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当代生态哲学十大范畴

 xiongmao007 2011-04-18
摘  要:生态哲学是当代哲学界从反思人与自然关系的演化进程,面向生态环境危机的严峻现实,展望人类生存发展的文明前景等一系列活动中提升出来的哲学新形态。而哲学的特征之一便是以概念范畴体系的有效统摄和合理建构,理论理念地揭示和实践理念地设计自身与对象世界的。从目前学界的研究现状看,生态哲学的诸如生态存在与生态意识、生态时间与生态空间等一系列相关概念和重要范畴有必要认真审视并亟待给予有效规范。

 

关键词:生态存在;生态时空;生态价值;生态生产方式;生态思维;生态技术;环境公平

 

    生态哲学是当代哲学界从反思人与自然关系的演化进程,面向生态环境危机的严峻现实,展望人类生存发展的文明前景等一系列活动中提升出来的哲学新形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生态哲学的研究,不仅强化了哲学对维护生态系统协调平衡和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反思与批判功能,而且为我国哲学研究的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提供了历史的契机。而哲学的特征之一便是以概念范畴体系的有效统摄和合理构建,理论理念地揭示和实践理念地设计自身与对象世界的。从目前学界的研究现状看,我认为生态哲学的一系列相关范畴有必要认真审视并亟待给予有效规范。

 

    一、生态存在与生态意识。如何从最优最佳角度反映和解决人—自然—社会复合系统的复杂关系,的确是生态哲学应该给予规范的一个重要方面。而深层次的问题在于,学界关于“生态意识”的研究撇开与之对应的“生态存在”这一重要范畴,显然是哲学应有的对应范畴的严重缺位特别是意识背后存在范畴的深层缺失。在我看来,任何生态意识都不是而且也不能凭空产生,它应该而且只能是生态存在的反映。众所周知,社会存在揭示人的社会生活的物质基础层面,它是以物质生活资料生产方式为基础的社会物质关系的总和。社会存在相对于社会意识,是社会意识的基础和决定性因素。生态存在则渗透于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之中,它的内核在于揭示作为生态主体的人与作为生态客体的其他生物的区别,揭示“主体生态物”与“客体生态物”之间的区别。社会存在包括地理环境、人口因素和生产方式等构成,我认为生态存在应包括生态地理环境、生态人口因素和生态生产方式等新的构成要素。

 

    我以为,生态意识应该而且也能够是现代社会意识的最为重要的有机构成。俄国学者B.基鲁索夫1983年提出“生态意识”的概念,认为“生态意识是指根据社会和自然的具体可能性,最优解决社会和自然关系问题方面反映社会和自然相互关系问题的诸观点、理论和情感的总和。”[1]我国著名生态哲学家余谋昌先生认为生态意识是“反映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一种新的价值观。”[2](237)

 

    在我看来,所谓生态意识,就是指人与人类社会不断地作用于自然界的过程中,不合理的实践活动必然造成或导致生态的破坏和环境污染。对于这些活动和现象,作为生态主体的人和人类社会,总是做出这样或那样的反映和认识。这些反映和认识的总和构成我们所说的生态意识,它是人和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3]。如果对此进一步规范,生态意识是生态存在的观念反映,也是人对自己的本质力量和自我意识的现代张扬,它反映了人类主体对自己生存发展于其中的生态存在即社会——生态系统的深层把握。不仅如此,研究生态存在和生态意识的关系,意义十分重大而深远。因为,它既是贯穿人类社会生存发展始终的基本矛盾和面临问题,亦是建构生态哲学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和理论平台,更是贯彻生态哲学研究始终,揭示全部生态哲学问题的丰富底蕴并构成生态哲学的基本问题。换言之,生态存在和生态意识的关系问题是生态哲学的基本问题,也是任何生态哲学家都不能回避的重要问题。不是生态意识决定生态存在,相反地,是人们的生态存在决定人们的生态意识[4]。

 

