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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中的清净智慧

 尚和蒙学教育 2010-09-13

《道德经》中的清净智慧

来源:东方神韵网作者:月如

 
《道德经》中的清净智慧
《道德经》整体的感觉是清冷。你会震撼于它的冷静。无为和自然可以互相定义,但他们的主语刚好相反。无为是对君主的要求,自然则是在君主无为的前提之下百姓所获得的生存状态。君主无为,百姓才能自然。“道法自然”这句话,其实说的是道并不主宰万物,而是效法其自然。
 
阅读道家的著作,会有和阅读儒家著作非常不同的感觉。如果拿温度来做一个比喻的话,读儒家书的感觉,套用一句歌词,就是“读你的感觉像春天”,有时候甚至像夏天,很温暖或者热烈。儒家确实也很喜欢“温”这个字,《论语》中就出现很多次,譬如“温文尔雅”、“温良恭俭让”、“色思温”等。这种气质上的温当然是其仁民爱物之心的体现。但读道家的书如《道德经》,整体的感觉却是清冷,有时候甚至怀疑自己掉进了冰窖。你会震撼于它的冷静,有些人看来可能是阴险和狡诈。譬如我们熟悉的三十六章:
 
“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取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柔弱胜刚强,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这个世界有不以人的意志而转移的法则,它不会因为你的心情或者别人的愿望而改变。老子发现的法则是物极必反,即“反者道之动”。因此,无中可以生有,处后反而可以居先,无私可以成就私。这个法则的运用,于自己是示弱,用来对付别人,则是助其逞强。强到极处,走下坡路甚至崩溃就是无法避免的。
 
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发现这个法则,即便偶然发现了也并不能够有效应用。这需要孤独和虚静的经验。十六章的话是这样说的:
 
“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致虚守静,即让自己的心灵达到虚静的状态,这乃是知常及了解客观法则的前提。不知道这是不是得自于老子曾经作为史官的工作经验,但一定是很符合老子的形象的。如果我们要给老子画一个像的话,那该是一个躲在角落的孤独的智者,而不是一个被鲜花簇拥着的仁者。《道德经》二十章说:
 
“众人熙熙,如享太牢,如春登台。我独泊兮其未兆。沌沌兮如婴儿之未孩。累累兮若无所归。众人皆有余,而我独若遗。我愚人之心也哉!俗人昭昭,我独昏昏。俗人察察,我独闷闷。众人皆有以,而我独顽且鄙。我独异于人,而贵食母。”
 
我们从中看到的是和世界的隔离,以及孤独和清醒。他不喜欢熙熙攘攘的热闹,在热闹中,人是容易迷失自己的。十二章说:“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也许我们都有类似的经验,当你置身于一个琳琅满目的市场,有时候你真的感到无所适从。当全部的生命一直都向外追逐的时候,情形比这好不了许多。所以需要隔离,隔离产生智慧。当老子选择放弃王官的身份,成为一个隐士的时候,他选择的正是这样一种隔离。这种隔离可以让你安静下来,如诸葛亮所说,产生致远的效果。以上所说都还只是个清冷的形象,我们更关注的该是清冷的思想。儒家的核心是仁爱,而道家对此一直抱着深刻的怀疑。《论语》《孟子》一直在呼唤着“仁义”的君子和推己及人的“德政”与“仁政”,但《道德经》却展开着另外一个思想空间。初看之下,“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是大逆不道的,更不要说什么“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或者“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等惊世骇俗的字眼了。值得我们思考的是:老子为什么要否定和拒绝看起来很美好和神圣的仁和义?爱和教化到底意味着什么?不妨重点分析一下三十八章,这也是《老子》下篇的开始: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无为而有以为。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上义为之而有以为,上礼为之而莫之应,则攘臂而扔之。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
 
德有上下,其间根本的区别在于无为还是为之(有为)。上德是无为的,下德则是有为的,虽然其中有着层次的区分,如仁、义和礼。在老子看来,为之总是有心的作为,因此也就成为祸乱的根源,成为下德。道理很简单,这个心原本只是私人的,却要变成公共的。在这个由私人的心向公共的心推行的过程中,做法可以有软硬之分,刚柔之别,如孟子强调的王道(儒家)是属于柔性的,霸道(法家)则是刚性的,但其实质并无不同,都是要大家接受某个人的主张。可以想象,对很多人来说,这种接受的过程就是放弃自我的过程。冲突是在所难免的,这正是老子说“上礼为之而莫之应,则攘臂而扔之”的理由。原本创作来安排秩序的礼倒很可能成为制造社会混乱的罪魁祸首,因为它的依据不是天理自然,而是人为的造作。
与此相比,仁义也好不了许多。在儒家那里,仁义是作为秩序的礼的基础。仁的最基本规定是爱人,其内在基础是一个恻隐之心。义的最基本规定是正直,其内在基础是羞恶之心。在一般人看来,这是想当然的美德。但老子有另一番思索。无论仁义看起来有多么美好,总是有心的。有心的行为就难免独断的色彩,于对象而言会有强加的味道。譬如《论语》上面说的忠恕之道,忠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恕是“己所不欲,毋施于人”。这里面都包含着一个推己及人的意思,其背后的假设是人类的普遍性。人是作为类而存在的,既然如此,他们应该是共同的,有共同的心,共同的爱和恨。对儒家来说,这是一个被作为前提接受下来的东西。对生活来说,这只是一个假设。更多的时候,我们看到的是人和人之间的不同,你想要的我不想要,你不想要的我却想要。这就是人类个体之间的差异。如果要追求一个普遍的东西,一个要大家都接受的秩序,对一部分人来说也许是适当的,但对另一部分人而言,却是痛苦的。
 
