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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论解读(连载六)

 自学中医的医馆 2013-01-24

(伤寒论解读连载六——伤寒论条文1-11

辨太阳病脉证并治(上)

  

一、太阳之为病,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

    本条被公认为太阳病的纲领。

    一般的认为,凡是具有“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等症状的患者,就属太阳病。不一定全部证具备,发热和恶寒则是必备的症状。

   我认为,此纲领应该增加一个“发热”。按说,凡三阳病,包括他们的合并病,都呈现出一派的热像,即太过。本不必把“发热”一证单独列出来。但考虑到现在人们的认识,还是列出来,尽管属画蛇添足,权且如此吧。其治疗原则是“发汗”,或者以“见汗”为知。“恶寒”一证在太阳病中很重要。恶寒一证是区别太阳与阳明病的必要指标。

    按照我的理解,张仲景老师的在“辨xx病”之阶段。仅仅是为了确定患者的病理反应的属性。不是患者的症状齐全才能确定患者属“x病”。而是患者只要有相关的症状,就可以判断为属“x病”,有是证,即属是病。然后根据患者的病理属性确定大的治则。此也是我本次解读《伤寒论》的创新的原则之一

   凡阳性病,以发热为基本条件。都属太过。从热型上分,恶风寒为太阳病;恶热为阳明病。

二、太阳病,发热,汗出,恶风,脉缓者,名为中风。

    此为在《伤寒论》中给太阳病之中风证的定义。

三、太阳病,或已发热,或未发热,必恶寒,体痛,呕逆,脉阴阳俱紧者,名为伤寒。

    在《伤寒论》中给太阳病伤寒证之定义。

    不过,通观《伤寒论》全书,在后面论述中,“伤寒”这个词在很多时候表述的是另外一个概念:即患者因感受风寒而得病,也就是后世所说的“感冒”了。与“太阳伤寒”的定义不太一致,特提请注意(有专文)。

四、伤寒一日,太阳受之,脉若静者,为不传;颇欲吐,若躁烦,脉数急者,为传也。

     此“伤寒”即后世所谓的“感冒”,已经不是经文第三条所定义的“太阳病伤寒证”意义上的伤寒了。患者是否“传经”也就是变证,可以凭脉证。

五、伤寒二三日,阳明少阳证不见者,为不传也。

    此“伤寒”也即后世所谓的“感冒”,此条告诉我们,临证要先区分“病”。没有少阳病、阳明病的症状,就是单纯的太阳病。

六、太阳病,发热而渴,不恶寒者,为温病。若发汗已,身灼热者,名曰风温。风温为病,脉阴阳俱浮,自汗出,身重,多眠睡,鼻息必鼾,语言难出。若被下者,小便不利,直视失溲;若被火者,微发黄色,剧者如惊痫,时瘛瘲;若火熏之,一逆尚引日,再逆促命期。

发热,常规属阳性病。此时可以参看其他证和“脉”来细化患者属何“病”或某某合病。由患者的“渴,不恶寒”的症状可推断出患者的里热重,此证属阳明病。在张仲景书里,渴证属阳明病,发热而不恶寒也属阳明病或阳明外证。所以特地的把容易混淆的“病”提出来,引起注意。此应属阳明病,热盛。

张仲景老师为什么在此专门把“温病”单列出来呢?我的感觉,此文不应该出现,因为张仲景老师的《伤寒论》一书是按照“六病”理论对疾病进行分类的,所以此六病应括万病。而在这里突兀的拉出来一个“温病”这个新名词,我认为应该不属于张仲景的六病系统。六病之外而单列“温病”,肯定破坏了《伤寒论》一书的整体性。我的猜想,是不是别人掺入的?内经里是有“温病”?

    我认为:不是张仲景老师不治“温病”,而是在张仲景老师《伤寒论》的系统里,压根就没有“温病”这个概念;张仲景老师只有六病的概念——此为俺的“独家”观念,呵呵,不知是否属原创。

赵洪钧老师在《中西医结合二十讲》书中专门转述了柴中元老师在《温病求真》所研究的:在《伤寒论》中治疗所谓温病的方子,以治疗温病初起,现摘要如下:

辛凉解表法——麻杏石甘汤:见《伤寒论》第62条。

燥湿解表法——瓜蒌桂枝汤和葛根汤:见《金匮痉湿篇》第11、12条。

除湿解表法——麻黄加术汤:见《金匮痉湿篇》第20条。

清热解表法——白虎加人参汤:见《金匮痉湿篇》第25条。

苦寒清热法——黄芩汤:见《伤寒论》第172条。

   以上专家研究,也支持我的结论:张仲景老师不论“温病”,并不表示不治所谓的“温病”,只是称谓或者“体系”有所不同而已。

七、病有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发于阳,七日愈;发于阴,六日愈。以阳数七,阴数六故也。

本条其实很重要。本条是《伤寒论》中区分阴性病与阳性病的纲领性条文,切记。属“大法”

关于“六七日愈”,不理解故不解。

八、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若欲作再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

    本条告诉我们:太阳病可以自愈,个人素体好的经过七天,基本就痊愈了。俺不懂针灸。不解。

九、太阳病,欲解时,从巳至未上

     欲解“患太阳病时人体应激反应的发热程度”,可以从一天中“巳至未”这段时辰的发热状态来类比理解。

     本条条文不是表示患者在什么时辰病愈的概念,而是比喻患者在患太阳病时的应激反应发热的程度。

在《伤寒论》中,“病”一般称“痊愈”,而“证”则称“解”。

所以,此处的“解”应属“理解或了解”而非“病愈”的概念。

十、风家表解而不了了者,十二日愈。

    太阳中风,解表后,还得十二日愈;是告诉医生和患者,中风是素体虚,服药解后,也应该进行一段时间的调养才“病愈”。注意“解和愈”的区别。

十一、病人身大热,反欲得衣者,热在皮肤,寒在骨髓也;身大寒,反不欲近衣者,寒在皮肤,热在骨髓也。

    此条是“真寒假热与真热假寒”的区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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