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红楼梦》的创作背景

 昵称5876743 2011-02-22
据陈林考证,曹雪芹生于1725年6月6日,死于1763年2月12日,名霑,字梦阮、芹圃,号芹溪居士、雪芹。他是清代文学家,能诗善画,有深厚的文学艺术的功底和广博的文化修养。以往推测曹雪芹生于1715(冯其庸根据张宜泉的“年未五旬而卒”推测)或1724(周汝昌根据敦诚“四十年华付杳冥”推测),死于1763、1764、1765,推测的根据是曹雪芹朋友的诗和脂批。陈林的考证,直接来源于《红楼梦》,可信度更高。但依据雍正二年的曹頫奏折,即甲辰1724年,如果曹頫是曹雪芹的父亲,他此时任职已是第十个年头了,逐渐长大成人,从婚娶已毕,已有“妻孥”之语看,曹頫十八岁或十九岁结婚,十九或二十岁有孩子。因此,我们认为曹雪芹生于1724年6月6日的可能性也很大,他的朋友敦诚在甲申开年的第一首诗《挽曹雪芹》:“四十年华付杳冥,哀旌一片阿谁铭?孤儿渺漠魂应逐,新妇飘零目岂瞑。牛鬼遗文悲李贺,鹿车荷锸葬刘伶。故人惟有青山泪,絮酒生刍上旧坰”。“四十年华”对应1724年更合理。据周汝昌考证,曹雪芹生于1724年6月6日,也可以参考。陈林认为,曹頫的第二个孩子是曹雪芹,也是有可能的。曹雪芹是否死于1763呢?据吴恩裕先生考证,敦敏,字子明,是清太祖努儿哈赤第十二子英亲王阿济格的五世孙,理事官瑚玐的长子,生于雍正七年(1729年),大约死于在嘉庆元年(1796年)。他弟兄共五人,二弟敦诚,字敬亭,号松堂,生于雍正十二年(1734年),死于乾隆五十六年;三弟敦义,五岁就死了;四弟敦祺,卒年四十一岁;五弟敦舒,四岁卒。敦敏著有《懋斋诗钞》,这本诗集中的作品都是按写作的时间先后编年顺录的。在癸未年的春天,敦敏写了一首《小诗代简寄曹雪芹》:“东风吹杏雨,又早落花辰。好枉故人驾,来看小院春。诗才忆曹植,酒盏愧陈遵。上巳前三日,相劳醉碧茵。”周汝昌认为,敦敏在癸未年的“上巳前三日”(即三月初一)还邀请曹雪芹去赏花饮酒,曹雪芹怎么可能死在前一年的除夕呢?而且敦敏在甲申年春天又写有一首《河干集饮题壁兼吊雪芹》:“花明两岸柳霏微,到眼风光春欲归。逝水不留诗客杳,登楼空忆酒徒非。河干万木飘残雪,村落千家带远晖。凭吊无端频怅望,寒林萧寺暮鸦飞。”周汝昌先生又指出,敦敏的弟弟敦诚在《四松堂集》底稿本上写有一首《挽曹雪芹》的诗,这首诗注明是写于“甲申”年。甄治国先生《〈懋斋诗钞〉编年研究》一文肯定了敦敏《小诗代简寄曹雪芹》这首诗写于癸未年的说法,但是认为这首诗作于癸未并不能证明曹雪芹死于癸未除夕。甄先生认为,曹雪芹肯定死于“壬午除夕”,但是敦敏两兄弟都不知道,这与辛巳秋敦诚访鸿上人而鸿上人“已茶毘数月矣”何其相似。雪芹已逝而敦敏两兄弟不知,有敦诚《挽曹雪芹》“一病无医竟负君”之深感愧疚之憾句为证,癸未上巳日饮集松堂而无雪芹亦可为证。这个判断是审慎和合理的。加上陈琳的考证,曹雪芹很可能死于1763年2月12日。
