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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硅谷”路径对我州产学研发展的启示

 昵称nGgam 2010-08-15
“硅谷”路径对我州产学研发展的启示

“硅谷”路径对我州产学研发展的启示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赴美培训考察报告

●中共湘西州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州长

 

        2010113日至1122日,我参加由省委组织部和省科技厅组织到美国的全面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专题研究班,受益匪浅。培训期间,通过听取专家讲座,拜访政府部门和非营利性组织,实地参观考察等方式,尽可能全面接触企业自主创新的主体及所涉的外围条件。特别是在旧金山培训考察期间,不论是听取加州大学教授关于“硅谷的历史与发展与高新技术生态系统的形成”,美国中小企业管理局关于“美国政府对创新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与措施”,圣荷塞(硅谷)市经济发展局关于“硅谷创新经济发展与创新人才吸引与留置”,惠普公司关于“惠普公司21世纪的技术创新”等培训讲座,还是实地参观斯坦福大学和硅谷高新科技园区内的硅谷大型电子连锁市场及英特尔、惠普、谷歌等公司,在深刻感受到“自主创新是美国社会核心文化”的同时,深深体会到“产学研合作是科技发展引擎”的重要地位,体会到产学研合作对于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加速经济发展的重大作用,体会到党的十七大将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作为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举措的现实意义。美国在产学研合作方面取得的成功经验,对于推动我州乃至我国产学研发展有着积极的启示和借鉴作用。

        一、“硅谷”崛起源于产学研合作

        产学研合作是指企业、大学、科研机构之间的合作,是以企业科技创新为纽带,整合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优势资源进行科技产品研发、生产的经济活动。产学研合作模式基本分为技术转让型、委托研究型、联合开发型和共建实体型四类。美国硅谷是当代世界各国半导体工业聚集区和高新科技产业园区的代名词。它的产生源于斯坦福大学特曼教授关于产学研合作的倡议。他说服校方将校园中尚未开发的土地租给工业公司建立世界第一个科技工业园区——斯坦福研究园,具体实践他提出的“技术专家社区”设想,即将科研力量雄厚的大学和高新技术企业联合起来,发挥各自的优势,促使最新科技成果产业化。这标志着从19世纪萌芽的美国产学研结合理念进入相对成熟和繁荣时期。

        二、“硅谷”产学研合作主要特点

      (一)企业在产学研合作中占据主体地位。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是技术成果转化的终端。企业着力构建内部科研机构或基地,以市场为导向,自主选择科技创新方向和重点,提高企业自身创新能力,加快产品更新换代以利于形成市场份额的独占优势。如成立于1939年的萨克门托公司将进行科研作为永债经营的关键发动机,每年投入36亿美金进行科研,其中90%用于3年内产品研发,10%用于核心实验室建设。同时,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姻,以附近一些具有雄厚科研力量的斯坦福、加州理工等世界知名大学或科研机构为依托形成高新科技中小公司集群。

        ()中介组织围绕企业创新和孵化发挥重大作用。着力发展各种营利或非营利中介服务组织为企业科技创新提供信息咨询、创新管理、融资、技术支援、法律援助、人才培养等服务,以及为中小企业成长提供孵化器作用。如经美国国会1985年批准成立的加州联邦科技服务中心是个非营利性的中介组织机构,主要职责是为企业争取到政府合同和培训企业员工。这个中心2000年设立,为加州53个郡的企业服务,已为17070个项目争取了11亿元美金,创造或保留了21000多个工作岗位。联合创新公司为政府、基金会、大学和企业提供以科技为主的咨询服务。

