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赤子之心若天,故物莫之伤,亦莫之能伤。老子重返璞归真,即使人能返还于赤子之性天,道化天化,而不人化物化兽化也。古 之修道者,不化于人而化于天,不与人为徒而与天为徒者,唯“真人”能之。庄子言“何谓真人”曰:“古之真人,不逆寡,不雄成,不谟 士。若然者,过而弗悔,当而不自得也。若然者,登高不傈,入水不濡,入火不热,是知之能登假于道者也若此。古之真人,其寝不梦, 其觉无忧,其食不甘,其息深深;真人之息以踵,众人之息以喉。屈服者,其嗌言若哇;其嗜欲深者,其天机浅。古之真人,不知说生, 不知恶死;其出不訢,其入不距;翛然而往,翛然而来而已矣。不忘其所始,不求其所终;受而喜之,忘而复之;是之谓不以心捐道,不 以人助天,是之谓真人。”此与上文旨意正合,亦可视为老子本章之广义训诂。盖赤子者,如庄子所谓天真未凿之“浑沌”也,日凿一 窍,七日而浑沌死;以开其人道,则背其天道,有违自然法则矣。夫死生,夜旦之常,天命之不可或遁者也。故益生与行气以冀长生, 皆非自然之道矣。“自古长生无妙药,安天乐命是良方”。能保其赤子之心,无识无知,无欲无念,无思无虑,一任天行,则真常之性, 自得其长养而勿失。不益生,不为强,以一任其自然,则自合于道矣。不道则早已!能体性抱神,虚无恬淡,精一无为,乃合天德;与 物相与,而大同于物,无忤于物,亦不相伤,故无入而不自得,无处而无不忘也。其生也天行,其死也道化!化其所化,而亦忘其所 忘,是真天之赤子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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