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和适用范围 出厂检验是食品生产中的最后一道工序,是食品生产者能够控制的最后一道关卡。食品生产者如果不能严格把关,就有可能使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流入市场。出厂后出现问题,食品生产企业即使召回食品,也会对其声誉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查验出厂食品,更是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负责。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有责任、有义务对自己生产的食品检验,确保出厂食品合格、安全。 适用于对最终产品的检验。 2 职责 2.1.品控部负责最终产品的检验。 2.2.相关部门负责协助质量检验员进行最终产品的检验。 3 工作程序 3.1.最终产品的检验是全面考核产品质量是否满足客户的重要手段。必须严格按产品标准、检验要求进行检验。 3.2.检验员对最终产品进行检验,并做好检验记录。 3.3.与最终产品相关的检验未完成或未通过时,不能进行产品的最终检验。 3.4.如有合同要求时,应与用户和第三方一起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过程中发现的质量总是必须得到解决后才能发货。 3.5.当某些检验和试验项目本公司不能进行时,由质检部委托有资格的单位进行检验。 3.6.最终检验项目完成后,由品控部检验技术人员或质量检验员判定最终产品是否合格,如产品判定为合格,填写“产品放行单”等出库手续。如判定为不合格,按《不合格控制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 3.7.每一次检验,质量检验员都应做好检验和试验记录,记录应及时、完整、清晰,并能准确地反映出最终产品实际质量状况。 3.8.质量检验员应得到质量负责人的授权,并在授权的检验范围内实施质量检验工作。 二 出厂检验记录 出厂检验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员、检验人等。 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陕西正和乳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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