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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羁縻州制及其统治下的贵州

 指间飞歌 2012-05-05

宋朝羁縻州制及其统治下的贵州

安毅 

摘要:宋时期在今贵州地区还没有独立的行政区划,但从宋朝统治者在这片土地上实行的羁縻统治就说明贵州自古以来就是联络西南地区的重要据点。羁縻统治是封建统治者在其统治政策鞭长莫及的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的一种民族高压政策,从“以夷制夷”的目的出发来加强、巩固封建王朝的统治。但从宋统治时期风平浪静的今贵州地区来看,羁縻州制度的推行对于加强民族团结、巩固边疆、促进民族间的交流和发展是有进步意义的。

关键词:宋朝    羁縻政策    贵州    民族关系    统治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五千年的文明史在民族融合和分离的交汇中发展、演变而成。历史的盛世和为历史做出杰出贡献的时代以及这一时代的帝王总不会轻易被人们所忘记,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位皇帝秦嬴政便是中国封建社会中的佼佼者之一,他统一了中国,“车同轨,书同文”[1]及其团结各民族的大一统思想给后世帝王们经营江山做出了模范,这在加强民族的团结和各民族之间的融合、交流甚为重要,为中华民族的形成、发展、壮大起到了不可磨灭的推动作用。地处祖国边陲的贵州作为中华灿烂文明古国的一个组成部分,始终同祖国荣辱与共,为祖国文化的繁荣添加光环,远古的桐梓人、水城人、兴义人、穿洞人、盘县人和观音洞文化、大洞文化等就是很好的佐证。

贵州虽地处在祖国的偏角,但和与之相邻的中原各省都存在融通,秦汉以来就逐渐地被纳入到中央王朝的版图。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贵州便由此步入到中原文化和中原经济的发展轨道中去,由于贵州距封建统治中心相对较偏远,交通闭塞,信息滞后,民族成分及民族关系复杂,因而开发较晚,以致到汉武帝派使者出使西南夷才有了“汉孰与我大”[2]这样的话语,且至今仍是笑谈贵州的一个话柄。

贵州作为中国版图的组成部分,始终与祖国同在,荣辱与共;同其它民族一道共同创造着悠久灿烂的祖国文化。在贵州这片土地上无论军事战略意义、经济发展潜力方面,还是历史文化、民族文化积淀方面都拥有独特的优势地位。本文将试图以宋朝时期的羁縻统治来衍射出该时期今贵州各民族的社会经济状况、文化面貌以及当时人们对羁縻统治的接受程度,以求给人们对今贵州以重新的认识,同样也希望能给贵州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浪潮和在西部大开发的洪流中带来文化发展的反思.

 

一:羁縻政策统治方式在宋朝以前的发展简况

 

羁縻政策是中国封建王朝用以对少数民族进行统治的重要方法,“羁縻”一词最早见于《索隐》,史载“盖闻天子与夷狄也,其义羁縻勿绝而已”[3],其意为:“羁”指马笼头,“縻”指穿牛鼻之绳。封建王朝从大汉族主义立场出发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早在秦汉时期就已经有了针对少数民族聚集地区的统治手段—-羁縻政策,但它作为封建统治阶级的一种统治制度则是始建于唐代。少数民族的居住地大都远离中央王朝的统治中心,王朝的统治权力很难得到完全实现,历来的封建统治者为了能更好地维系其在全国的统治,就在少数民族聚集的地区羁縻而治之。羁縻政策历经了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的发展,至北宋时发展到及至。

秦时统治者就用东瓯王摇统治瓯江流域的越人,据史载“王剪遂定荆江南地;降越君,置会嵇郡”[4]。秦,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封建王朝,其地域范围东达今中国的东南地区,南至今越南的一部分地域,为了统治的需要和实现其大一统思想,秦在这片地域内设置了会嵇、闽中、象、交趾等几个郡,所辖郡内的居民有百越族系的东瓯、西瓯、南越、骆越等几个民族。秦王朝对这些郡少数民族的统治政策不可能完全效仿按照中原地区,为了维护在这些郡的统治要求采取新的措施,于是羁縻思想便应运而生。秦亡后羁縻思想在汉朝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史料记载了闽越在楚汉之争中帮助汉的史实:“当是之时,项籍主命,弗王,以故不附楚。汉击项籍,无诸、摇率越人佐汉”[5]。汉建立后,由于无诸、摇有功,遂封二人为闽越王和东瓯王,这样闽越和东瓯就成为汉的一个外诸侯国,外诸侯国除了由天子封爵和按时朝贡之外,国王以下的官员由诸侯王自行委命,其统治辖区内也可以不施汉法。这为最初的羁縻关系,汉王朝对于这些外诸侯国区域的羁縻统治也提出“羁縻而绥抚之,附则受而不逆,叛则弃而不追”[6]的理论,这是羁縻思想在产生以后的第一次理论发展。


