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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格律诗里的“一平救三拗”

 杏坛归客 2017-11-03

浅议“一平救三拗”

作者:袁彰俊


    在格律诗的欣赏和创作中,经常会遇到“拗救”这个词,初学者对它知之不多,感到很神秘。其实,只要你认真学习,要了解它、掌握它和运用它并不难。

什么叫“拗”?拗即拗口。在格律诗中违反了平仄格律,该平而为仄,或该仄而为平,读起来不顺口,就叫“拗”。什么叫“救”?救即补救。在格律诗中,如果一个句子拗了,在本句或对句的适当位置上加以补救,该仄而为平,或该平而为仄,就叫“救”。“拗”和“救”合起来,就叫“拗救”。拗救是一种高超的创作技巧,它虽然增加了读者分析诗的难度,但却给格律诗的创作带来了方便。


    拗救的种类和方法有多种,本文不作全面的介绍和评析,只就“平平仄仄平”句式第三个字改用平声后,在拗救方面所起的作用,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平平仄仄平”句式,是五言格律诗的一种律句形式,它的第三个字异乎寻常。按照正格,它应为仄声;按照“一、三不论”,它应仄可平。除此之外,它还另有奇处。只要它改用平声字,便可以像灵丹妙药一样,补救本句或出句中三个字的“拗”,能够“一平救三拗”。



这个平声字可以救哪三拗呢?


    一、救本句“孤平”


    何谓“孤平”?历来说法不一。传统的“孤平”定义是:在“仄平仄仄平”句式中,“除韵脚之外只有一个平声”。但也有一些现代学者认为,这个沿用多年的孤平定义,并没有说明孤平的问题所在。所谓孤平,应该是指句中的平声都被“孤立”了。句中的平声都被仄声分割开来,成了“孤立”的平声,所以称“孤平”。孤平的“孤”字不是单一的意思,而是孤立的意思。因为在每一个律句中,必须至少有一处是两个平声相连的。


    对孤平的释义虽然不尽相同,但孤平是格律诗的大忌却是公认的。在过去,科举考试如果犯了孤平,诗就可能会被判为不及格。在现在,犯了孤平也会被认为是犯了最大的诗病。因此,孤平是必须加以避免的。



    在“平平仄仄平”的句子中,如果第一个字根据诗意必须使用仄声字,没有办法更换,那么,这就犯了孤平。犯了孤平,就必须加以拗救。拗救的方法是,把第三个应仄可平的字改用平声,使句子变成“仄平平仄平”,就算把第一个字的孤平救过来了。如李白《夜宿山寺》中的“恐惊天上人”,就是这种例子。“恐”字应平用仄,犯了孤平;“天”字应仄可平,改用了平声,就等于把“恐”字的孤平补救了。这种对孤平的救,有人称为“孤平救”,有人称为“救孤平”。由于孤平句本质上也是拗句,所以也有人把这种补救称为“拗救”或“孤平拗救”。还有人把这种方法总结成“一拗三救救孤平”。叫法虽然不同,但其本质却都是一样的。


    孤平被救之后,就不再算是毛病了。正如王力教授所说:“拗而能救,就不是病”。通观唐、宋和当代名人大家的诗作,犯孤平者极为罕见,可以说是绝无仅有。但孤平拗救的诗句却比比皆是,说明这是诗界历来公认的规则,是约定俗成的。


二、救出句小拗


    在“仄仄平平仄”和“平平仄仄平”组成一联时,如果出句的第三个字用了仄声,上联就成了“仄仄仄平仄”,这种句子就成了“小拗”,有的书称之为“拗句”。挽救小拗的方法,是把对句的第三个应仄可平的字改用平声,这样以来,此联就成了“仄仄仄平仄,平平平仄平”。如李白《送友人》中的“挥手自兹去,萧萧班马鸣”,就是“自”字拗,“班”字救。这种拗救的方法,属于对句救出句,所以有人把它总结为“出三拗,对三救”,或“上三拗,下三救”。


    古人把孤平都看得很重,基本上是有孤必救。但对于小拗,却看得相对较轻。有人认为,既然有“一、三不论”的说法,那么小拗就只能算是半拗,可以救,也可以不救,不救也不能算是太大的毛病。因而也就有了“出三拗,对三救,可救可不救”的说法。如柳宗元《别舍弟宗一》:“一身去国六千里,万死投荒十二年”,“六”字拗,不救。李白《送友人》:“此地一为别,孤蓬万里征”,“一”字拗,不救。李白《听蜀僧弹琴》:“为我一挥手,如听万壑松”,“一”字拗,不救;“不觉碧山暮,秋云暗几重”,“碧”字又拗,又不救。可见,古人对拗句,偶尔一用,还是允许的。当然,如果能救,还是尽量去救。