    二、生态时间与生态空间。这里有两种倾向有必要给予澄明,一是关于生态时间与生态空间的研究与传统抽象意义所说的物质世界在时间无始无终,在空间上无边无际不同;二是与在生态哲学界通常用生态学中的“生态位”替代我们所倡导的生态时间和生态空间亦不同。这里的生态时间是用来描述生态的过程性、连续性、非间断性、变化性以及发展的方向性。就是说我们把时间看作生态的一种属性,即我们仅仅只限于在生态哲学视界内来讨论时间。

 

    因此,生态时间同人的生态意识,同人与外在生态世界,同人的生态历程和生态意向这些生态事物等密切相关。当我们说生态处于时间之中的时候,实际上我们就承认了生态本身运动变化发展的可能性,而这种可能性是否成为现实性,就必须以“时间性”作为其基本的论证依据。

 

    生态空间指人的生态存在于其中的发展空间[5]。而生态在这个空间中所具有的现实性,我们就称之为人的生态的空间现实性。如果生态时间是人从对生态世界的运动的体验和观照中获得的生态意识,生态空间则是人从对生态世界事物的差别性,它们的排列次序、相对位置关系的认识和考察中得到的生态意识。生态时空构成人类生态化生存与可持续发展的时空维度。

 

    比如在当代人们经常讨论水资源特别是淡水资源匮乏问题,其实在自然界水通过三态变化而循环,水资源作为再生资源并没有所谓的匮乏或紧张问题。只是由于一方面人类的不合理的利用方式与非规范的排放方式影响水资源的自然循环和自我净化,使其自然循环和自我净化速率远远跟不上人们的利用和污染速率;另一方面水资源在特定生态时空分布的不均匀而成为问题——水缺为灾或水满为患!正是因为水资源在生态时空上的严重不均衡和深度不协调,从而导致所谓的水资源紧张问题。

 

    再如,当论及自然资源开发时,学界普遍反对掠夺式开发,又普遍力主科学合理开发。问题是,什么样的开发是科学合理的开发?如何做到科学合理开发?自然资源,一般可以分类为可再生资源和非再生资源。可再生资源是可以用自然力保持或增加蕴藏量的资源。对这类资源实施有效而科学合理的开发,我认为在学理上首先弄清楚,对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应该而且必须遵循其再生时间过程,再生空间范围,再生数量规模和再生质量效果。而非再生资源不具备自我再生能力,其初始禀赋是固定的。这类资源的开发利用,至少应该注意在科学合理的规划,制定综合利用的战略,规范生态工艺流程的条件下,考虑其怎样利用才能使总的效益最优和最佳化以及付出的环境资源成本和代价最低和最小化的问题,更重要的一点还在于,对非再生资源的开发应是寻找替代资源的速度不应低于开发利用的速度[6]。

 

    三、生态主体与生态客体。关于生态主客体的讨论,学界集中在生态学的范围内而尚未真正进入哲学层面,另外学界还有一种倾向是生态主体的泛化。如有的学者认为“人并不是最高主体,更不是绝对主体,自然才是最高主体,甚至是绝对主体”[7]。其结果,一方面把自然拟人化和人格化,把自然生物拔高到与人平等的地位,把自然现象等同于社会现象,表现为泛主体主义以及万物有灵论的倾向;另一方面把人又降低到自然生物水平,在承认人的自然生物属性的同时,忽视甚至漠视人的社会文化属性。表层上看似乎是一种有别于传统伦理学的理论创新;深层上看却终因缺乏科学历史观的维度和现实实践格局的支撑而不可避免地流于抽象的想象。这是因为:

 

    如果自然是最高主体甚至是绝对主体,那么合理的哲学追问便是,与之相对应的最高客体与绝对客体又会是什么呢?因为,主体并不是独立自存的东西,所谓主体总是相对于客体而言的,正是因为有客体作为对象存在,主体才成其为主体。就是说“一个存在物如果在自身之外没有对象,就不是对象性存在物。……它没有对象性的关系,它的存在就不是对象性的存在”;而“非对象性的存在物是非存在物”,或者说“是一种非现实的、非感性的、只是思想上的即只是虚构出来的存在物,是抽象的东西。”[8](168—169)因此,学界这种倾向不仅没有可能而且也无助于解决任何问题,相反地,无论在理论逻辑层面还是现实操作层面都带来新的混乱和新的难题。

 