       (三)政府大力扶持产学研合作。一是以法律形式促进产学研发展。自1980年起,美国联邦政府出台一系列促进技术发展和成果转化的法律、法规,给予技术创新以金融、税收、政府采购、技术、引进、孵化等政策的扶持,优化知识产权保护、民间风险资金规范投入等技术创新外部环境,促进大学、基础研究部门与企业更加紧密地合作,切实提高企业技术创新水平和国家创新能力。特别是针对中小企业是技术创新主体和中小企业抗技术研发风险能力低,市场竞争压力大等特点,出台《小企业创新发展法》、《小企业技术转移法》为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提供资金支持,并促进中小企业同高校、科研机构及政府资助的研发中心等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并鼓励两者组建合资企业。其中,《小企业技术转让法》规定,凡联邦部门研发经费超过10亿美元的,必须拿出0.15%供小企业与非营利性研究机构技术转让项目使用。二是政府组建专门机构直接参与发展产学研合作。组建于1950年的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属于政府机构,现有基金60亿美元,每年拿2%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研发技术产品和技术孵化。每年约有300家企业获得支持项目,2009年支持企业研发项目资金达到25亿美元。由基金会投入资金建立“工业和大学合作研究中心”或在高等学校建立工程研究中心,然后或推进大学与企业共同科研,或用孵化成功的高新技术到企业吸引项目。组建于1952年的美国联邦中小企业管理局制定中小企业创新科研计划,为中小企业自主科研和产学研合作提供直接资金投入或风险投资、贷款担保等融资服务。对于所支持的科研项目,政府机构严格监管程序,监督资金使用各个环节。三是政府给予科技创新人才以优惠待遇。联邦政府对高科技人才特别签证,5年可加入美国国籍,每年约有75000个高科技人才定居美国。

       (四)紧密依托科技工业园区建设。硅谷本身就是依靠斯坦福研究园崛起的。20世纪50年代来,在美国一些知名大学周围形成高科技研发聚集区,不仅使科技成果转化走向规模化和产生集聚放大效应,更是在共享、竞争、协同、互补的生态链中极大发挥了科技产业集群降低成本和互动增益增效的系统功能。同时,园区的聚集功能为园区内企业能够在产前、产中、产后享有全面、标准的创业、创新服务提供了充分条件,各种专业的中介公司为企业提供有关市场分析、资金筹集、营销管理、科技信息咨询等服务,提高了企业创业创新的成功率。值得一提的是,政府对园区内企业给予优惠政策,但对于园区开发建设不仅没有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反而在生态保护、建设规划、循环利用等方面要求更加严格。

        通过短时间的培训学习和考察了解,我对于美国产学研体系谈不上有全面深入了解,但整体体会有“五化”:一是政府扶持产学研发展系统化。政府不仅对企业、大学以及科研机构在资金、税收、项目补偿等方面给予大量投入,更是通过强化宏观管理、细化政策指导、创新组织体制、优化外部环境来引导和整合创新要素,促进产学研更加紧密地结合。二是孵化企业、技术制度化。政府和中介组织在技术、资金、信息、管理、人才等方面给予大学、科研机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科研和技术成果产业化的支持法制化、系统化和常态化,促进产学研合作持续开展,不断创新壮大。三是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支持性服务体系社会化。政府处于主导或引导地位,更多的是通过创业策划、风险投资、技术创新、管理培训、信息咨询、法律援助、知识产权保护、市场拓展等涉及企业创办发展各个环节的专业中介组织或服务网络为产学研提供或整合生产要素。四是科技和产业化资源配置市场化。完善的竞争和协作的市场机制促进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共同发展的“产学研”分工协作机制的建立,促进对科技人才的高度重视,促进最强企业、最优资本、最新技术的优化组合,加快高新技术成果商品化,迅速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五是技术创新体系区域化。以科技工业园区为依托建立的区域创新网络呈现开放型、网络化的生产结构,有利于产学研创新互动和加速产品更新换代周期。

        三、“硅谷”产学研合作经验对我州的启示

        多年来,尤其是2008年省委、省政府部署产学研合作工作以来,我州把产学研合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到了重要位置,通过政策引导、项目支持、活动推进等工作措施,州政府已与省内外11所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采取委托研究、合作研发、合作共建、技术入股、技术转让等合作模式,组织、引导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实施产学研合作项目110项,解决制约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技术难题80多项,研究、推广新技术、新品种160多项,开发新产品50项,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进了新型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但是,我州的产学研合作还处于一个初级水平,存在着企业规模小,难以承担科研投入,合作主体作用不强;贫困地区政府财政实力弱,难以安排足量引导资金和直接投入关键性、共性技术研发,缺乏孵化企业的资金、技术;中小企业间接信贷、直接融资难,风险投资机制还未真正建立;工业园区规模化、集成化水平低,入园高科技企业凤毛麟角;企业创业创新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尤其是融资、技术中介组织缺失;社会创新文化氛围不浓厚等不足。针对我州产学研发展上述不足,结合这次赴美考察培训体会,我感到发展我州产学研合作需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准确把握我州产学研发展取向,落实我州产学研发展顶层设计。加强我州产学研发展的顶层设计,对内才能明确目标任务、发展步骤、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才能凝聚合力;对外才能更好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争取到政府部门项目支持和大的战略投资者,才能整合各方生产要素促进产学研发展。我们必须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创新资源有序流动、运行机制较为完善、合作形式较为规范的技术创新体系为目标,以扶持企业建立健全技术创新体系,支持共性技术、关键技术、重大瓶颈技术研究开发和消化吸收引进技术为重点,加强加快产学研合作的总体规划。州委、州人民政府出台了《推进产学研合作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意见》对我州产学研发展的方向、工作思路、优惠政策、优先领域、组织领导提出系统而明确的要求,随着产学研合作的发展,必须不断更新和完善。

