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供电抄表“潜规则”凭啥让我买单

 昵称2628848 2012-03-29

“电本来就不是我用的,就不应该让我来交,而且大夏天的说停电就停电,这有点太过分了。”近日,家住甘井子区迎客路5号的温女士给本报打来电话,反映8月3日家里的电表被供电公司摘走一事。抄表员两年前替原房主垫付的电费,如今房屋卖给她了,抄表员以此方式催缴原欠款,令她想不通。

真怪:抄表员自垫电费,两年后想起追缴

7月31日,温女士突然收到了一张来自锦绣供电营业所的停电通知单。“当时过来送通知单的两位工作人员说是2009年4月欠下了177.94元的电费,如不缴纳,他们将给我停电。”温女士感到很蹊跷,她现住的房子是2010年1月买的二手房,买房之前,原房主已经结清了水电煤气费用,她在买房前也打电话查询过房屋所属的城西供电局的相关记录,并无欠缴电费的情况。为何当时买房前查询记录时没有显示欠费,现在忽然又翻出两年前的“旧账”?

于是,温女士咨询了供电公司服务热线,客服人员解释说,这笔电费是当时由抄表员垫付的,现在需要追缴回来。这让温女士有点想不通,明明是原房主欠费,为什么需要抄表员垫付?而垫付后为什么没有及时通知原房主缴清费用,而是时隔两年多才想起来要追缴费用?从接到催缴单后,温女士就一直在与供电公司解释情况,协商此事。

可没想到8月3日下班回家,温女士发现一楼电表箱里自己家的电表不见了。“家里的热水器、电视都没法用了,家里还养着鱼,一直都是用氧泵打氧,现在停了电,鱼都要死了。冰箱更是成了‘保温箱’,眼看着里面的东西都变质了。”电一停,家里就像“瘫痪”了一样。

真相:供电公司“潜规则”, 收不到钱先垫付

记者联系供电公司客服,一位客服人员透露了供电公司催缴电费的“潜规则”:供电公司对于抄表员有这样一条规定,就是每月需要收缴的电费未能按时完成的,要在下个月某天前结清。一些用户因为各种原因未能及时缴电费,如果抄表员没有能及时地收上电费,但又想要按时完成收缴任务,拿到全部的考核工资,唯一的方法就是自己掏钱垫付电费,事后再拿着发票到用户家去收取。客服人员指出,这种“欠费”记录,在用户电话查询时一般无法查到,需要温女士带着停电通知单自行到营业窗口去查询,才能查询到这笔电费到底是不是由抄表员垫付的。

随后,记者又联系了锦绣供电营业所所长,所长证实,该笔费用确实由抄表员垫付的。他表示之前已经给该户居民下过多次停电通知,也停过多次电,但都被该户居民自行接上了。不过,当记者询问是否可以提供停电记录和下达停电通知的记录时,该所长称不知情,“我这边无法提供,你去问抄表员,记录都在抄表员那儿,抄表员就有给用户停电的权利。”但该所长拒绝向记者提供抄表员信息。

真冤:原房主欠费要现房主买单,凭什么?

就此,温女士表示,“停电多次”的说法不存在。“我在这儿住了一年半了,没有一次接到过停电通知单,也没有一次无故停电的情况。”温女士说,自家住在一楼,而电表箱就在门边上。“8月1日那天回家时发现电表电闸被拉掉,我就自己把电闸拨回去了,谁知道8月3日电表就被摘走了。”

由于时隔一年多,温女士已经联系不上原房主。她表示,原房主欠电费,不应该要她这个现房主买单。温女士指出,抛开自家问题不说,抄表员垫付电费本身就不合理,相当于把用户不交电费的风险转嫁到抄表员身上。而这种风险是供电公司内部问题,不能把损失再次转嫁到用户身上。供电公司无故停电的行为损害了她用电的权利。目前,温女士家仍然处于停电状态,问题还需要进一步协商。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