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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黟县“四项机制”深入推进村级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乘风破浪168 2012-10-19


2012-10-14 作者:黟县纪委防控办

 

黟县在继续做好县直单位和乡镇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大胆创新,积极探索。结合“阳光村务工程”建设,针对“村权”成倍增加、“村财”明显增多、“村代办”较为突出、“村债”极为普遍、“村干职权”有风险的现状,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向村级延伸,做到廉政风险防控“横到边、纵到底”的全覆盖。目前,全县村和社区共核定出内部职权140项、外部职权1255项,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1395个,查找廉政风险点1125个,制定防控措施1680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一个动态的长期的基础性工作,重在防控措施的有效落实,重在对权力运行形成有效监控。今年,我县在抓好巩固基础工作上,以构建“四项机制”入手,进一步推动村(居)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向纵深运行。

一、建立宣传教育培训机制

增强村(居)干部廉政风险意识是抓好防控工作的基础,县、乡镇两级将村(居)干部廉政风险教育,纳入宣教工作总体部署,利用“农村党员干部主题教育活动”等培训平台,充分发挥县、乡镇、村(居)三级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体系作用。研究制定了《2012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组织村干部专题学习《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充分利用宣传展板、宣传册、电子显示屏、网站等载体广泛宣传。县纪委及时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培训到村两委负责人,分别举办了全县村(居)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业务培训班、第二届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业务培训班、村(居)党组织书记加强社会管理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培训班,还就村“两委”成员廉洁履职“22个不准”行为规范进行了测试结合黟县实际情况,县防控办、法制办、编办同共研究制定了村、社区职权目录及权力运行流程图参考式样和廉政风险点目录参考式样。乡镇负责培训了村“两委”班子成员,村党支部负责宣传培训了普通党员、村组干部。培训中突出讲清理论,结合案例、联系实际,深入浅出,提高村(居)干部廉政风险防控意识和相关认知水平。并切实加强舆论宣传,增强广大党员群众的关注度,扩大社会影响力,增强各界支持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形成规范有效运行机制

根据当前村(居)工作实际,突出重点。结合《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内容,完善了民主决策程序、议事规则和民主监督制度70余项。在全县推行两项获省领导批示的制度,即“民意直通车”和村级重大事项票决制度。加强了村级工程项目管理,制定《村级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规范了村级工程招投标活动。主要做法有:一是规范民主决策机制。正确执行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制度,落实“两委”议事规则,村(居)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保证村(居)民参与决策重大事务,防止暗箱操作,进一步健全在党支部领导下的村(居)民自治工作机制,从而有效规避廉政风险。二是规范民主管理。重点对村级财务管理、重大事项和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社会事务如计生、征地拆迁、社会救济等方面,按照制度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办事程序。三是规范民主监督。严格执行年度廉政承诺、述职述廉、党务村务公开、村(居)民质询、民主评议、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明确村两委班子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发挥党员群众的监督作用。四是与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相结合。将廉政风险防控理念贯穿于村级“三资”管理、工程项目建设、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中,推动村(居)制定和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风险防控和村务监督有机结合、相互促进。“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以村(居)党务公开为载体,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扩大公开范围和内容,把廉政风险防控作为党务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引导农村党员群众关心、关注和参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切实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引导村(社区)两委干部牢固树立廉洁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构建预警监督机制

加强党内监督,扎实推进党务公开。印发了《黟县基层党务公开10项工作制度》,规范了公开形式、时间和基本程序,完善公开内容。强化民主监督,认真抓好村务公开。印发《关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标准化管理单位和示范村”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作用,对“四重事项”决策和实施实行全程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参与监督决策300项,参与监督实施187项,收集村情民意223条并及时反馈给村两委,落实相关建议118。严肃查处了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在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中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案件1起,为国家集体挽回损失17万元,取得了良好的震慑效果。预警监督具体做法有:一是发挥专业审计监督作用,加强村居财务审计工作,通过审计,全面体检村(居)财务状况,发挥预警作用。二是结合“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评比监督检查活动,从而督促相关制度执行,主动发现苗头性问题,堵塞漏洞。三是加强对涉村(居)信访问题的办理分析,发挥信访预警作用,对发现的问题一查到底,举一反三,起到震慑遏制腐败作用。四是注重发挥党员群众的监督警示作用,及时收集党员群众意见建议,以此来监督工作、推动工作,预防腐败。五是加强工作沟通联系,各乡镇加强了对相关涉农站所的工作指导沟通联系,主动监督,将监督关口前移,做到重在事前监督、事中规范。六是在抓全面贯彻落实中,加强对村级“三资”管理、工程项目建设廉政风险点的预警,增强监督预警的靶向性。七是强化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系统监控,实行监督部门网络定期监控农村集体三资运行情况,实行了廉政风险的预警和控制全覆盖。

四、建立检查考评机制

县纪委明确将村级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对乡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细化乡镇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职责。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加强指导督促、定期检查。按照“阳光村务工程”常态化管理的要求认真履职,共进行各类业务培训16次,督查21次。县纪委、农委联合对8个乡镇20个村的“三资”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对个别村非生产性支出过大的问题进行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结合村级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深入推进, 一是加强村(居)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考核评价,县防控办加大对乡镇抓村(居)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8月中旬分三个检查组对全县村级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二是乡镇加强对村(居)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展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一些工作相对滞后的村(居),使村(居)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到位。三是加强业务指导,不断修改完善权力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风险点排查、防控措施及相关制度制定。四是注重发挥党员群众的民主评议作用,探索机制,形成让党员群众来监督村(居)权力运行。五是健全完善以“廉政指数”测评为内容的六位一体社会评价体系,进一步细化了“廉政指数”测评内容,使评价内容更加科学,加大了反向测评力度,使群众评价反映的情况更加具体,扩大了“廉政指数”测评范围,确保测评结果能代表绝大多数人的真实意见,努力提高评价的公信力,用“廉政指数”测评检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含金量”,进一步深入推进了村(居)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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