    在我看来,主体与客体的思维方式,既是哲学思维深化的必要前提,又是人类思维进化的必经过程,更是理论思维强化的重大成果。其实,在生态哲学研究中人是、且仅有人是生态主体。自然界作为生态系统是生物与环境相互作用的有机整体,从人的生物属性来看,人亦是其中的有机构成。但是人的本质还在于基于生物属性又超越于生物属性的社会属性上。因此,生态主体是人,生态客体是自然界(包括作为生物存在着的人)。从认识论角度讲,认识主体是从事着生态—社会认识和实践活动的人,认识客体是进入生态认识主体认识和实践领域中的生态系统和生态过程(包括作为认识客体或对象存在着的人)。从实践角度而言,是对生态客体既利用和改造,又保护和建设的生态主体,以其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最佳的生态效益的过程。而把具有社会属性并作为生态主体的人,仅从生物属性切入降格到和其他生物一样而提出泛主体,即人是主体,其他动植物生命体也是主体,甚至石头、土地都是主体的所谓泛主体论,在哲学层面是站得住脚的吗?

 

    四、生态价值与生态伦理。这是中外学界着笔墨最多意见分歧亦最大的一个问题。非人类中心论的生态伦理者撇开科学历史观和感性现实,混淆人与其他生物的本质区别,把只适合于人类社会领域的具有特定涵义的概念和命题,如“内在价值”等生搬到自然领域用以解释自然现象。“确认自然界的价值和自然界的权利”[9];“原则上,每一种生命形式都拥有生存和发展的权利”[10](44),“要尊重生命,不允许伤害生命和自然界”[9]等等。其结果表现为泛伦理主义的倾向。撇开人而抽象谈论生态价值是不能成立的。

 

    首先,自然物确有其内在价值,但问题是自然界有没有独立的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内在价值是否可以不依赖于主体评价或不与主体发生关系而孤立地表现出来?对自然生态环境的污染破坏等是否源于只承认外在价值而否认内在价值?要实现人与自然协调发展,是否必须肯定独立的或孤立的内在价值?事实上自然物的价值在于它自身又在于它对人的意义,问题只是这里对人有意义,应当不仅考虑对当代人的意义,还要估计到对后代人的意义,不仅是考虑到对人的局部利益和眼前利益有意义,还要对全局利益的长远利益有意义,这样来讨论尊重自然价值同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关系,才是既现实又清楚的[11](136-138)。

 

    其次,“如果我们确信,所有物种都有‘平等的权利’,或者说,人的权利不比其他物种的权利具有更多的价值,那么这对我们针对自然的行为有什么影响呢?……无情地、肆意地摧残生命固然不是人正当的目的,但该怎样理解我们为了保持健康消灭病菌的行为,或者我们为了营养而取消了植物与动物的生命的行为呢?”[12]进而又如何理解医学家为了人类主体的健康,如为消灭了SARS等病毒,研制开发有效药物和疫苗菌苗而进行的临床应用前的一系列必要的动物实验?

 

    由此可以看出,它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只能是取消问题。如果真要尊重所谓自然的内在价值,按自然发展自身的要求来对待自然,这不等于说,人应如自然动物一样,不要去改造自然,只要适应自然就行了。这当然无所谓人类中心了。但同时也即剥夺了人之为人的权利了。因为历史的逻辑是:人是在改造自然中成人的!如果剥夺了他改造自然的权利,其生态与发展的物质生活资料等又从何而来?如此就是要他倒退到自然动物的水平上去,这在实践上有这种可能性吗?

 

    五、生态生产力与生态生产关系。生态生产力与生态生产关系的有序结合、有机整合和有效统一构成所谓的生态生产方式。长期以来人们把生产力解释为“人们改造自然、征服自然的实际能力”的观点十分流行。如《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卷》将生产力定义为,人们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与自然界之间的关系;是人类征服和改造自然的客观物质力量。它是由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以及参与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的其他一切物质技术要素所构成的一个复杂系统[13](784)。有关哲学教科书将生产力定义为“人类利用和改造自然、并从自然界获得物质生活资料的能力。它体现着人们在物质生产中能够在怎样的程度上解决社会同自然的矛盾。”[14](320)生产力的定义表述虽多,而以征服与统治为实质含义却是通病。

