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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海燕:落实监督责任不错位、不越位、不缺位--三湘风纪

 徐徐读书 2014-10-17

黄海燕:落实监督责任不错位、不越位、不缺位

编辑:黄纯芳   发表时间:2014年10月14日 08:08    来源:三湘风纪网   浏览数:491

省经信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黄海燕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廉政建设中的监督责任,要切实做到不错位、不越位、不缺位。

    中心工作不错位。对纪检监察部门而言,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这个中心工作就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六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近年来,省经信委纪检组在上级纪委的领导下,切实做好重点岗位效能监察,严格落实述职述廉制度,在财务管理、人事纪律、公车管理、阳光政务等重点领域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了坚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中心工作不动摇,为全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业务工作不越位。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六次全会明确提出,纪检监察机关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明确职责定位,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因此,纪检监察机关应紧紧围绕党章赋予的“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及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及时放掉不该管的业务工作,把主要精力放到改进作风、惩治腐败、执纪监督上来。省经信委作为全省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承担着很多具体而微的经济事务综合协调,纪检组作为派驻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我们坚持摆正自己的正确位置,在业务工作上做到不分管、不插手、不干预,集中力量做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工作,做好补位而不是越位,很好处理了监督工作和派驻单位主体工作的关系。

    监督工作不缺位。作为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是天职,要做到党委(党组)中心工作安排到哪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察就跟进到哪里。要着力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作为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正人先正己,自觉带头遵守和维护党纪国法尊严。近年来,省经信委纪检组通过建立一整套规范的工作责任制,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方面作了很多有效尝试。比如,建立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与其它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的工作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纳入机关工作“季度目标管理”等,有力发挥了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作者系湖南省经信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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