三、救出句大拗


    在“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一联中,如果出联的第四个字用成了仄声,那么出句就成了“仄仄平仄仄”,这就突破了“二、四分明”的界限,成了名副其实的拗句。对这种句子,有的书称作“大拗”,有的书称作“拗句”,还有的书认为这根本就不算“拗”,只能算是“出律”。不管怎么称呼它,这种句子是一定要救的。救的方法,就是把对句的第三个应仄可平的字改用平声字。这样以来,全联就成了“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平”。如白居易《赋得古原草送别》中的“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不”字应平而仄拗,“吹”字应仄而平救,就是这种例子。这种拗救的方法,叫做“出四拗,对三救,一定得救”。


四、单救、双救和三救


    如果“平平仄仄平”句中的第三字改用平声后只救本句的孤平,或只救上句的小拗,或只救上句的大拗,这种拗救一般称为“一平单救”;如果在拗句的下句紧跟一个孤平句,在救孤平的同时,就把上句的拗也救过来了。一个平声字,既救了本句的孤平,又救了上句的拗,这就叫“一平双救”。如李白《宿五松山下荀媪家》中的“我宿五松下,寂寥无所欢”,“五”字小拗,“寂”字犯孤平,“无”字是“一平双救”;如果同时救孤平、救小拗、救大拗,则称作“一平三救”。如陆游《夜泊水村》中的“一身报国有万死,双鬓向人无再青”,联中“有”字小拗,“万”字大拗,“向”字犯孤平,“无”字便是“一平救三拗”。这种方法,有人总结为:“出三拗,出四拗,对一孤平,对三救,必须救”。


    顺便说明,七言格律诗只是在五言格律诗句的前面添加两个相应的字,后边的五言和五言格律诗完全相同,所以,七言诗的单救、双救和三救,依五言格律诗类推,在此不再另加详述。


五、一平三救的妙处


    从字面上看,拗救的意思是出现了不合格的拗句,而后想办法加以补救。实际上,单从字面上来理解拗救的含义,并不是很准确。拗救不是出现了失误,也不是出了“次品”。拗救和变格,实际上是一种十分复杂而又需要掌握的规则,一种高技巧。在唐、宋诗作中,有些变格、拗句的句式,用得几乎不比正格少,可以说是正副难分。


    初学写诗的人,按照正常的平仄格式去创作,不用变格和拗救,当然无可厚非。但是,这样以来,选词造句的自由度就小多了,诗有时也会显得呆板。因此,即使你不用变格和拗救的规则去写诗,也一定要懂得它。如果你一点也不了解它,就无法正确判断一首诗究竟是不是合律,很可能会把高技巧的诗句误认为违反了格律。有的人就是因为不知道全仄声的五言诗,是可以从对句加以补救的,所以往往会把好的诗句误认为是错句。


    “平平仄仄平”句中的第三个字,确实是一个神奇的字,它在格律诗的创作中大有妙用。首先,它可以扩大遣词选字的范围,从而保住某些必须用的字,提高诗句的质量。试想,在“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一联十个字中,因为下联第三个字使用了平声字,从而使上联第三个、第四个和下联第一个,三个应平字都变成了可平可仄,这给诗的创作带来多么大的方便啊!其次,它可以完成某些高难度的对仗,特别是一些涉及地名、人名、物名或数字的对仗。如“不如意事常八九,可与人言无二三”;“马蹄践雪六七里,山嘴有梅三四花”等,若没有“无”字和“三”字的救,是难以收到如此美妙的效果的。其三,用好这个平声字,还可以增加诗句的变化,产生高古的气韵。有一些唐、宋诗人,有时故意在一个特定的地方用拗字,以便在另一处相救,追求的就是由此而产生的变化和高古的格调。


    这个平声字具有如此奇妙的作用,所以我们很有必要认真地去学习它、研究它,从而熟练地掌握它和运用它。尽量的扩大自己的创作空间,创作出更多的好诗来。


(原载:《原阳诗词》、《菊韵集》、《乡居拾梦》、《河南诗词学会2013年诗词理论研讨会交流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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