三国时期对羁縻政策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是蜀汉丞相诸葛亮,他在著名的“隆中对”中就提出了“西和诸戎,南抚夷越”[7]的羁縻战略,后来诸葛亮南征平定南中叛乱之后就大力推行羁縻统治。诸葛亮采用“即其帅而用之”[8]的政策,笼络少数民族上层人物,尊重当地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留原由有的部落组织和“柒帅”的首领地位和特权;同当地的大姓豪帅合作,授予他们官爵,让少数民族中威望高、同蜀汉政权关系好的大姓豪帅到成都去做官,如:建宁郡的爨习就官至领军将军;朱提郡的大姓孟氏官至辅汉将军;孟获也官至御使中丞。采用这一政策确实起到了安抚少数民族的积极作用,使南中的少数民族接受了蜀汉的统治,蜀汉的国力也得到了加强。

南北朝时期是中国历史上一个民族大融合的时期,这时长江以北的地区战争连绵不断,出现了所谓的“五胡乱中华”。而此时长江以南却相对安定,但南方各朝的统治者由于惧怕南方的少数民族发生大规模叛乱,只有对他们进行羁縻统治,“太宗(刘宋明帝)初即位……西阳蛮田益之、田义之、成邪财、田光兴等起义攻呈州,克之。以益之为辅国将军,都统四山军事,又以蛮户立宋安、光城二郡,以义之为宋安太守,光兴为龙骧将军、光城太守。封益之为边成县王,食邑四百一十户,成邪财阳城王,食邑三千户,益之为虎贲中朗将,将军如故。顺帝升明初,又转射声校尉、冠军将军。成邪财死,子婆思袭爵,为辅国将军,武骑常侍。晋熙蛮梅式生亦起义,斩晋熙太守阎湛之,晋安王子勋签沈光祖,封高山侯,食所统牛岗,下柴二村三十户”[9],从此可看出刘宋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确是用羁縻政策。萧齐取代刘宋后仍沿用刘宋旧制,“宋世封西阳蛮梅虫生为高山侯,田治生为威山侯,梅加羊为捍山侯。太祖即位有司奏蛮封应在解例,参议以:‘戎夷疏,理章列代;酋豪世袭,事炳前叶。今辰历改物,旧册降,而梅生等保落奉政,事须总,恩命生赞,有异常品。谓宜存名以训殊俗。’诏:‘特留’。以治生为辅国将军、虎贲中朗,转建宁郡太守,将军、候如故”,“除督护北遂安左郡太守田驷路试守北遂安左郡太守,前宁朔将军田驴王为本试守新左郡太守,皆郢州蛮也”[10]这可看出南朝统治者在处理民族关系问题时是羁縻而治。梁、陈两朝也同样继续羁縻治之。

唐宋时期羁縻政策思想发展至及盛,具体的表现是由成文不成制的理论发展为羁縻州制的提出到羁縻州的设置。“唐兴,初未暇于四夷。自太宗平突厥,西北诸蕃及蛮夷稍稍内属,即其部落列置州县,其大者为都督府,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皆得世袭。虽贡赋版籍,多不上户部,然声教所暨,皆边州都督、都护所领,著于令式。……号为羁縻云”[11]。唐极盛之时,全国共有羁縻州856个,仅西南地区就有404个,约占全国羁縻州总数的一半,可推断当时设置羁縻州的侧重点是西南的少数民族地区。唐朝实行羁縻的目的就是为了能较为稳定地统治南方少数民族聚集区域,史书中这样记载:“……黄洞首领黄少卿者,……元和初,……明年少卿等归款,拜归顺州刺史。弟少高为有州刺史”[12];“岭南五府经略使,绥靖夷獠……”[13],这说明了唐朝实行羁縻而治的出发点和最终目的。 

唐时对羁縻制理论发展有贡献的当属韩愈,“长庆初……兵部侍郎韩愈建言:‘……假如尽杀其人,得其地,在国计不为有宜。容贷羁縻,比之禽兽,来则捍御,去则不追,未有亏损朝廷。……为选材用威信者,委以经略,处理得方,宜无叛事’”[14],“未有亏损朝廷”这是羁縻州设置的最有利之处,宋统治者也正是看到了这一点才大力推进羁縻州制。宋自建立以来就不断遭到来自北方少数民族政权的威胁,先后有辽、西夏、金三个政权的威胁直至靖康二年北宋的灭亡,南宋建立之后又遭到金和蒙古的威胁。正是北方的少数民族对中央王朝的威胁持续不断,宋朝的统治者才对南方少数民族,尤其是对建立政权的少数民族以及一些氏族大姓持有戒备心理和惧怕心理。

二:宋时期今贵州地域内各民族的基本概况

 

