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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程网 - 电子文库 - 蒉益民?现象概念与物理主义(2)

 亚泉 2009-06-24
蒉益民 现象概念与物理主义
 
 
 
亲知关系,而这种亲知关系无法以满足(1)中提到的物理主义约束的方式得到一种物理主义的解释。
  在2007年的论文中,帕帕纽并没有对列文的批评作出回答。我觉得帕帕纽似乎可以这样回应:按照本体一元论,对于任意一个意识感受现象特性Q及其对应的大脑物理特性P来说,Q和P在本体论上是同一个特性,一个物理的特性。Q和P之间的解释空缺现象可以被解释为Q和P的概念不同。其中,Q的现象概念可以被表述成“经验:Q”,这里Q实质上是一个物理特性,所以Q的现象概念按帕帕纽的理论实际上是完全被物理主义地表述的。至于我们对Q的现象概念的亲知把握,不管它在现象层面上显得有多么基本和心灵,它在本体论上永远同一于相应的大脑物理特性或者物理过程。这样,帕帕纽的理论可以为任意一对现象特性Q和相关物理特性P所产生的解释空缺现象提供完全物理主义的解释,而列文上述(2)中产生二阶解释空缺的现象特性QPC和物理特性PPC只是全体“任意一对”现象特性和相关物理特性中的一对而已,所以它们所产生的解释空缺现象当然也可以以完全物理主义的方式来得到解释。我们看到,列文也是在默认现象概念策略的第一部分(P1)的前提下,想证明即使让出(P1),对方也不能从(P2)得到(P3)。但是这样做即使不是不可能的,也是非常困难的,因为(P1)实在是让出得太多了。
  桑德斯特努(Par Sundstrom)在2008年发表了题为《神秘之物是幻觉吗?帕帕纽论意识问题》的论文,在其中特别针对帕帕纽版的现象策略概念提出了第三种批评意见。对于帕帕纽对解释空缺现象的阐释,桑德斯特努提出了质疑。他考虑了下列案例:(a)我兄弟此刻最明显的意识感受性=我此刻的白色视觉意识感受性;(b)一堆H2O分子=水;(c)克拉克·肯特=超人。桑德斯特努指出,在这三个例子中,等式左边的概念中均缺乏等式右边概念所呈现的那种特定的现象,然而和“P=Q”同一性不同,我们对上述三个等式所表述的同一性均不感到任何困惑。
  和查默斯及列文不同的是,桑德斯特努的批评意见转向了现象概念策略的第一部分(P1),即所有版本的现象概念都认同的一种本体一元概念二元的理论。帕帕纽想运用其现象概念理论中关于现象概念的“启用(use)一提及(mention)”的特殊性来解释为什么我们会产生现象特性Q和其相应的物理特性P是不同特性的直觉。然而桑德斯特努的批评意见正确地指出:我们有关于Q和P是不同的特性的直觉。更要紧的是,当我们被物理主义同一论者告之Q=P时,我们对这个同一性感到神秘难解和困惑(mystified)。而在(a)(b)(c)这些案例中,虽然等式左边的概念中均缺乏等式右边概念所呈现的那种特定的现象,但是我们对这些同一性都不会感到神秘难解和困惑。因此,帕帕纽上述建立在现象概念特殊性上的解释是错误的。
  桑德斯特努并没有讨论为什么在上述的四个同一性中只有Q=P让我们感到神秘难解和困惑,从而也没有讨论帕帕纽的解释究竟错在哪儿。我想我们至少可以分析指出:在上述四个同一性中,只有对于Q=P这个等式来说,左边的现象特性Q是私人的且没有空间性的(至少是空间性非常不明确的),而右边的物理特性P却是公共的且占有明确空间位置的。在涉及两个物理特性的同一性时,下面的(L)似乎应该是一个相当普遍的法则:(L)如果两个物理特性是同一的,那么不可能其中一个是私人的且没有空间性(或者是空间性非常不明确)的,而另一个却是公共的且占有明确的空间位置的。因为在上述的四个同一性中,只有Q=P违反了(L)这个普遍法则,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只有Q=P使我们感到神秘难解和困惑。由于帕帕纽的解释完全忽略了这一点,所以说他的解释存在严重的缺陷和不足。