 

    值得一提的是,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学界开始注意并研究“生态生产力”概念将其定义为“人类与环境相互适应、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相互服务、协调配合所释放出来的物质力。”[15]在我看来,这是一个重要的进展。因为传统生产力概念“把生产力只理解为人类社会向自然界索取的能力,而不同时理解为人类社会向自然界必须有所偿还,维护和保持社会和自然界之间的平衡的能力。”[16]就是说,传统生产力概念是单向度的,而现代生态生产力理论,却是双向度的。生态生产力除了人们利用和改造自然的层面外(这是必要的也是必需的),又增加了保护、改善乃至建设自然的新维度。

 

    而与生态生产力相对应的是生态生产关系。这一点学界的研究很不够。我认为生态生产关系是人们在生态化生产(比如说现代社会所要求的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等等)过程中结成的人与人的关系。如果说生产关系主要是指物质经济利益关系的话,那么生态生产关系就应该而且必须包括具有时代特征的生态物质经济利益,即除了传统所强调的物质利益(在此处的所谓物质利益也有个生态化的时代要求)外,增加生态利益的新内容。生态生产力与生态生产关系的结合构成生态生产方式。对于生态生产方式的系统研究,将极大地推动人们的生态思维方式和生态实践方式的形成和提升。也将有助于揭示生态哲学与唯物史观深层逻辑关系的深入研究。因为,撇开人类生存发展的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与再生产,其它的一切都无从谈起。

 

    六、生态思维与生态实践。人类的思维方式是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实践的发展而进步和发展的。诚如恩格斯所言:“每一时代的理论思维,从而我们时代的理论思维,都是一种历史的产物,在不同的时代具有非常不同的形式,并因而有非常不同的内容。”[17](27)面对全球性生态危机,人类有必要对自己已往传统的思维和实践方式进行全面的反省和深刻的反思。生态学在实践中的长足发展为生态思维与生态实践方式提供了科学依据。“生态学思维方式是指在所有与生命现象有关的领域,包括人、社会和自然相互关系领域,应用生态学观点,主要是生态学系统各种成分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的整体性观点,生态系统物质不断循环和转化的观点,生态系统物质输入和输出平衡的观点,说明与生命有关的现象及其发展变化,揭示各种现象的相互关系和规律性,并从而认识和解决与生命现象有关的各种问题。”[18](249)

 

    从生态思维视界看,人类从自然界的长期演化中分化出来后,就有了人类自身生存与发展的需要,人类总是千方百计要努力实现自己的这一需要。相对于人类的这一需要而言,自然界有其适应性一面,又有其不适应性一面。就适应性而言,自然提供了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本条件。没有这种适应性,也就不会有人类的生成。因此人类应该而且必须保护这些自然生态系统。就自然界对人类的不适应性而言,人类虽然“脱离”自然界而成为其“对立面”,还必须同自然界打交道获得生存发展的物质生活资料。但地球拥有的生态资源和能源并非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自然界也不会自动满足人类的需要。自然界只提供了人类生存发展的可能性,而使这种可能性变为现实性,仍需要人类改造自然并创造价值。

 

    在生态思维方式看,人作为社会存在物肯定而且必须能动地利用自然和改造自然,同样地,人作为一种有意识的社会性存在应该而且能够合理地保护自然、管理自然和建设自然。就此而言人是地球上生态道德的承载者和代理人,人能够也必须肩负起保护地球上生命的重任。这一神圣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理应由人类特有的生态思维与生态实践方式而得以实现。而所谓的生态实践就是主体在生态思维方式的自觉指导和积极影响下能动地改造并改善,利用并保护、管理并建设客体的生态性的和社会性的客观物质活动。

 

