进一步说,远程教学(指远程教与学)包括远程教导和远程学习两部分。远程学习可以是指远程教与学双边活动中学习者的学习行为,在这种场合,远程学习即学生的行为活动必定与远程教学(指远程教导)即教师的行为活动有双向交互作用。但是,远程学习也可以是学习者自主组织实施的基于各类教育技术和学习资源的开放而灵活的学习,而与远程教学(指远程教导)无关,即学习者与教师(教育技术和学习资源的开发设计者)并不直接发生双向通信交互作用。这就是说,远程教学(教与学)中的远程学习只是更广义的远程学习中的一部分。关于远程教育、远程教学和远程学习概念相互的逻辑关系见图1和图2

 

远程教育学的研究对象主要限定在学校远程教育(即狭义远程教育)及远程教学和远程学习方面。但是,学校远程教育的研究成果对理解和指导各类社会生活中广义的远程教育、远程教学和远程学习也有显著的理论意义。

 

(作者单位: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10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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