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诗词的格律标准浅析

 谁清斋 2013-10-21

【夜郎原创】“格律标准”之我见 - 夜郎泉韵 - 夜郎泉韵

******************************************

“格律标准”之我见

——摘自拙作《诗词咀英》

 

一、现在,我们常见的“格律标准”属易学易懂的启蒙阶段,只要对照一下,什么都明了了,是诗词入门的好帮手、好伙伴。很多朋友本来就很喜欢古诗词的,有了这么一个“工具”,因此也跃跃欲试,自己动手琢磨学写诗填词了。这对我们中华文化的瑰宝——诗词的发扬光大起到了普及推广的良好作用。我们从“格律标准”中也可以看出,其中就有可平可仄的地方,说明了诗词格律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我们还可以悟出可平可仄的地方是有一定的规矩的,于是又出现了所谓“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易学易懂的“口诀”。殊不知,唐宋的古诗词博大精深,不是一两个格律公式或者“口诀”就可以驰骋诗山词海了。对于一个已经上路的诗词爱好者,要想继续深造,就不应该满足于这类知识而一直停留在启蒙阶段。此外,许多文学网站和圈友把“格律标准”放在首页,并以此作为标准来“衡量”律绝是否有出入。这并不错,但不全面。综观唐宋的律绝都有拗救,而“格律标准”却没有如何“拗”,如何“救”的标准,显然没有囊括更深层次的唐宋律绝的总体概念。(此外,“格律标准”的编撰因出发点的缘故,删减了一些本不该删去的非生僻字,以及少量入声字也不在“标准”中的仄声韵里。)如果用此“标准”去评判诗友们的作品是否合律,也许会出现一些冤假错案

二、应该知道,有了拗救反而多了许多自由,发挥的空间也大了许多。拗救的产生就是不伤意、不死板,自然贴切。没有拗救的格律诗只能“跟它走”,很难达到自己想要的最佳效果。诗词是带镣的文体。而“拗和救”就是加长了手铐脚镣,发挥的空间大了,使意境表达得更完美。作为词来讲最为明显,凡是第一个填词(既是第一个写词的作者,也就不存在“填”,称自度词)的人,其平仄是一成不变的,无“可平可仄”而言。但到后来,人们按自己的情志恣意发挥,就改变了一成不变的词谱(甚至词牌名也会因后人的佳句而改变,出现了一词多名、一名多体的现象),也就出现了很多可平可仄的地方。填的人越多,可平可仄的地方也就越多,反之就越少,甚至是“全额”平是平、仄是仄的词谱。出现可平可仄的现象,就是因为“诗言志,志达情”,诗人们不愿为格律而伤志损情。近代国学大师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开宗明义的第一句话就是“词以境界为最上”!词宽诗严,就诗而言,诗人们宁愿违反格律(称“拗”)也要充分发挥自己的情志。问题是,拗了怎么办,古人就在其他的位置改动一下平仄,使其读起来仍旧保持抑扬顿挫铿锵有味,这个改动的地方就叫“救”。那么,哪些地方可以“拗”,哪些地方可以“救”?经过千余年的实践、归纳、总结,最后到我们今天就形成了“拗救”的规矩。是作为正规格律的一个补充。

举个大家都熟悉的例子: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林逋山园小梅)

这句的平仄原来是:仄仄平平平仄仄 平平仄仄仄平平(第1、3两字均可平仄)。但上句第5字平处改成了水(仄),如果后两字不变,就成了仄仄仄(三仄尾了),而末字是绝对不能改动成平声的,唯一能改动的就是第6字了。事实真的是这样:清(平)。诗人为什么偏要这么“折腾”呢?就是不能以格律伤情志! 关键还在于,水清浅对月黄昏(1+2句式):水对月、清浅对黄昏(且清与黄又是颜色音对),如按格律,诗人就无法不伤情志,我们也就永远欣赏不到这么美好的诗句了。其实,这个句子值得学的地方还很多:1、“疏”平了(虽可不救),但下句的暗(平变仄)救了疏(古法称“救头”);2、下句的浮(仄变平)又救了暗(古法称补平)。

三、主要的拗救有:

1、第一个必须救的是犯“孤平”。以五言为例,在“平平仄仄平”的句式中,第一字若用了仄声,成“仄平仄仄平”,中间只有一个平声了,这就属“孤平”,它的特殊性在于是韵句(双句),前不救后,只能在本句救。这时,就必须把第三字仄声改为平声,成“仄平平仄平”(中间有两个平挨着了),即第一字拗,第三字救。其实,凡是中间没有两个平声挨着,只有一个平声的句子,都属“孤平”(而不是指五个或七个字里有了两个平声就不是孤平)。但现代格律诗对于“孤平”的理论是:只把“仄平仄仄平”的句式称之为“犯”孤平,必须救。而对其他句式中的孤平不叫“犯”,可以不用救。)连王力先生对这一理论也表示“困惑”。不过,我倒以为,幸好只有这么一个“孤平”要救,要是其他所有的孤平都要救,那么广大的爱好诗词的朋友们就很全面难掌握了。

这个第三字救孤平的句式,还有另一个功能,就是可救上句第三字的拗(甚至第四字的拗也可以救):仄仄平仄,平平仄平(或仄仄平仄,平平仄平)。

——救上句第三字如:

落日边下,秋原外闲。(王维:登裴迪秀才小台作)

促织微细,哀鸣动人!(杜甫:促织)

——救上句第四字如:

落日池酌,清风下来。(孟浩然:裴司事见寻)

况有台月,如闻外笙。(刘禹锡:秋日书怀)

2、第二个必须“救”的还有一个句式,就是“平平平仄仄”的句式。(就是前面所举林逋山园小梅的例子)当第三字用了仄声,便成了三仄尾(一三五在此就出现问题了)。怎么“救”呢?我们的先哲们很巧妙:把第三、第四两个字的平仄对换,成:平平仄平仄(二四六在此也不全面了)。其句式到后来没人认为是“拗救”了,(王力先生定为“特例”也是无奈之举。)这在唐宋时期反而成为诸多名家的一种“时尚”:

——五言:

言陪柏梁宴,新下建章台。(王维奉和圣制)

檐飞宛溪水,窗落敬亭云。(李白过崔八丈水亭)

何时占丛竹,头戴白乌巾。(杜甫奉陪郑驸马)

山桥断行路,溪雨涨春田。(欧阳修离彭婆值雨)

排云数峰出,漏日半江明。(杨万里明发新涂晴)

——七言:

日色悠扬暎山尽,雨声萧飒渡江来。(白居易百花亭晚望)

欲问吴江别来意,青山明月梦中看。(旧“看”平)(王昌龄曹宅夜饮)

寒树依微远天外,夕阳明灭乱流中。(韦应物舟行入黄河)

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林逋山园小梅)

栽种成阴十年事,仓皇求买万金无。(苏轼傅尧俞济源草堂)

连考状元的殿试也敢这么写,如:元稹的河鲤登龙门:“回瞻顺流辈,谁敢望同升。” 足以说明它已不属“拗救”的范畴了,所以在段落开头的救打了引号。(因为“拗救”在应试中毕竟不属正格,因为谁也不敢在这种场合玩“拗救”。)从上面举的十个例句,我们不难发现,这些“特拗”其五言第一字(言檐何山排、以及殿试的回),七言第三字(悠吴依横成),无一例是仄声。就不再是可平可仄的了,而是必平,要注意!

还有一些拗与救,属于可救可不救的,就不赘言了。

 伊人 

      伊人边框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