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和力复习1 一、力的概念 1、定义:一个物体对另一个物体的作用叫做力。 理解: ①力不能离开物体而存在,没有物体就不会有力的作用。 ②产生力时一定有两个物体:施力物体 受力物体 ③物体相互接触不一定有力(必须有作用),物体不接触不一定没有力(吸引、排斥)。 ④作用方式:推、拉、提、压、吸引、排斥等。 2、物体间力的作用是相互的。 理解: ①一个物体对另一个物体施力时,同时也受到另一个物体对它的力的作用。 ②相互作用的力总是同时产生,同时消失。 作用力与反作用力:大小相等,方向相反,作用在一条直线上,但分别作用在相互作用的两个物体上。 ③相互作用的两个物体,同时既是施力物体,又是受力物体。 3、符号:F
单位:牛(N) 二、力的作用效果 (一)可以使物体发生形变 (二)也可以使物体的运动状态发生改变。 注: 运动状态的改变包括:由静止到运动、由运动到静止、运动的方向、快慢(速度大小)发生改变。 三、力的三要素 1、力的大小、方向、作用点,叫做力的三要素。 2、注: ①力的大小、方向和作用点(力的三要素)都会影响力的作用效果。 ②要准确描述一个力就必须指明力的三要素。 四、力的图示法 1、定义:用一根带箭头的线段把力的三要素都表示出来的方法,叫力的图示法。 注: ①线段的长度表示力的大小(标度); ②箭头表示力的方 向; ③线段的起点表示力的作用点。 2、作图方法 (1)画出受力物体的示意图:一般可以用一个正方形或长方形代表,球形可用圆圈表示。 (2)确定标度:如用1厘米线段长代表多少牛顿。 a、要能把力等分,且2—5段最合适。 b、同一物体上作多个力的图示时,要用同一标度。 (3)在受力物体的示意图上标出力的作用点:不影响作用效果时,作用点可画在受力物体的几何中心。 (4)画线段:从力的作用点起,按所定标度沿力的方向画一条合适长度的线段,用来表示力的大小 (5)标出力的方向:在线段的末尾画上箭头(含在线段内),表示力的方向 (6)将所画力的符号和数值标在箭头的附近。 3、力的示意图 在受力物体上沿力的方向画个带箭头的线段,只把力的方向和作用点表示出来。 注: ①不严格追究线段的长度。 ②如在同一物体上同时画多个力的图示时,各力间的大小关系要正确反映。 五、力的测量 1、工具:测力计。 实验室中常用的测力计是弹簧测力计 2、弹簧测力计 ①原理:弹簧受到拉力或压力而形状改变,在一定范围内,拉力或压力越大,弹簧的形变量就越大。(在一定范围内、一定限度内、弹性限度内,都可以;也可以说成正比) ②构造:弹簧、指针、拉杆、挂钩、刻度板、外壳等 ③使用方法: 使用前:估计一下所测力的大小,选择合适量程的测力计。(量程 分度值) 使用时: 第一、应观察测力计的指针是否与零刻线对齐,若没有对齐,要进行调整,或记下零点误差; 第二、对弹簧测力计的拉杆施力,要沿着螺旋弹簧的中心轴线方向。 第三、读数时指针靠近哪条刻度线就读取哪条刻度线的值。 注:弹簧测力计的示数反映的是挂钩处所受的拉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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