    我们认为,人类从事实践活动的性质、程度和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先天秉赋的基础上,经环境和教育的影响而形成的较为稳定的、内在的和基本的思维方式。人们从事实践活动的能力水平,从主体的角度来看取决于人的先天自然素质、社会心理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社会文化素质不仅包括作为人在后天通过环境影响和教育训练而获得的科学文化素质、思想道德素质、审美体验素质等综合体,还应该而且必须包括面向新世纪的人的生态思维——实践方式等在内的生态素质。而所有这些特别是人类思维方式的生态化转换和提升,对人们的生态实践活动能力和水平的发挥起着主导因素的作用。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特别强调,在新世纪全面提升人类的生态思维方式与生态实践方式,对全球性生态环境问题的合理解决所具有的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七、生态科学与生态技术。生态学是德国的E.Haeckel于1866年首先提出并认为生态学是研究生物在其生活过程中与环境的关系,尤指动物有机体与其他动、植物之间的互惠或敌对关系。20世纪50年代之后,生态科学已打破动植物的界限,进入生态系统时期并超出生物学的领域,其研究范围越来越广泛。美国的E.P.Odum于1956年认为生态科学是“研究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的科学”,在其后于1975年提出生态科学是“综合研究有机体、物理环境与人类社会的科学”,并以“科学与社会的桥梁”作为该书的副标题,以强调人类在生态学过程中的作用 [19](3)。

 

    将生态科学仅仅笼统地概括为生物与环境的关系,在当代还是远远不够的。在我看来,当“人”已经成为生态系统的极为重要的影响因素,并将极大地持续地改变全球生态环境格局的今天,将人与人类社会放在生态系统中加以深度实证研究并揭示其非线性复杂关系及其深层具体本质,既是当代生态科学的重要任务又是凸显生态科学现实意义的时代要求。

 

    所谓生态技术,其实质是一种可保持人类可持续发展的技术体系,它强调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综合利用和保护增殖,强调发展清洁生产技术和无污染的绿色产品,提倡文明适度的绿色消费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生态技术是现时代生态文明对科技为社会和自然界服务的方向性引导和绿色化规范。总之一切有害生态环境的生产技术将受到限制直至淘汰,而无害生态环境的生产技术将得到重视直至推广,从而加速人类可持续发展的进程。它包括以下三个层面的有机构成:

 

    绿色适用技术:生态技术的微观层次。如20世纪70年代英国学者E·F舒马赫所说的“具有人性的技术”和荷兰学者E·舒尔曼所说的“替代技术”即小技术,我们可以将其称之为绿色适用技术;环境保护技术:生态技术的中观层次。作为生态技术体系重要构成的环保技术,是专门为保护生态环境而研制和设置的现代技术体系。随着人类对高质量生态环境的需求,这一层面的技术正方兴未艾;科技体系绿化:生态技术的宏观层次。整个科学技术体系的绿色化,尤其是作为未来的中心生产技术的生物技术及其生态化,是从根本上防治和根源上防止经济发展中的生态环境问题的根本性举措 [20]。

 

    八、多极主体与环境公平。在学界关于生态哲学的论述中,经常出现“人类”、“我们”等泛称指谓,面对如此无差别主体的笼统表述,从现实实践格局审视,对其合理的哲学追问便是:有无抽象的“人类”和“我们”?现实的情形是:“人类”已被具体划分为200多个国家和地区,“我们”亦分属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只有关注多极主体的实践关系来探讨生态伦理问题,才有现实的出发点和真实的落脚点。

 

    这里所谓的多极主体,是指现实的有形体的站在稳定的地球上呼吸着一切自然力并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中从事交往实践活动的人。那么作为多极主体的状况怎样呢?概括地说人们在生存竞争的条件下寻求发展,而不是在理想化的大同世界里共管生态环境,也不是在抽象化的国际关系中共建绿色家园。环境问题的根源在于多极主体的现实矛盾。对生态环境的野蛮开发总伴随着少数人的富有与多数人的奴隶化劳动。

 

