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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线电视和天然气初装费,掏的是哪门子钱?

 光杆 2013-07-02

如此“初装费”,掏的是哪门子钱?
2013-05-29 09:05:51   来源:保定晚报   评论:0


    “有线电视和天然气初装费不都取消了吗,怎么还要收我们的钱?”近日,市民许先生反映了他验收新房时的困扰,并质疑楼盘开发商有乱收费的嫌疑。

    业主:早已被取消的收费咋还存在?

    据许先生介绍,2010年6月他在阳光盛景小区购买了一套百余平米的房子,合同约定于去年底交房,但因配套设施不全等问题,房子拖到今年3月才正式交工。

    “开发商通知我交清后期费用,领钥匙。”许先生说,在开发商列出的后期费用清单中,包括3075元的天然气初装费和360元的有线电视初装费。“我上网查了相关资料,有线电视和天然气初装费分别在2009年、2010年已先后取消。开发商却说,按照公司规定,必须交齐全部费用才能领钥匙。这不是乱收费吗?”最终,许先生因质疑开发商违规收费,未与对方达成一致,直至今日也没拿到新房钥匙。他认为:“不是钱的事,而是在道理上较真,我掏的是哪门子钱?”

    开发商:不合法的费用我们不敢收

    20日下午,记者拨通了阳光盛景售楼处办公室的电话,一位自称姓胡的工作人员听记者转述完许先生的疑虑后,解释说:“交房时,有部分业主反映过类似问题。为给大家一个满意的答复,我们曾向物价局询问过有关有线电视及天然气初装费的问题。”她表示,阳光盛景小区楼盘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规定的开工日期是在2008年底,因此根据物价部门的相关文件,开发商收取上述两项费用是合理的。“不合法的费用我们不敢收,业主如有疑虑,可去物价局核实。另外,购房合同里有明确条款说明后期费用中包含的项目,业主已经签字确认过。”

    广电网络:只对新建小区开发商收取工程建设费

    记者致电河北广电网络集团保定分公司,李姓工作人员针对许先生的疑问,综合公司相关部门的解答,给出了一份书面答复。

    回复中表明,“从2009年开始,我们已经取消光节点到用户家部分的工程费用了,但光节点以上是对开发商部分收取的,只对其收取有线电视工程费。”

    记者又联系了市物价局行费处,于姓工作人员找到了一份省物价局于2009年3月6日下发的《河北省物价局关于明确我省有线电视相关收费政策的通知》(冀价行费[2009]3号),其中的第一条规定,取消新装模拟有线电视初装费。各设区市(扩权县)制定的模拟有线电视初装费(或称入网费、并网费、网络改造费)等名目的收费一律取消。“该通知自2009年3月15日起执行,目前的新建小区都不应再收。”

    天然气初装费“不允许单收”有时间节点

    对于新建小区的天然气初装费是否应由业主承担的问题,市物价局经费处的工作人员称,根据河北省物价局印发的《河北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十条规定:新建商品房城市燃气初装费,应作为开发建设成本计入商品房价格,由房地产开发单位缴纳,不得向住户单独收取。本规定自2010年8月20日起施行。因此,以楼盘建筑工程许可证上规定的合同开工日期为准,2010年8月20日以前开工的商品房,开发商可向住户收取燃气初装费。”

    燃气总公司办公室的门女士解答阳光盛景小区业主的疑问说:“我公司一向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向新建商品房的开发商收取‘城市燃气入户安装费’。”她表示,该公司业已向阳光盛景小区开发商收取上述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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