  在这三种批评意见之后,我将提出第四种批评意见。这种批评意见将集中质疑帕帕纽在其现象概念策略的第一部分(P1)中为本体一元论所作的辩护。帕帕纽声称意识现象特性Q和其相应的大脑物理特性P在本体论上是同一的特性,且实质上是一个物理的特性,我将在两个层面上对这一核心断言进行质疑。
  在现实世界的层面上,帕帕纽为“Q和P在现实世界中是同一的”这一论断所提供的唯一确凿的证据是下列的心灵因果性论证:
  前提1:意识心灵感受具有物理后果。
  前提2:所有的物理后果都完全由先前的物理历史所引起。
  前提3:由意识感受原因所引起的物理后果不是由不同的原因所过度决定的。
  结论:关于意识的本体一元论是正确的。具体说来,根据前提1,意识现象特性Q具有物理后果R;根据前提2,物理后果R必须有一个物理特性P作为它的物理原因;根据前提3,物理后果R只能有一个原因,而且再根据前提2,这个原因只能是物理特性P。最后的结论是:在现实世界中,为了现象特性Q和物理特性P能产生同一个物理后果R,Q和P在本体论上必须是同一的特性,并且这是一个物理的特性。
  我们看到,上述的心灵因果性论证并不是一个逻辑上的证明,而是一个建立在特定的价值取向上的实用的证明。因为20世纪分子生物水平上的神经生理学的研究发展为前提2这样的物理世界的因果封闭性和完备性提供了比较强的证据,再加上看重前提3这样的因果非过度决定的原则,上述心灵因果性论证才能得以成立。但是即便这样,它仍然是以违反像(L)这样的同一性普遍法则为代价的。为什么我们要如此看重前提2和前提3而看轻(L)这样的普遍法则?对此帕帕纽没有给出解释。换句话说,他并没有为自己特定的价值取向提供充分的说明和论证。因此,即使在现实世界的层面上,帕帕纽为Q和P在现实世界的同一性所作的辩护也是可以被质疑的。
  我对帕帕纽本体一元论的质疑主要是在可能世界的层面上。为了论证上的缘由,让我们暂且认同帕帕纽在心灵因果性论证中特定的价值取向和实用考量,从而暂且认同在现实世界中,意识现象特性Q和相应的大脑物理特性P是同一的特性,并且这实质上是一个物理的特性。心灵物理主义的底线原则是:P必然地决定Q,即在每个可能世界中,只要有P,就一定有Q。帕帕纽认为,从P和Q在现实世界中的同一性就能推出上述物理主义底线原则。他的论证是:如果P和Q在现实世界中是同一的,那么一个东西和它自己同一就是一个逻辑事实,一个逻辑事实当然在任何可能世界都是真的,因此,在任何P存在的可能世界中,P一定同一于Q,所以Q一定存在于那个可能世界中。
  这样的论证存在着严重的问题:首先,P和Q在现实世界中的同一性不是一个逻辑事实,而是我们在特定的价值取向下,以现实世界的科学证据为支持,以牺牲像(L)这样的同一性普遍法则为代价,在实用的综合考量下,才把P和Q在现实世界中当作(认同为)同一的物理特性。如果因为环境的剧变和科学的发展,我们发现科学的证据反过来支持物理世界不是因果封闭的和完备的了,那么,在那样的可能世界中,我们将会有足够的理由把P和Q认定为两个不同的特性。因此,从P和Q在现实世界的同一性推不出它们在可能世界的同一性。
  其次,让我们用Q代表“疼痛”这个现象特性并且用P代表“C-纤维肿胀”这个物理特性,在现实世界中它们是同一的物理特性,记为A。在现实世界中A有两种呈现方式,P的呈现方式和Q的呈现方式。假设在一个自然法则和我们现实世界非常不同的可能世界中,A只保留了P的呈现方式而完全失去了Q的呈现方式,即我们仍然以“C-纤维肿胀”的方式感受到A,但同时我们完全不能以“疼痛”的方式感受到A了。那么,这时A还是疼痛吗?根据我们现阶段对“疼痛”这个词的社区用法,在这种时候,A已不再是疼痛了。在这样的可能世界中,A这个物理特性还是同一于它自身,但是这是一个大脑C-纤维肿胀存在而疼痛却不存在的可能世界。因此,从P和Q在现实世界的同一性根本就推不出物理主义的底线原则。如果现象概念策略中的本体一元论不能确保物理主义的底线原则,那么它为物理主义所提供的支持和辩护从根本上就是不成功的。
  