北宋时中国出现了一些有独立称谓的少数民族,他们已是以前那样归属于某个民族群体,而是有了自己独立的民族特性,尽管有些称谓是汉民族给的,但足以证明他们具有更多的民族独立性。在贵州境内的各少数民族则与古代的“百越”、“氐羌”、“南蛮”等族系有渊源,因此简单了解北宋时今贵州地域上各民族的情况是非常有必要的。

 “越”这一民族群体在新石器时期已经出现,商汤时正东有“符娄、仇州、伊虑、瓯、越沤、沤深、九夷十蛮”[15]。史学家历来都认为其中提到的“瓯”、“深沤”、“越沤”就为越民族群体的一部分,其分布在中国的长江中下游地区、闽江流域、珠江流域、红河中下游地区。秦汉时期逐渐分化为闽越、东瓯、南越、西瓯、骆越、越裳、夜郎等七个不同的人们共同体,其中被称为“夜郎”的这一部分就分布在今贵州的境内。“夜郎”这一称谓在汉成帝二年(公元前27年)时因其首领被诛杀后就消失了,而在同一地区内却出现了被称为“僚”的人们共同体,据此分析夜郎的后裔应是被转称为“僚”。据记载:“自今巴蜀以东、历湖南、北桂、岭南、云、贵数千里,溪洞山箐之中,有曰佬、曰伶、曰獠、曰徭、曰撞之类,凡数十种,……在古类实多,故有百越之名”。[16]又据史料记载:“平南事论,牂牁兴古獠种复反”[17],从以上材料可知在三国时今贵州境内的古百越民族确已被称为“獠”,这一名称一直持续到唐宋时。唐宋时期,“僚”这一人们共同体处在急剧分化和重新组合的过程之中,古代百越的后裔逐渐形成了一些单一的民族,这些单一的民族一般都认为他们是后来布依、壮、傣、侗等民族的先民,这时期分布在今贵州境内的僚族有:南平蛮(渝州蛮),“渝州蛮者,唐南平獠也。其地西南接乌蛮昆明大小播州(川、黔、湘、鄂四省连接之地),部族数十居之”。[18]根据文献分析,南平僚主要分布于今川、黔、湘的连接地区延至广西玉林一带,被称为渝州蛮;葛僚,主要分布于今四川宜宾市和泸州市南部以及贵州毕节地区、遵义地区相连地带,而分布在辰州(包括今川、鄂、湘、黔部分)的葛僚至宋代被称为犵狑;守宫僚,分布在今贵州三都、榕江、雷山、台江、剑河等地,后守宫僚逐渐发展成为了布依族的先民。同时僚族中分化出来的新人们共同体也有分布在贵州的,如分布于今湘、黔、桂连接地带的溪洞蛮。

苗蛮族群是在长江中游、汉水流域的大溪文化、屈家岭文化、青龙泉三期文化发展而来。至先秦时期时史书中已有诸多对南蛮族群的记载,“各迪有功,苗顽弗即工”;[19]“自古诸侯不用王命,有三苗”[20];“苏秦曰:‘黄帝伐涿鹿而蚩尤,尧伐驩兜,舜伐三苗’”[21]等。这一族群起源于长江中游和汉水流域,分布在北至淮水南抵今两广的广大区域内,发展至秦汉时开始衍生出一些新的民族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以崇拜盘瓠的民族,另一类是以崇拜廪君的民族。前者主要分布于今西至重庆东南、南至今湖南怀化、邵阳、衡山一带、东至今武汉、北至今襄樊的广大地域内,这时汉王朝在这片区域内设有多个郡,以武陵郡面积最大、人口最为集中和最多,因此多将此区域内苗蛮族系的民族统称为“武陵蛮”。后者大致分布在川鄂相接之处,多以板凳蛮为主,后经秦汉两朝的发展至魏晋南北朝时在原武陵蛮中逐渐分化出一个独立的民族群体—莫徭蛮,唐宋时称为徭人。在唐宋时期被称为苗人的人们共同体已经出现,据载:“黔、涪、夔、巴四邑苗众……祖乃盘瓠之后”。[22]又据记载“其人率多劲悍决烈,盖亦天性然也。……其与夏人杂居者,则与诸华不同。其僻处山谷者,则言语不通,嗜好居处全异,颇与巴、渝同俗”。[23]从前述苗蛮族系起源的地点以及该族群的发展演化我们可以推断在宋时今贵州境内已经有了苗族这一民族存在,他们一方面保持着原始的一些社会组织,例如“鼓社”、“讲方”和“议榔”,而在另一方面与汉族有接触的部分却出现了招受封建领主压迫剥削的现象,如在今湘西、黔东南地区生活的苗族是在大姓彭氏的统治之下,向封建领主提供实物和劳役地租,居住在深山地区的苗族未受到其他民族的侵扰,仍然过着各自营生的生活,尚处在原始社会末期的军事民主主义阶段。