所以,爱并不意味着一切都是美好的。爱的结果也许是伤害甚至谋杀。在爱中,强加于人的行为被正当化了,改变对象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而且这种改变被定义为提升或者向善。譬如儒家一直强调的礼乐教化,其实就是按照一个固定的模式来改变和安排生命。这个模式当然被认为是善的,即对人而言是好的东西。但这也许只是一相情愿。“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对君父也许是好的,臣子只是无奈而痛苦的接受。更不要说,那些所谓善的东西在实施的过程中一定会被打的折扣。所以我们对爱对善等不该过于自信和盲目,重要的不在于善良意愿或者甜言蜜语,而在于它所产生的实际效果。大跃进、超英赶美、文化革命的意愿都是善良的,但其结果却恰恰相反。“信言不美,美言不信”,不仅仅是一个普通的生活格言,更是深刻的政治和人生智慧。
 
这些思考无疑是清冷的。正是在诸如此类的思考之下,《道德经》才坚决地拒绝了仁义。但我们还要了解的,这种拒绝并不是说你可以不仁不义,为所欲为。天地不仁不是说天地每天干坏事,绝仁弃义也不是给作恶打开方便之门。好的事不能做,坏的事更不能做。这是对一切“为”的拒绝,不管是为善还是为恶。一说“为”字就是恶的,根本不必谈“为”的是什么。从这种拒绝,老子走向了无为之路。在《道德经》中,这是一个大字眼,也是容易引起误解的字眼,有些人经常把它和无所作为甚至无所事事混为一谈。也许表面上它们确实有某些类似之处,后来很多无为学说的信奉者如魏晋时期的某些名士们也许加剧了这种印象。但无为是基于冷静思考之上的自觉选择,其目的是为了实现“无不为”的结果,而后者只是浑浑噩噩毫无成就的光阴虚度,显然不能混为一谈。根据老子,我们该如何描述无为呢?
 
它首先是一种节制的态度,尤其是对权力的节制。有权力的人总是有一种使用权力征服他人的冲动,以一种高高在上的姿态,任意地支使着在下的人们。这显然不是无为,无为的体现是“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创造而不拥有,成功而不骄傲,领导而不主宰。这种态度被认为是“玄德”。无为的圣人是“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的,自见和自贵很类似于我们现在所说的自恋型人格,这种人的心中只有自己,他人是缺席的。这显然不同于自知和自爱,在后者中,自己和他人同时呈现出来。
 
因此我们可以很方便地引出无为的另一半——自然。它们是相伴而生的观念。无为和自然可以互相定义,但他们的主语刚好相反。无为是对君主的要求,自然则是在君主无为的前提之下百姓所获得的生存状态。君主无为,百姓才能自然。请看《道德经》的五十七章:
 
“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
 
这正是一个极好的说明无为和自然关系的例子,也有助于理解自然的意义。无为的是圣人,自然的是民。如学者们早就强调的,自然的意思和我们现在所谓自然界无关,它指的是一种排除了外力干扰之后的自然而然的状态。因此所谓的自化、自正、自富、自朴都是自然的体现。理想的统治者不是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他人,而是充分地考虑并尊重百姓的想法。如四十九章所说:“圣人常无心,以百姓之心为心。”无为的圣人是不该先设一个私心,然后又设法把这个私心变成公心的,百姓的心就是他的心。进一步来看,百姓也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心,因此,以百姓心为心并不是真的用百姓心来替代自己的私人之心,而是彻底的无心。老子有时候也称之为“虚”、“无欲”等。只有如此,百姓的自然自主才会成为可能。
 
这就是所谓的“道法自然”。对这句著名的话,今人有很多误解。其实它的本义很明确,说的就是道并不主宰万物,而是效法其自然。王弼的解释是“在方则法方,在圆则法圆”。它的中间省略了“自然”的主语——万物,因此孤立地看意义也许有些含糊,但如果联系《老子》其他章节的话,就很清楚。譬如五十一章说:“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这很显然是在道和万物关系语境下的讨论,道虽然生养了万物,但对于万物却不发号施令而是顺其自然的。六十四章中,更明确地提到“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依照老子的设想,在上的统治者收敛他的权力欲,在下的百姓可以尽可能发挥其自主性,如此的话,统治者的无为就可以换来百姓的自为,“无为而无不为”的局面也就形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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