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崭新理念,科学指引了新形势下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其努力实现工商行政执法的法律效应和社会效应的和谐统一,成为基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不断追求的工作目标。
一、尊重民意,畅通与市民信息互动渠道 工商执法的终极目标是创造良好的经营秩序和宽松的市场环境,推动地方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逐步将监管模式由后果取向型转变为成因取向型,不断增强广大企业和群众对工商行政管理的满意度、认同感,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具有更加坚实的社会基础。对此,必须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不断建立健全社会利益的沟通渠道和协调机制。同时,善于从群众的角度审视工商执法的重点和难点,经常开展换位思考,适时推出便民、利民措施,努力构建与群众联系互动的平台。 二、理性思维,实施人性化工商监管执法 在实际执法管理活动中,我们坚持重心前移,实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纠正违法行为,力求将大量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在查处假冒伪劣商品窝点的问题上,我们不能只是简单、机械地在“捣毁”两字上做文章,而应该在如何从源头上彻底根除这一深层次问题上下功夫,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问题具体处理。对初次轻微违法且未造成社会危害后果、当事人又能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的,一般不予处罚;确需给予处罚的当事人,我们要坚持重教育、轻处罚的执法原则,在法定量罚幅度内,能轻则轻,以促其改正为主旨。 三、爱心操作,关注关爱弱势群体利益 在具体执法实践中,我们必须坚持“刚柔并济、柔性优先、以柔克刚”的指导原则,立足工商职能,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增强执法为民的自觉性,让群众不仅在理智层面上认同并接受法律法规的监督管理,而且从情感层面上尊重法律法规的权威,努力实现工商法律效应和社会效应的和谐统一。如在取缔无照经营工作中对家庭十分困难、确实靠摊点勉强维持生计的经营户,一方面要对其进行说服教育,指出无照经营行为的危害性,另一方面,也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帮其寻找合法经营的途径,使更多的弱势群体能加入到守法经营、勤劳致富的行列。 四、依法行政,维护相对人的合法权利 具备较高的法律素养、掌握高超的执法办案技巧,是对工商行政执法人员的基本要求,也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实现市场科学监管目标的重要条件。在尊重和保障相对人合法权利方面,我们必须注重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规范执法程序来实现这一目标。一是要内强素质,学会宽容。一方面,注重教育执法人员增强文明执法意识,另一方面,注重强化执法人员的言行自控能力,面对执法矛盾时具体分析冷静处理,时刻注意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二是要讲究艺术,善于说理。注重培养和提高执法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善于在不同场合针对不同对象,摆事实、讲道理、说法律,努力让当事人心悦诚服。三是要建章立制,注重自律。积极推行执法办案公示制度,把行政处罚的依据、标准及办案程序向社会公示,自觉主动地接受社会监督,从制度上遏制执法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 五、执法为民,在亲民工程中破解难题 “马路市场”一直是困扰工商管理的一大难题,城乡接合部尤为突出。近年来,我们按照《江苏省城乡集贸市场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在一些偏僻的农村试点设置临时市场,实行定经营区域、定经营时间、定经营范围的“三定”管理,工商部门既不收取摊主的费用,也不使用摊主的费用,亦不干预摊主的费用开支。通过建立“摊主自治、政府督导”的机制,有效地缓解了管理经费缺乏、执法力度不足的矛盾,实现了管理成本最小化、管理效果最大化的目标,也给弱势群体重新获得了谋生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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