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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版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解读

 泊居江南 2012-04-20

2011年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解读

 

义务教育课程语文标准(2011版)为小学和初中共用,其中初中语文部分有以下特点:

一、明确了语文课程基础任务在于语文文字能力的培养

在“前言”部分多次强调“语文课程致力于培养学生的语言文字运用能力,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为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良好个性和健全人格打下基础;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打下基础”。在“课程性质”和“课程基本理念”中又多次指出语文课程要培养学生正确运用祖国语言文字的能力。

二、进一步强调了传统语文的重要性

新修订课标“基本理念”部分在提出建设“开放而有活力的语文课程”的同时,特别指出“语文课程应继承语文教育的优良传统”。在后面的“课程设计思路”部分,再次强调语文课程要“继承我国语文教育的优良传统,汲取当代语文教育的精髓”。

三、强调了语文教学中的多读多写

在“前言”部分两次指出语文课程要注重引导学生多读书多积累。在后文的“课程目标”和“教学建议”中又多次进行了强调,并要求在“重视培养学生广泛的阅读兴趣,扩大阅读面,增加阅读量”的同时,要“提高阅读品位”。

四、针对阅读教学实践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作出了明确阐述

“教师应加强对学生阅读的指导、引领和点拨,但不应以教师的分析来代替学生的阅读实践,不应以模式化的解读来代替学生的体验和思考;要善于通过合作学习解决阅读中的问题,但也要防止用集体讨论来代替个人阅读。……但要防止逐字逐句的过深分析和远离文本的过度发挥。”

五、提出了具体的教学建议

新修订课标针对当前语文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建议,这对当前语文教学具有指导性作用。

如关于语文教学中的语法修辞。新修订课标在教学“具体建议”中增加了“关于语法修辞知识”的说明,指出“在教学中应根据语文运用的实际需要,从所遇到的具体语言实例出发进行指导和点拨”;“要避免脱离实际运用,围绕相关知识的概念、定义进行“系统、完整”的讲授与操练”。在“评价建议”中,指出“词法、句法等方面的概念不作为考试内容。”

如关于综合性学习。在强调综合性学习设计跨领域的同时,“也应以提高学生语文素养为目的。”

如关于学生作业。课标要求“改变机械、粗糙、繁琐的作业方式,让学生在语文实践中学习语文,学会学习”。

如关于写作教学,特别指出“要善于将读与写、说与写有机结合”,加强平时练笔指导。

六、增加了优秀诗文的背诵篇目

初中共增加了优秀诗文背诵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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