    在资源消费与环境污染层面,多极主体之间并不公平乃至反差巨大。居住在工业化国家的世界1/4的人口占有世界商业能源消耗量的80%,居住在发展中国家的3/4的人口仅占其余的20%,每出生一个美国人对环境污染的威胁,比第三世界出生一个人大99倍!在成果享受与后果担负层面,多极主体之间并不合理甚至错位严重。在现实中自然资源的消费的强势主体凭借其经济技术政治军事优势地位,一方面消耗全球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大量资源与能源来攫取巨额财富,另一方面又以人类“共同的利益”等名义,掩盖其工业化进程中所带来的环境危机和生态扩张的事实,淡化其对解决环境危机和补偿对发展中国家所造成的损失等问题上的责任与义务;在环境权利与发展权利层面,多极主体之间并不平等而且程度加深。在国际环境与发展问题上,协调不同主体之间利益关系的首要伦理原则是正义。环境正义要求世界各国无论大小贫富,在符合国际公约的基础上,在获取本国应有的环境利益等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然而当发展中国家发展经济以解决起码的生存之际,少数发达国家为了维护既得利益以保护全球环境为名干涉发展中国家的环境和发展主权,要求其放弃正当环境利益,承担起超越自身能力的环境义务,这是公正的吗[21]?

 

    九、生态生产与生态消费。从生态哲学视界审视,生态生产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指自然界绿色植物和某些能进行光和作用和化能作用的细菌。因为绿色植物用日光辐射能进行光和作用,把光能变成化学能储存在所制造的有机物质中,给人类、动物和其他生物提供生存必需品,所以绿色植物是生态系统中的生产者,在生态系统中占据着重要的基础地位。另一方面是指在社会—生态系统中的社会成员所从事的物质生产、人自身的生产、精神生产和生态生产等。其中生态生产还可以划分为广义和狭义:狭义的生态生产专指人类为恢复、改善和完善人类生存与发展须臾不能离开的生态环境,而有意识有目的的环境保护,特别是自觉而积极的生态建设。前者如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等;后者如大规模的退耕还林还草、全民义务植树造林和各级各类防护林建设等。广义的生态生产包括狭义的生态生产之外,还包括自然界本身的诸如生态的自我恢复能力,环境的自我净化能力以及可再生资源的自我再生能力等。总之如何从最优最佳角度反映和解决人—自然—社会复合系统的复杂关系,的确是生态哲学应给予认真规范的一个重要的方面。

 

    生态消费的研究起源于20世纪70—80年代。英国在1987年出版的《绿色消费者指南》中将生态消费定义为避免使用下列商品的一种消费:危害到消费者和他人健康的商品;在生产、使用和丢弃时,造成大量资源消耗的商品;因过度包装,超过商品物值或过短的生命期而造成不必要消费的商品;使用出自稀有动物或自然资源的商品;含有对动物残酷或不必要的剥夺而生产的商品;对其他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有不利影响的商品。这一定义只是从消费的对象——商品的角度来进行界定的,而生态消费应有更宽泛的含义和内容。它不仅包括消费的对象是绿色的,而且还应包括消费的观念、行为、方式和过程以及结果的“生态化”。我认为,狭义而言生态消费是指由绿色产品、绿色资源分配关系所直接决定的生态生活消费与个人消费;广义而言生态消费主要包括生态生产消费、生态生活消费以及其他形式的消费。生态生产消费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坚持从经济与生态一体化大系统的整体优化出发,利用绿色环保型的能源与原材料,充分提高物料和能源的利用率,尽量减少并消除废料的生成和排放,努力降低生产活动对资源的过度使用以及对人类环境造成的风险。生态生产消费与生态生活消费相互渗透,共同构成生态消费的核心内容 [22]。

 

    十、人口生态生产与人口分布生态化。人口是如何实现从一个确定态势到另一个理想的确定态势的转变呢?回答是,人口的生产与再生产。而要实现从现有的人口状态到可持续发展的适度人口状态的转变就必须依赖于“人口的生态生产与再生产”。叶文虎先生在其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理论中提出三种生产论——物质生产、人口生产和环境生产。其中人的生产指人类生存和繁衍的总过程。[23]人口生产是一个从新的人口的出生——生产怎样的先天身体素质的生物学意义上的人,到成长——在不同社会条件地理环境中塑造成各种社会化的人,再到个体消亡,新的人口个体出生,三个环节循环往复的动态的人类繁衍生息的过程。决不是仅指人口的出生这一个环节。

 

