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要严把“五关”

 指间飞歌 2014-08-10

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要严把“五关”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发表时间:2014-02-20 星期四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基层公务员来说是福音,也给基层政府选拔任用干部提出了新的标准与要求,在选拔中要坚持以下几点。

一是严把选人用人标准关,在用人导向上提高公信度。必须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基本标准,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坚持任人唯贤、公道正派。重用那些政治坚定,工作有实绩,清正廉洁,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要注重围绕群众公论选用干部。要坚持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核中注重群众公论,对多数群众不拥护的干部不能提拔使用,防止用错人、错用人。

二是严把选人用人程序关,在操作过程上提高公信度。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是选拔干部的法制性行为规范,是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行为准则。公开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实行“阳光操作”,有利于群众对选拔过程进行了解和监督,从而减少了“暗箱操作”的空间。

三是严把选人用人群众公认关,在还权于民上提高公信度。为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建设,在干部的选拔工作中进一步体现党内民主,坚持群众路线,落实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真正做到还权于民。在民主推荐和干部考察工作中要进一步贯彻落实群众公认原则。

四是严把选人用人考察关,在考核评价上提高公信度。干部考察工作,是正确识别、评价干部的关键环节,是科学测定干部各项能力和群众满意度的重要体现。因此,应明确考察评价和选拔任用干部的导向,坚持群众公认、德才兼备原则,注重全面考核评价干部的思想作风、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公众形象,而且还要着眼于提高考察工作的透明度,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考察工作中来,扩大考察的覆盖面,提高准确性。

五是严把选人用人监督关,在监督管理上提高公信度。尊重和维护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权,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保证,也是减少用人失误的有效保障。让干部接受群众的监管,有利于促进“能者上、弱者下、平者让”用人理念的实现。为此,要建立完善全方位、立体化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