贵州地域内还有一个较为重要的族系是氐羌族系。氐羌族系的先民最早是活动于今甘、青、川、陕交接一带至滇西的关大地区,并随着时间的推移向四周发展,今生活在贵州的彝族就是氐羌族系,他们源于“昆明”,汉晋时期称为“夷”。据史料记载:“夷人大种曰昆,小种曰叟”。[24]据彝族文典《安氏世纪》和《西南彝志·六祖起源》等书的记载彝族先民进入贵州的时间大致是东汉后期至蜀汉后期,经过魏晋之后其逐渐取得在贵州统治权力,宋代称之为“乌蛮”或“夷”,史料记载了:“乌蛮王子得盖”[25]的历史事实。唐宋时期彝族先民逐步扩张自己的势力,建立了自己的一些政权,其中以建立在今贵州黔西北的罗氏鬼国、今贵州安顺一带的罗殿(甸)国、今贵州黔西南一带的自杞国最为有影响。从彝族先民在唐宋时已经建立政权则可以断定氐羌族系的民族在宋时已经进入阶级社会。宋时属于氐羌族系的民族还有土家族的先民,其可能是最先进入中原的一支羌戎演化发展而来的,后南下先后进入今川、鄂、湘等地区,宋时土家族的先民形成了许多大姓,今贵州境内的田氏大姓其势力达到今黔东北铜仁地区及黔东南大部分,在这片区域内土家族具有被统治者与统治者的双重身份。一方面他们要遵从中央王朝的命令,如“田氏则处达、汉琼、汉西、汉能、汉权、保金,……皆受朝命”;[26]另一方面他们又统治着在这一地区生活的苗族、侗族、仡佬族等民族。该时期贵州的各个少数民族既是作为宋王朝间接统治的被统治者,同时各个民族中的上层又同是贵州各族的直接统治者,各族中的下层民众为最终的被统治阶层。

 

三:宋时期在贵州的羁縻统治及其手段

 

公元960年—公元1127年是中国历史上一个特殊的王朝,这时中国大地上同时存在多个政权,既有中央王朝以汉族为主的北宋政权,也有像契丹(辽)等与宋王朝对立的少数民族政权。宋统治者为了能通过稳定南方而集中财力、物力和人力去解决来自北方的压力,因此沿袭唐朝的羁縻州制度在南方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这一时期的今贵州还没有独立的行政区划。“宋皇佑初年,浓智高反,朝廷讨平之,因其疆域。参唐制,分析其种族,大者为州,小者为县,又小者为洞,凡五十余所,择其长者为首领。其酋皆世袭,有知州、知县、知洞,皆受命于安抚”[27]。建隆四年(公元963年)宋军慕容延钊部征荆湖,辰、锦、叙(今湘西、黔中)等州先后归顺,乾德三年(965)又进兵珍(今黔北部分)、懿(今黔东北部分)等州。这样贵州地区就逐步纳入宋王朝的版图。开宝七年(974)石人部落普贵所率领矩州(今贵阳)乞内附,宋廷有“予以义正邦华夏,蛮貊罔不率服,唯尔贵州……[28]”之敕,贵州一词出现。宣和元年(1119)宋廷又加知思州田佑恭贵州防御使衔,于是贵州纳入法定称谓。

羁縻州制作为封建王朝统治少数民族的基本国策,这种民族管理方式尽管很松散,但它却是统治者在声威不及的情况下对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的“安边之上策”,说明宋王朝对贵州的统治已经深入到贵州的内陆,它以“别种殊域”为出发点,强调“别夷狄”、“异内外”。宋朝只是在唐朝的统治基础上沿袭了这一政策。由于特殊的历史条件和封建君王统治意图的不同则锁定了羁縻政策在这一时期的特定内容:

〈一〉:因地制宜,按照民族种类居住区域的大小而设定行政单位,“大者为州,小者为县,又小者为洞[29]”也就是说宋朝的羁縻统治没有改变和调整民族地区的原居住地和生活区域。“分析其种落,大者为州,小者为县,又小者为峒”[30],从文献的记载分析不难知道这是一种行政区域划分的记叙。宋王朝在建国初,贵州各族的首领、酋长就纷纷率本族人归附宋廷,而朝廷则依据其疆域,划为“羁縻州洞”[31],如大观元年(公元1107年)“番部长田佑恭入朝。政和八年(公元1118年),以其地制思州”[32]。“大观二年,播州夷族杨光荣以地内属。诏建播州”[33]。思州、播州为羁縻的首批入附和建立者,这种建制既然是“参唐制”,不可否认仍是“羁縻州”,但必须注意的是它必须受到朝廷的重新设置和官员的任免,才能充分表明羁縻州已经得到了宋廷的认可,羁縻州的原籍和版图也同样被划入到宋廷的疆域版图内,这种统治的民族政策也就得到了认可。

