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内容: 我公司是生产型出口企业产品100%出口,退税率为17%,依据财税[2005]25号文我公司应依法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但是我公司对征税方式和税基有异议,我公司认为我公司产品全部出口无内销,没有抵减内销应缴纳的增值税所以不需要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但是当地地税局要求我公司按《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第二十五栏当期免抵税额来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请问,我公司该如何处理? 回复意见: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目前,我国增值税对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按照《财政部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欢迎您再次提问。 国家税务总局 2012/05/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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