    而人口的生态生产则是指人口的生产过程要符合生态化的要求,也就是既保持自身种性在竞争中的强势,又与其生存环境相和谐。应该指出的是这里所谈论的生态生产不是完全原本意义上自然科学中所讲的生物体在生态系中的自发的运动。它包括:一方面指作为生物学意义上的人的出生、成长、死亡的自然过程;另一方面则指作为一切社会关系总和的社会成员的人们由自然人成为社会人的社会化过程。在我看来,人口的生态生产应具备如下特征:人口数量生态化、人口质量生态化、人口结构生态化、人口分布生态化。

 

    人口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极为密切,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必须提供一个良好的人口条件和人口环境。一般而言,所谓人口分布生态化是指人口的地理分布、城乡分布等要符合生态化的要求[24],它不仅包括人口的空间地理分布——人口代内分布的生态化和人口的时间分布——人口代际分布的生态化这样两个有机维度构成,而且还包括人口数量分布、质量分布和结构分布的生态化这样彼此关联的有机构成[25]。亦即一定时间内的人口数量、质量和结构的空间分布应与当地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等条件相匹配,从而维持可持续发展系统的良性运作。可以说人口空间分布的数量、质量、结构的生态化,既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可持续发展得以现实操作的有效路径。因此对人口分布生态化进行深入的理论分析和学术探讨无疑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除此之外,需要研究的问题颇多,如经济发展与生态代价问题[26];生态效率与生态管理问题;唯物史观视野下的人与自然及其关系问题等等。限于篇幅,我们将另文再作系统论评。在此我必须说明,通过学界20多年的努力,我国生态哲学的研究的确取得很大的成绩,自不待言。但我感觉,有些研究确因缺乏科学历史观的维度而陷入空泛[27],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我国生态哲学研究的深度掘进和真实进展。

 

    参考文献:

 

    [1][俄]B.基鲁索夫.生态意识是社会和自然最优相互作用的条件[J].哲学译丛,1986,(4):29—36.

 

    [2]余谋昌.生态哲学[M].西安: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2000.

 

    [3]包庆德.起源与变迁:人类的生态和生态意识扫描[J].内蒙古民族师范学院学报,1998,(3):45—49.

 

    [4]包庆德.论生态存在与生态意识[J].北京林业大学学报,2005,(1):8—12.

 

    [5]包庆德,叶立国.生态休闲与休闲经济[J].自然辩证法研究,2003,(9):17—20.

 

    [6]包庆德.生态哲学操作:西部资源环境与经济生态三题[J].自然辩证法研究2002,(2):50—53.

 

    [7]卢风.社会伦理与生态伦理[J].河北学刊,2000,(5):12—17.

 

    [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9]夏东民.环境建设的伦理观[J].哲学研究,2002,(2):18—20.

 

    [10]雷毅.深层生态学思想研究[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1.

 

    [11]参见陈昌曙.哲学视野中的可持续发展[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

 

    [12][美]W.H.默迪.一种现代的人类中心主义[J].哲学译丛,1999,(2):12—18.

 

    [13]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第2卷[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7.

 

    [14]肖前.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上册[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

 

    [15]柯宗瑞.生态生产力论[J].新华文摘,1991,(6):178—180.

 

    [16]秦裕华.科学地理解生产力概念的新内涵[J].自然辩证法研究,1997,(12):26—28.

 

    [17]恩格斯.自然辩证法[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18]余谋昌.生态学哲学[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91.

 

    [19]李博.生态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20]包庆德.绿色化浪潮:经济生态一体论[J].内蒙古大学学报,1997,(5):77—84.

 

    [21]包庆德.生态伦理及其实践格局[J].内蒙古大学学报,2004,(1):95-98.

 

    [22]包庆德,张燕.关于绿色消费的生态哲学思考[J].自然辩证法研究,2004,(2):4—7.

 

    [23]叶文虎.陈国谦.三种生产论: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理论[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1997,(2):14-18.

 

    [24]包庆德.人口的生态生产与人口分布生态化[J].中国人口报,2004-6—7,(3).

 

    [25]包庆德,董华.生态哲学维度:人口生态生产与可持续发展[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3,(4):9—12.

 

    [26]包庆德,张燕.系统探求:经济生态一体化制约因素分析[J].自然辩证法研究,2004,(10):59—63.

 

    [27]包庆德,王哲.实践的本性:人类中心主义的不可超越性[J].大连理工大学学报,2004,(3):74—78.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