〈二〉:重新设置统治机构,但不改变其行政首脑,仍任用原来的土酋为官,仍然是“州有刺史,县有县令,洞有洞官”[34]。这里要明确的是羁縻统治下的地方土酋必须是当地有头有脸的人物来担任,如当地的“族长、耆老”,大的官吏如刺史一般都由有封建领主世袭、充任而且须得到朝廷的恩赐,最为重要的是羁縻州的行政首领有世袭的权利,如思州的田氏、播州的杨氏。

〈三〉:以朝贡关系为统治手段和被统治的认可方式。内附的各少数民族集团须向朝廷纳贡,且纳贡的数量、品种及运输方式都有明确的规定。太平兴国七年(982年),太宗下诏“造大船于大渡河,以济西南蛮之朝贡者”[35]。朝贡通常每三年一次,据统计共达七十余次,在宋朝时期的贵州各羁縻州经常向中央纳贡的有:思、播、袭、奖、夷、南宁、牂柯等州,有石、方、张、罗、龙、韦、程“西南七番”[36]。贡品主要有:丹砂、水银、石英、蜜腊、名马、名酒、铜鼓等地方特产。这一时期的宋廷则赏赐玉器、玉币、锦袍、锦带等物,遇到授官或承袭还要加赦书和袭衣,应该承认朝廷的回赐与朝贡的物品相比是“倍酬其值”[37],尽管如此,各羁縻州的朝贡无疑是加重了边远落后少数民族地区的负担,有鉴于此,到宋神宗时就逐步改变为五年一贡。

这种朝贡关系无论在政治、经济上都有不少的历史作用。就朝廷而言,通过与少数民族的上层密切往来达到拉拢的目的,而各少数民族的上层也通过这种方式表示他们愿意臣服于宋朝,愿意接受其统治,甚至以此来实现自己仕途上的梦想,诚然就达到了强化羁縻统治的目的。这种两相情愿的朝贡关系显然在客观上促进了民族的融合,起到了民族间的友好交流和巩固民族大家庭统一的作用。宋朝统治阶级还利用这种关系来防患边疆,同样通过对中小农奴主的政治活动和政治图谋进行打击,或者动员他们对反叛者进行制裁,达到“以夷治夷”的目的,如思、播二州的土军就成为朝廷在西南地区重点依赖的一支政治力量。这种关系虽然给羁縻各州的人民带来了生活上的负荷,但也在经济、文化等方面密切了贵州各族与中原各族的融合、交流,加深了民族感情;在进行朝贡的活动中他们利用土特产换回一些生活的必需品,或者带回先进的生产工具,客观上也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的快速发展,推动了社会的进步。

〈四〉:宋王朝实行羁縻统治的重要目的是强调“别夷狄”、“异内外”,从这一目的出发,宋王朝根本就不可能想要改变被羁縻地区的经济生产方式。他只是强调统治手段上的臣服,不顾及社会生产力是否向前发展,因为从当时的统治角度出发,重要的是要宣传皇威和天子的号召力,根本就不可能考虑和顾及到羁縻地区人民的生活和生产状况,只要他们按时纳贡和随时听从其调遣就满足了。当时就羁縻地区而言,本身的生产力发展是不平衡的,农业方面在宋以前还是原始的耕作方式,且地广人稀。宋以后“汉族流寓渐繁,时势所趋,不地不避为疆土”[38]。古苗歌中云:“锄头、镰刀、柴刀,没有他们五谷不能长,我们没有饭吃”[39]。这里也表明在贵州内附以后,大量汉族人民的内迁,人口增长,垦荒辟地,先进生产方式的传入和先进铁工具的应用使得农业有了一定的发展。宋代的屯田,这时在羁縻地区已经崭露头角,绍兴六年(1136年),在沿边溪洞诸州置弓弩手3500人,主要任务是“练习武艺,散居边境,镇抚蛮夷,平居则事耕作,缓急以备战事”[40],这就是军屯。同时又将“所余闲田,募人耕作;”或“召人承佃”,“一夫岁输租三斗”[41],这是民屯。屯田制度无疑对朝廷是减少了军粮的中转和运输之烦,同样对被羁縻的贵州地区的农业发展也起到了推动作用。

羁縻州分布的贵州西部、北部和东部产马,素有“黔南蛮族多善马”之说,而且贵州马也是地方对朝廷的主要贡品。北宋大观年间(1107—1110年)在播州设立了市马场且规定每岁市马五十匹,这反映了在宋朝这样的冷兵器时代贵州还应该是一个重要的市马场,马市的设置,开创了贵州定点、定时、大宗、长途的商业贸易,贵州少数民族则成为这一贸易的积极的、主要的参与者。有时候朝廷还借市马进行羁縻,故又叫羁縻马。从这里来看,这时期该地区的畜牧业较农业要发达,“广西买发纲马,多是西南蛮诸藩,罗甸、自杞诸国”。[42]这表明南宋“纲马”的一部分是来自贵州的。
手工业方面也有所发展,主要表现为矿产的冶炼、纺织和酿酒。勤劳、智慧、古朴的贵州各族人民尽管出生在祖国之偏角,但依然利用其智慧和本地所固有的土特产相结合制造、酝酿、炼铸出许多珍贵的物品。黔东南的侗锦、蜡染至今驰名中外;黔西南的牂柯酒,黔东的“钩藤酒”各具特色、浓郁飘香;思州、锦州的汞,乌撒的朱砂在当时颇具声望,且锦州仡佬族在矿石中提炼朱砂在当时是一项创造。

