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中小学活动课程实施纲要
活动课程是在教师指导下、以学生活动为中心、学生全员参加并在活动中自主发展的课程。 为进一步推动上海市中小学活动课程的实施,提高活动课程的教学质量,依据国家教委制订的《九年义务教育活动类课程指导纲要(草案)》和上海中小学课程教材改革委员会制订的《九年制义务教育活动课程课程标准(草案)》、《高级中学活动课程课程标准(草案)》,吸取本市课程教材改革试验工作的经验,结合本市中小学办学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纲要。 一、活动课程的地位与作用 活动课程的主要作用是适应学生个体的不同水平和发展的不同需要,培养学生动脑动手能力,发展学生兴趣爱好和个性特长,全面地提高学生的素质。 二、活动课程的目标与内容 活动课程一般由5部分组成,其内容与要求如下: 1.校班会活动 通过校会、班会(包括少先队及共青团活动),对学生进行日常行为规范、遵纪守法、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指导学生逐步树立起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和科学的人生观,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习惯,培养学生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 2.体育活动 通过学生自己所爱好并选择参与的各类群体活动、竞技体育训练和卫生保健知识教育(如田径、球类、体操、水上运动、棋牌类、国防体育、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等),培养学生自觉锻炼身体的习惯,掌握体育活动项目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达到增强学生体质,促进身体发育,培养团结协作、勇敢顽强、坚韧不拔的意志品格的目的。 3.兴趣活动 通过文化知识类的兴趣活动(如科学知识的学习、时事问题的讨论、影视评论、集邮、摄影、文学社团等),拓宽学生知识面,培养学生选题、设计、创作等能力,提高学生的交际能力、组织能力和运用知识的能力。 通过科技类的兴趣活动(如小实验、小制作、小发明、环境保护、电子技术、天文、气象、业余电(视)台等),激发学生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兴趣,使学生逐步掌握基础技术原理和基本操作技能,初步具有科学思维的素养,并能以科学的态度、严谨的作风和科学的方法来解决实际问题。 通过艺术类的兴趣活动(如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曲艺、影视、工艺美术、篆刻书法等),学习和掌握一定的艺术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激发学生参与艺术活动的兴趣,逐步培养学生感受美、评价美、创造美的能力。 4.社会实践活动 通过接触社会、了解社会(如远足、参观、访问、考察、专题调查、公益劳动和学工、学农、军政训练等),使学生开阔视野,热爱家乡,热爱祖国,培养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增强对社会的使命感、责任感,逐步提高学生的观察与思考、判断与选择、协调与合作以及为社会服务的能力。 5.阅览与自习 通过自学活动(如阅读各类书报杂志,使用各种视听设备,交流读书心得,以及摘记、制卡片、复制视听资料等活动),培养学生阅览兴趣,养成自学习惯,提高学生信息检索、资料搜集和独立思考、刻苦钻研的能力。 三、活动课程的组织形式与活动方法 1.学校活动 学校根据活动课程教学内容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安排有层次的系列活动,如专题报告会、学科竞赛活动、科技活动(科技节、科技日、科技周、科技竞赛、科普讲座等)、艺术节(歌会、舞蹈节、戏剧节、电影节、书画展、摄影展等)、运动会等,其活动规模可以是全校性的,也可以在学区、学块(片)跨校开展。 2.年级(班级)活动 年级(班级)活动是年级(班级)根据学校教学计划或本年级(班级)学生的共同需要安排的全员性活动。如新生入学活动,毕业班教育、离队教育(如14岁生日活动)、工交商业劳动、社会调查、农业劳动、农村考察、军政训练及年级科技、体育、艺术、学科兴趣等社会实践活动。其活动规模可以是全年级的,也可以在一个班或几个教学班内开展。 3.分组活动 分组活动是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活动项目,如体育活动、兴趣活动、阅览与自习等。此类活动一般以兴趣小组形式开展,也可以跨班级、跨年级开展。 中学生按兴趣特长可在学校同意与指导下自行组织“爱好者学会”、“社团”等,并以此为形式开展活动。学生可以个体或小组形式进行社会调查,以集体交流方式等开展活动。 学校要重视分组活动,应按教学计划、教材(资料)的内容,创造条件,落实措施,尽可能地开设多种项目,以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 学校应配合社区教育鼓励全体学生自愿组合,将此类活动延伸到课余及双休日、节假日中去开展,形成学校、社会和家庭结合的广阔的活动天地。 对小学低中年级学生,学校宜从实际出发,在校内以教学班形式或分组形式开展活动课。 