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中央编办《“十二五”时期机构编制工作指导意见》和《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身心安所 2013-10-06
济南机构编制信息(第49期)
日期:2012-03-19   浏览量:

 

【上级动态】
△我省出台“十二五”时期机构编制工作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战略部署,根据中央编办《“十二五”时期机构编制工作指导意见》和《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经省编委同意,省编办近日印发《山东省“十二五”时期机构编制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科学分析了我省“十二五”时期机构编制工作面临的形势,对我省“十二五”时期机构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作了总体安排,提出了“十二五”时期我省机构编制工作的六大工作任务。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一是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推动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完善政府职能体系。完善经济调节职能,严格市场监管职能,强化食品药品、医疗卫生、安全生产等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领域的监管职责。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强化促进就业、住房保障等职能,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明确和强化部门责任,探索建立部门责任体系,健全行政问责制。二是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三是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坚定推进大部门体制改革,合理界定政府部门职能,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积极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继续深化“窗口”机构改革,规范开发区管理体制,完善开发区机构编制管理。四是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体制机制改革。配合做好强化政府社会管理与服务、创新基层社会管理服务体系等工作。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政府和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关系,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市场执法体系。加强食品监管,强化监管责任。加强政府应急管理的综合协调和联动机制,健全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系统性风险防范预警体系和处置机制。会同有关部门调整省级以下工商、质监管理体制。配合推进部门、企业管理的公检法管理体制、医药卫生、教育等相关领域改革。五是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和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
(二)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推动公益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一是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按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细分为公益一类、公益二类、公益三类。2012年底前,基本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工作。二是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规定,严格认定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结合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统筹考虑机构职能的优化整合,能转职能的不转机构,确需转机构的可以调整为内设机构,必须单独设置的要按照精简效能原则设置。对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将属于政府的职能划归相关行政机构。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改革,不得突破政府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额,2015年底基本完成。三是加快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养老、医疗等过渡政策,加快转企改制,2013年底改革基本完成。四是深化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改革。2015年底,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的改革在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和财税政策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管办分离、完善治理结构取得较大突破,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制度环境进一步优化。五是探索建立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准入管理制度,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公益服务需求。
(三)完善事业单位监管机制,提高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水平。一是构建事业单位监管政策框架。研究制定关于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的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逐步构建事业单位监管的政策框架。二是规范事业单位法人核准登记工作。推行登记管理事项实地核查制度,加大事业单位章程的审核力度,衔接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涉及的登记管理事项的调整,配套做好变更和注销登记工作。严格规范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社会组织的法人登记。实行网上登记监管。三是建立事业单位绩效评估考核长效机制。对事业单位运营状况、服务质量和效率进行考核,先行对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绩效考核。开展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四是推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探索建立事业单位重要事项和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开制度。五是完善事业单位年度检查和专项检查制度。完善事业单位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四)加强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提高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一是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各级党政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和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的各类专项编制员额都不得突破。严格事业编制使用范围,合理控制总量。二是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研究提出合理确定事业编制总量的原则和标准,以市为单位,探索建立事业编制总量调控机制。规范编制和领导职数的使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消化解决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和超编问题。实行动态调剂,着力优化结构。三是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方式。扎实做好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在2012年10月底前完成。推进机构编制精细化管理。通过完善和细化部门“三定”规定、规范行政审批环节和流程等方式,逐步实现职能精细化管理。在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推行编制使用审核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合理确定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结构。四是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将机构编制管理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纳入综合考核体系和年度目标考核体系。试点推广部门主要负责人机构编制管理责任离任审计制度,探索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纳入党委巡视工作范围。加强中央、省重大决策部署和机构编制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定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预防工作意见。健全“12310”举报电话等社会举报受理平台。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五是提高机构编制工作信息化水平。落实好《山东省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发展规划(2011-2015)》,完善以“两个网络平台、三个应用体系、三个保障机制”为基本构架的全省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体系。做好域名注册管理等工作。
(五)完善机构编制法规制度,推进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一是抓好现行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的落实。加大机构编制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将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教育培训内容。二是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法制化建设。研究制定《山东省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山东省政府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办法》、《山东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公立医院、高校、公办幼儿园等领域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不断完善机构编制标准体系。三是认真做好机构编制理论研究和调研工作。
(六)加强机构编制部门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按照完善职能、健全机构、优化结构、提高素质的总体要求,以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为重点,以创建“学习型、创新型、务实型”机关为载体,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勤奋务实、开拓进取、公道正派的高素质机构编制干部队伍。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