总之,通过对这一时期的贵州的一些主要产业的概述,可以简要地勾勒出宋代羁縻的贵州地区是落后与独特相并举,重要与依附相并存。而宋朝统治者只着眼于羁縻控制,只要求他们来朝贡、奉宋朝为正统,即可爵士人民,世守如故。于是就任凭这种落后的生产因素发展,这种松散的要求,给这种落后的经济关系和世人对贵州人的偏见打下了深深的历史烙印。

〈五〉:各羁縻州的土兵要接受中央王朝的调遣。土兵是宋代乡兵的一种,在汉夷杂居地区一般都建有土兵,其兵源由当地各种民族成员组成。宋朝就依靠这些军事力量来制止各族豪酋的反叛,或镇压各族人民起义,或抵制外敌的入侵,借以达到“以夷治夷”的目的。如政和五年(1115年)晏州(四川兴文县)夷师卜漏反叛,朝廷以梓州路转运赵遹为泸南招讨使率军三万征讨,同时令思州刺史田佑恭帮助围剿。至于雄据播州的杨氏,参加军事活动就更加的频繁了.杨选执播州时期“慨然有恢复志,务农训兵,以待征调”[42]。有志向为光复中原出力,被南宋朝廷封为武经郎。南宋末年蒙古军南下,杨氏又派大量土兵抗蒙卫宋。由此可见,羁縻州的土兵的确是宋朝一支不可以小视的军事力量,通过对土兵的征调对加强民族间的融合和交流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六〉:不改变其文化风俗。羁縻的贵州地区各族人民所流行的牂柯舞、铜鼓文化等继续保持,直至今天。牂柯歌舞和瓢笙向来是苗族、布依族、水族、侗族等民族所衷爱的歌舞和乐器。至道元年(995年),牂柯派出千人使团为宋廷演出,得到了宋太宗的接见,史料上说“(牂柯)歌舞,以足顿为节,询其曲则名曰‘水曲’”。[44]这里的水曲就是今天的芦笙舞。铜鼓作为古代“西南夷”民族文化的象征,历史悠久。贵州的苗族、布依族、水族、侗族、仡佬族等族人民十分珍重它,以为重器,似比周鼎。从汉到宋文献记载屡见不鲜,《旧唐书》说“东榭蛮”就曾以铜鼓奖赏有功之人;史料记载说:“西南诸夷,汉牂柯地,……疾病无医药,但击铜鼓、铜沙锣以祀神”。[45]这里主要是以铜鼓祀鬼神,而在贵州,主要还是用于喜庆的日子,如水历的岁首(农历九月),水族人民则“好吹芦笙,击铜鼓”;布依族也在其岁首(农历十二月)击铜鼓;苗族的苗年,仡佬族的“元宵节”都以击铜鼓自乐。铜鼓这一悠久的文化遗物,从铸造到自乐都是宋代铸铜工艺的一项创举,也是民族文化遗物的一个瑰宝。

上述内容,以宋代贵州为个案,简要地概述了宋代羁縻制度在贵州实施和统治的主要内容的重要方面。之所以选择宋代进行论述是因为我认为羁縻制度在宋代发展至鼎盛原因有:一、宋朝是一个与以前各朝不尽相同的朝代,在其政权中文官的地位是远远高于武官,皇帝本身相信文官,因此文官所提的建议皇帝更容易接受,而文官在本质上害怕战争,加之宋朝的文官总结了前世朝代的统治教训,因此在对少数民族统治时就大力推行“羁縻”;二、宋朝自建立以来北方边患不断,来自北方少数民族的威胁很大,再加宋朝的统治者对少数民族存有惧怕心理,他们担心南方的少数民族尤其是建立了政权的少数民族也像北方的少数民族一样对其统治形成威胁,因此为了能安抚南方的少数民族也就对其羁縻而治;三、宋统治者认识到在南方进行羁縻而治可以避免产生大量的政府机构、节约大量的财政支出,这样就可以保证集中财力、物力用在对付北方少数民族,不论是为备战,还是用于支付“岁币”,对于宋王朝来说都是十分有利的;四、宋统治者认识到可以通过设立羁縻州以求达到“以夷治夷,以夷伐夷”的目的,以羁縻而治的方法可以避免南方民族进行大规模的反宋斗争,即使存在一些的叛乱只需付出及小的代价就可以平定了。基于以上的原因我认为“羁縻州制”这一统治政策在宋代发展至极盛,尽管宋代的羁縻州的数量远远不如唐代,但是在对巩固国家政权、稳定社会秩序两方面的效果却远远超过了唐朝。