对高年级以上的学生,学校逐步地引导并组织学生,走向社会,自拟专题、自主探究,并要充分发挥少先队、学生会、共青团组织的作用,利用社会提供的各种有利条件,灵活多样地开展活动,以培养能力,发展特长。 活动中必须注意学生的人身安全。 四、活动课程的教学原则 1.趣味性原则 富有趣味的活动能保持和发展学生对活动课程的兴趣,增强他们的好奇心和求知欲。活动课程的内容要适时更新,教学方法要灵活多样,使学生在丰富多彩的活动中,智能得到培养,意志得到锻炼,情操得到陶冶。 2.自主活动原则 活动课程给不同需要不同水平的学生提供了一个自我发现、自我发展的广阔天地,而学生的自主活动,又能使他们得到各自所需的体验和经验。教师的指导要有利于学生自主活动的开展和深化。随着学生年龄的增大和水平的提高,教师尤要重在引导。 3.因材施教原则 随着活动课程的开展,在各个项目的活动中必然会有一些初显个性的学生,也必然有一些潜能尚未显露的学生。在教学中要因材施教,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使普及与提高相结合,让各个层面上的学生都得到发展。 4.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 活动课程是全体学生必须参加的教学活动。除学校或年级(班级)组织的统一的活动外,学生可根据个人的兴趣和愿望,在学校开设的活动项目中选择适合自己的项目参加活动。活动课程的教学要尊重学生的选择。 五、活动课程的教材与师资 要努力培养和建设一支专、兼职师资队伍。师范院校要抓紧对在校学生的活动课教学能力的培养。各区(县)教育学院要会同少年宫、少科站与学校一起做好在职教师活动课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市教委有关部门要落实活动课程的职后培训计划,尽快做到使在职教师除能承担必修课、选修课教学任务外,还能承担指导1--2个项目的活动课程教学任务。学校要充分发挥教师的积极性,妥善安排活动课程的指导教师。同时,要发挥兼职教师、兼职辅导员及社会人才资源的作用,以充实活动课程师资队伍。 教师的活动课教学质量,应作为教师教学业务考评、评选先进的依据之一。 学校要科学合理地计算活动课教师的工作量,对在教学中作出成绩的活动课教师,要给予表扬和奖励。 六、活动课程的场地、设备与经费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要为活动课程的开设创造条件。要增加经费投入,添置器材设备,挖掘现有图书室、实验室、卫生室、计算机房、语音室以及少年宫、少科站等各种场所的潜力,发挥社会各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科技教育基地、艺术活动中心、工厂农村社会实践基地、军政训练基地等)的作用。计划新建的学校要有超前意识,在总体设计与器材设备配置上要充分考虑到活动课程的教学需要。 七、活动课程的管理与评估 1.建立市、区县、校活动课三级管理网络。区县和学校要有领导分管、负责活动课,并做好有关科室及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各区(县)教育局和学校,要遵照市教委颁发的《上海市中小学课程计划》及本纲要,加强活动课程的管理,努力挖掘潜力,开齐、开足、上好活动课程。学校要千方百计增开活动课项目,大力扶植新开活动课项目。并把活动课程开设工作列入区(县)、学校发展规划和教学工作计划中。活动课程的教育质量应纳入学校办学水平督导评估范围,具体细则由督导部门制订。 2.各区(县)教研室和学校要加强活动课程的教学研究,配好活动课教研员,开展活动课程的观摩与评讲活动。根据需要建立“活动课程中心教研组”、“活动课程教学研究基地”。通过教研活动与总结交流,探索活动课程的教学规律,加强活动课程的理论研究与科学实验。各区(县)教研室要鼓励和帮助教师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及时总结。要通过科学论证与研究,完善活动课程评估体系。 3.学校要从社区环境、学生兴趣、师资条件、场地设备、活动经费等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开展活动课。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发挥各种有利因素的综合优势,以活动课的课程标准为依据,不断开拓创新,使学校活动课项目的配置趋向合理,这不仅能满足学生的需要,也能形成办学特色。 4.活动课程不进行书面考试,对学生的评价侧重于学生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活动效果上。学校可采用评比交流、实践操作、展览会、作品鉴定、汇报演出和专题报告等多种形式,让学生充分展示在活动课中所取得的成果和能力提高的状况。学校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活动课成果展示会,向社区或学生家长汇报。 学生活动课的成绩每学期综合评定一次,分为及格和不及格,记入学生成绩册和学生学籍登记表。对成绩优秀者可组织专家进行特长认定。认定分学科类、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等类别进行。特长认定由市教委有关部门制定统一标准,分别由市、区(县)教育部门、校外有关教育部门以及学校组织专门人员实施。具体细则另行制订。被确认具有特长的毕业生,学校可向高一级学校或用人单位推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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