  三、关于现象概念策略的更进一步探讨
  
  2007年,布劳克(Ned Block)发表了一篇分量很重的长篇论文《麦克斯·布莱克(Max Black)对身心同一性的反对意见》,分析和批判特性二元论论证(property dualism argument)。这个据说是由麦克斯·布莱克首先提出的论证的中心思想可以这样被描述:在疼痛=大脑C-纤维肿胀这个身心同一性中,虽然在个体特性层面上只有一个物理特性,但是在更深一层的特性层面上,这同一个物理特性却有“疼痛的感受式的”与“大脑C-纤维肿胀式的”这样两种不同的呈现方式,从而对应于两个更深层面的不同特性。有反物理主义哲学家认为,那个由“疼痛的感受式的”呈现方式所决定的更深层面的特性就是一个非物理的心灵特性。因此,即便从物理主义的特性同一性出发,我们仍然可以得出反物理主义的特性二元论。
  布劳克对上述的反物理主义特性二元论论证进行了非常精细的分析和批判,批判的核心是:反物理主义特性二元论者没有证明那个由“疼痛的感受式的”呈现方式或者说呈现方面所决定的更深层面的特性(记为特性DM)本身就一定没有隐藏的物理本质(hidden physical essence)。如果特性DM本身有隐藏的物理本质,那么这个更深层面的特性也不是一个非物理的心灵特性。
  布劳克文章的重点是检验反物理主义哲学家能否通过特性二元论论证证明存在非物理的心灵特性,从而成功地捍卫反物理主义。与此不同,本文的重点是检验物理主义哲学家是否能通过现象概念策略证明物理主义的底线原则(即大脑物理特性P必然地决定相应的意识感受特性Q),从而成功地捍卫物理主义。我在上文中提出,现象概念策略的倡导者没有完成他们所需要完成的证明,这一批评意见主要是在可能世界的层面上。也就是说,即使我们暂且认可在现实世界中疼痛感受的现象特性Q和大脑C-纤维肿胀的物理特性P是同一个物理特性,记为A,在一个可能世界中特性A仍可能失去由Q决定的呈现方面而同时却继续保持由P决定的呈现方面。这样的话,大脑C-纤维肿胀就不是必然地决定疼痛,物理主义的底线原则就没有被证明。这里“由Q决定的呈现方面”可以被认为是等同于前面提到的“由‘疼痛的感受式的’呈现方式所决定的更深层面的特性DM”。那么,布劳克涉及特性DM的对特性二元论论证的批判是否也适用于我的论证呢?如果像布劳克所说特性DM具有隐藏的物理本质,那么这是否意味着在任何一个可能世界中,DM都不可能脱离它的深层物理本质而单独消失呢?
  我认为,布劳克的批判不会影响到我的论证,理由如下:首先,布劳克只是指控反物理主义特性二元论者没有证明特性DM一定没有隐藏的物理的本质。可是他自己也并没有为物理主义一元论者证明DM就一定有隐藏的物理本质。更为关键的是,即便我们暂且承认DM有隐藏的物理的本质HPE,布劳克也没有讨论DM与HPE的模态关系,特别是,有HPE是否必然地有DM?我认为,这个模态问题的答案应该是否定的,因为水的现象特性(无色、无味、无臭等等)就有隐藏的物理本质H2O,但是我们可以想象一个可能世界,这其中一堆H2O分子却呈现和牛肉一模一样的现象特性。因此,即使DM真有隐藏的物理本质HPE,在一个可能世界中,DM(即疼痛的感受性)也可能脱离其物理的本质HPE而独自消失。
  本文的论证反复用到下面这个模态原理:(M)凡是在认知上可想象的都是在本体论上可能的。现象概念策略的倡导者们可以通过否定模态原理(M)来否定我的批评论证。但是他们这样做就会使自己面临一个老问题:在物理主义与反物理主义之争的初级阶段,就有物理主义者试图通过否定(M)来捍卫物理主义的底线原则,即“有P而没有Q”虽然是先天可想象的,却是不可能的,因为“P必然地决定Q”是一种后天的必然性。但是否定(M)这样的普遍原理是要在哲学上给出理由的,当初物理主义哲学家给出的理由就是克里普克提供的后天必然真的例子。后来查默斯等哲学家通过二维语义学的工具展示了克里普克的例子都是不成立的,这样,否定普遍模态原理(M)的所谓后天必然性就成了没有论证和道理支持的“野蛮的必然性”(brute necessity)。物理主义哲学家都不愿意依靠“野蛮必然性”来支持 (待续)
该文章转自 华程网 www. 原文链接:http://www./article/view_21319_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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