宋王朝采取这种民族政策,主观上是为了巩固赵宋的统治;但客观上促进了民族的团结、统一和民族地区的共同进步、共同繁荣,起到了巩固边疆,维护统一的目的,安定了贵州;同时也促进了贵州与中原人民的交往、沟通和融合,为贵州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方面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四:羁縻统治的目的、作用

 

宋代在贵州实施羁縻制度有其客观的历史背景,羁縻统治在贵州的实行确实收到了主、客观兼而有之的统治效果,其主观方面有:

<一>:强化大一统思想,显示国势强盛、皇恩浩荡。从秦始皇统一中国以来,历代的封建皇帝都以拓展自己的统治版图为统治首要任务,让四海臣服为荣耀,进而显现国威来证明自己所成就的霸业。每逢一个新的王朝诞生和建立时,开国皇帝都要让四夷归附来树立自己的正统思想和正统地位,宋朝也不例外。宋朝在贵州实行羁縻统治的目的就是要让地处中国边陲的贵州“来朝贡,奉正朔”。就是要让臣服和内附的各族人民向自己交纳贡税,承认自己的正统地位,接受自己的封爵和调遣。然而对于被羁縻的地区地方行政首脑来说还可以继续保持自己的官位,这样互惠互利的事情,何乐而不为之?

<二>:起到攘外安内的作用,即就是安定内域、防御外侮。安内就是通过羁縻州的内附和对这些鞭长莫及的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羁縻政策来达到“以夷治夷”的目的。通过征调已经归附的羁縻州、洞的土军去镇压未归附者,让“河蚌相争”,使“渔翁得利”,这是封建统治者惯用的伎俩,也是后世统治者经常引用的“经验”。“中国之形,唯以夷攻夷,最为上算[46]”。这样就可以“不动兵革而边境自清矣”![47]攘外单就是征调思、播两州的土军多次入川抗击蒙古军队的入侵就能足够说明问题。

宋朝的统治者就是本着上述目的出发来推行羁縻制度的。但事与愿违,这项制度在实际的推行过程中反到起了一定的客观作用:

<一>:维护了祖国版图的统一与完整,在思想领域加强了各民族间对祖国的认同感,对民族大家庭的形成与发展夯实了基础。羁縻州的统治者虽然都是朝廷任免的,但他们是地方上的天子,独占一方。在被统治的各族人民心中,自己也承认是朝廷的子民但他们同时是族员,在承担国家赋税的同时还要承担家族的各种摊派以孝敬祖宗,因而他们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员同样也是自己族内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义务的承担者。尽管地方上的统治者是世袭的,但还是必须要得到朝廷的任免,而在人民的心目中是默认朝廷所任免的这个地方行政长官的,并且愿意在他的领导下承担徭役和赋税,乐意接受其领导。在这种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凡是承认内附的少数民族和已经建立了羁縻制度的地区,都形成了一个稳固的整体,都有一个共同的思想认识就是辛勤、本分地劳作,为了国家的统一与发展,和祖国建立了不可分割的血肉关系,即使是在动荡不安、民不聊生的情况下也没有丝毫分裂祖国的情绪,而且随着统治的深入和封建正统思想的深化,这种守望祖国的感情也更加的坚定,民族之间的认同感也不断地加强,这就是羁縻统治起到的客观推动作用。

<二>:加强和建立了民族间的往来和沟通,促进了羁縻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宋朝时期,在羁縻州附近从事各种活动的人,如:农民、商人、矿徒、手工业者、屯兵等,他们通过屯田、商贸活动、市马、开矿等等途径迁移到边远的羁縻地区,促进了民族间的往来和交流,增进了相互的感情和相互间的认同以及相互的帮助。通过生产、生活的交流促进了先进生产技术的传播,推动了地区经济的发展。但是由于羁縻州制度本身是封建主义民族政策的的体现,它从制度上维护了少数民族地区落后的社会基础,使之长期停滞不前,停留在地主经济以前各社会发展阶段,而且人为地形成了各自封闭的状态,客观上起着阻碍社会进步的作用;另外,羁縻州制度集中体现了“以夷治夷”、“以夷伐夷”、“分而治之”的政策,这就不可避免地要造成民族之间、民族内部的分离和隔阂,产生某些不利于民族之间团结的因素,从而在民族关系史上留下了一些可怕的阴影和一些有碍民族团结的裂痕。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说,如果没有羁縻制这种政治纽带的维系,各族人民就不可能这么频繁的往来,因而应当承认,这是羁縻制所起的另一个重要的客观作用。