        (二)加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巩固企业在产学研中的主体地位。企业是研发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一是政府加大对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进行科技自主创新和技术项目转让的支持力度。二是针对我州绝大多数企业没有建立科研实验室的现实,重点通过企业以高薪、股权和期权等利益分配来吸引科技人才等措施构建企业科技人才队伍,帮助企业破解人才难题。企业独立建立研发中心确有困难的,可以把研发中心建到高校的实验室,做好“借用设备借用人才”的文章。通过政府将科技投入作为企业申报科技项目和产业化项目、科技型企业认定的重要条件,引导企业自发加强科研投入。三是在委托研究、合作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入股等合作方式的基础上,采取企业与大学、科研机构共建创新平台、共接科研项目、合作创办产业实体、组建技术同盟等方式,共同提高技术研发和攻关能力,推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

        (三)发挥政府整合生产要素的优势,促进产学研紧密合作。一要强化资金政策支持。对产学研结合项目给予经费补助和成果奖励,政府科技引导资金可重点支持产学研合作项目;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产学研合作项目和成果转化;发挥财税调节杠杆作用,增强政府投入调动全社会科技资源配置的能力,调动社会资金投入产学研活动;鼓励和引导金融、担保、创业投资机构给予产学研合作项目以资金支持。二要强化技术支持。重点建设高新技术服务中心、研发创业中心等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孵化高新科技供企业和其他科研机构推广和有偿共享。围绕产学研结合公共技术和设施服务需求,加快建立公共资源共享平台、网络科技环境平台来强化产学研合作的信息基础支撑。每年组织与合作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对接活动,引导企业引进、吸收最新科技成果。三要强化制度支持。加强对产学研扶持项目的审批、绩效评估和资金监管。政府采购向产学研结合创新产品倾斜。从解决好利益分配、产权归属、风险分担等问题入手,完善合作分工和收入分配制度,以及科技人员以知识产权、科技成果作价入股制度,激发合作积极性,保证合作持续有序进行。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意识,切实保护知识产权不受侵犯。

        (四)加快发展中介组织,推进社会化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将中介性质的经济鉴证类事业单位改制为市场化的中介组织,建立政府购买行业协会服务制度和落实中介组织发展税费优惠政策,加快发展有关创业辅导、技术支持、技术成果转化、产权转让、资本运作、融资担保、人才培训、信息咨询、市场开拓、法律援助等服务于企业、大学、科研机构创业创新和产学研合作的专业化中介机构,引导和整合优势生产资源向科技创新集聚,并降低生产成本和生产周期,加快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进程。

        (五)推进园区聚集能力建设,形成区域高新技术高地。加快现有工业园区、基地科技服务政策、基础设施的配套完善,立足于科技创新新建科技工业园,对科研资源、信息、管理等创新要素和创新内容进行选择、集成和优化,培育一批具有重要带动作用的龙头骨干科技企业,并形成产业链或产业集群,进一步推进基地和园区科技集成创新水平和辐射能力的提升,努力形成区域高新技术策源地和集散地。要按照发展“两型”产业,支撑“两型”社会的总体要求,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切实用科学理念和科学技术改造传统的工业生产方式,努力创建生态环保、资源节约型园区。转变政府职能,改革科技工业园区的管理体制,着力实现园区内扁平化的组织制度,形成开放型、网络化的生产结构,以利于在高新产品竞争激烈、市场变化快的不利环境中抢占先机。

(责任编辑:梁远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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