    敦诚《鹪鹩庵杂诗》中,保留有另外两首《挽曹雪芹》,一是“开箧犹存冰雪文,故交零落散如云。三年下第曾怜我,一病无医竟负君。邺下人才应有恨,山阳残笛不堪闻。他时瘦马西州路,宿草寒烟对落曛。”诗题下有“甲申”字样,即乾隆二十九年。1980年第三期《红楼梦学刊》发表的梅挺秀的《曹雪芹卒年新考》一文,提出了新说。作者认为甲戌本第一回关于雪芹卒年的那段批语是由不同部分组成的,具体说是三条批语,应作如下标点分段:“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每意觅青埂峰再问石兄,余( 奈) 不遇獭( 癞) 头和尚何!怅怅!”“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 甲午八月泪笔。”认为甲戌本上的这段脂批由不同部分组成,“今而后”起提行,和前边有所分别,过去就有人提出过。但把“今而后”前面的批语也分解成两部分,以“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单独作一条批语,则是梅挺秀先生的创见。就是说,他认为“壬午除夕”四个字是批语署年,而不是雪芹逝世的时间。过去把这段批语标点为:“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是误断。“壬午除夕”应上属,绝不该下属。实际上,按过去下属的读法,语意上是有毛病的(未必):一会说“哭成此书”,一会又说“书未成(可能指印成书---解读者)”,理解起来确有困难。只不过自从胡适1928年按下属标点以后,人们习以为常,没有注意到这一点,致使以讹传讹,讼案迭起。现在梅挺秀先生发现了这个问题,这是对红学考证的一个贡献。作为旁证,他提出壬午年是畸笏集中批《红楼梦》的一年,庚辰本的第十二至第二十八回,署“壬午”的批语有四十二条之多;而且按记时习惯,有的直接署年月,有的则写季节,如“壬午春”、“壬午季春”、“壬午孟夏”、“壬午夏雨窗”、“壬午孟夏雨窗”、“壬午重阳”、“壬午重阳日”等。那么,“壬午除夕”是批语署年而不是雪芹逝世的时间,应无疑义矣。
    有人认为,这样一来,原来卒年两说种种争论不休的问题都可以得到合理的解决。就是说,雪芹是卒于乾隆甲申年春天,敦诚的《挽曹雪芹》及挽诗的两篇原稿如诗题所标,都作于甲申,是雪芹死后送葬归来就作的。张宜泉的《伤芹溪居士》也是甲申年雪芹死后不久作的,所以诗中有“琴裹坏囊声漠漠,剑横破匣影锘锘”句;如果写诗时间很晚,他就看不到这种景象了,也不至于“怀人不见泪成行”那样的伤痛。起句“谢草池边晓露香”已点明时间是在春天的一个早晨,当然是雪芹逝世那一年即甲申年的春天,不可能是第二年或第三年的春天。连甲戌本那条“泪笔”批语,看来也是靖本的准确,时间是“甲申八月”,而不是“甲午八月”,因为如是十年以后的甲午下批,感情未必那样激动。而敦敏的《小诗代柬寄曹雪芹》确实作于癸未,那时雪芹还健在,敦氏兄弟邀请他前去赏春饮酒,完全说得通。至此雪芹卒年这段公案,可以宣告解决了。梅挺秀的《曹雪芹卒年新考》发表后,《红楼梦学刊))1981年第二期披载了徐恭时的《文星陨落是何年——曹雪芹卒年新探》一文,表示同意梅文对脂批的分解和“壬午除夕”系批语署年,做了大量补充论证,使此一卒年新说更加坚实,并具体推断雪芹卒于乾隆甲申年仲春二月十八日春分节之际。本来壬午也好,癸未也好,甲申也好,相差不过一两年,即使没有确定下来,也不影响对曹雪芹生平的理解和对《红楼梦》的评价,但对红学考证来说,确定不下卒年总是一件憾事。现在确定下来了,即曹雪芹卒于乾隆甲申(1764年2月12日) 春天,红学爱好者可以无憾了。因此,经过综合考虑,我们采纳曹雪芹生于1725年6月6日,死于1764年2月12日或春天。但是,材料都是间接的,推论都有合理性,还是不能最后定论。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