羁縻制作为封建统治者的主观统治意图,随着宋王朝的衰败而悄然落下了帷幕。嘉定九年(1216年),长期受朝廷特意羁縻的泸南邛部川背叛了宋王朝,功垂百年的宋代羁縻制伴随王朝的衰亡而敲响了丧钟。历史不应该忘记,历史更不应该忘却;历史的兴衰总是留给我们太多的遗憾和不满,同样也给了我们太多的想象空间。通过宋代的羁縻州制我们应该看到:

历史是人民创造的,人民是历史前进的强动力,他们一生都在为生活奔波,当他们衣食无靠的时候就会走上反叛的道路,宋代对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的羁縻统治我们应该清晰地看到这一点。羁縻统治作为一种松散的封建统治,既没有也不可能改变各民族地区旧有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诚然也就不可能建立新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当然所得到的效果也是短暂和微不足道的。恩格斯曾经说“压迫其他民族的民族不能获得解放的。它用来压迫其他民族的力量,最后总是要反过来反对自己”。[48]北宋时期,王朝尚有国力,羁縻制还能推行,也收到了相应的成效,但至南宋偏安一隅,对外金、蒙的妥协,对内压榨,阶级矛盾与民族矛盾错落交织,羁縻制无力维持,加上各地土酋或以“邀厚贿以赎汉人,凡土丁之富厚者,一人为数百千”[49];或以“汉人不偿犒税”[50]为借口,劫掠老弱妇女数百人而去,这种不顾人民的劫掠现象肯定得不到人民的忠心拥护和爱戴,灭亡也是历史的必然。

用历史发展的观点来看,羁縻州的建立,是某一特定历史时期的必然产物,它反映了多民族国家由分散走向统一的复杂过程,反映了中国历史发展整体性和不平衡性的辨证统一,反映了“土流并治”演变的阶段性和特殊性。羁縻政策突破了民族之间的地域和族类的限制,不仅有利于宋朝政权的巩固,同时有利于调整民族关系,缓和民族矛盾;对加强各民族之间经济文化的交流、发展也有客观的积极作用;对维护国家的统一、安定也有巨大的意义。但由于这种制度本身是封建主义民族政策的体现,它从制度上维护了民族地区落后的社会基础,这就在民族之间、民族内部的分离和隔阂问题上留下可怕的阴影和有碍民族团结的裂痕。

 

 

 

参考文献及注解:

<1>:侯绍庄、史继忠、翁家烈等著[M]    《贵州古代民族关系史》    贵州民族出版社;

<2>:翁独健主编[M]               《中国民族关系史纲要》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3>:王文光编著[M]                    《中国南方民族史》             民族出版社;

<4>:贵州省教育厅 中共贵州省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组编[M] 《毛泽东思想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

<5>:李世宇著[J]     《试论宋代羁縻制度及其对贵州的羁縻控制》                载《宋史论文集》;

<6>:翁家烈著[J]     《唐宋时期贵州文化之光》见《叩响贵州历史之门》          贵州民族出版社;

<7>:范同寿著[J]     《贵州:充满人间传奇的沃土》见《叩响贵州历史之门》      贵州民族出版社;

[1][4]:《史记·秦始皇本纪》;

[2]:《史记·西南夷列传》;

[3]:《史记·司马相如列传》索隐;

[5]:《史记·东越列传》;

[6]:《汉书·南蛮列传》;

[7][8]:《蜀志·诸葛亮传》;

[9]:《宋书·豫州蛮传》;

[10]:《南齐书·蛮传》;

[11]:《新唐书·地理志》;

[12][14]:《新唐书·南蛮传》;

[13]:《旧唐书·地理志》;

[15]:《逸周书·王会解》;

[16]:《古今图书集成》;

[17]:《三国志·蜀书·张嶷传》;

[18]:《宋史·渝州蛮传》;

[19]:《尚书·益稷》;

[20]:《左传·昭公元年》;

[21]:《战国策·秦策》;

[22]:《蛮书》卷十;

[23]:《隋书·地理志》;

[24]:《华阳国志·南中志》;

[25][26][33][34][36][44][45]:《宋史·蛮夷列传》;

[27][29][30][31]:《桂海虞衡志.志蛮》;

[28]:土人语“矩”曰“贵”;

[32]:《贵州史专题考》;

[35]:《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三;

[37]:《宋会要辑稿》番夷七之二五;

[38]:《贵州通志·宦迹志》;

[39]:《苗族简志》;

[40][41]:《贵州通志·前事志》;

[42]:《宋会要辑稿·买马》;

[43]:《万历武功录》五;

[46]:明张萱《西园闻见录·以夷攻夷》;

[47]:明张萱《西园闻见录·属夷》;

[4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卷二586页;

[49][50]:《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二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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