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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

 光在宇宙的足迹 2014-12-10

为打破“一把手”权力过分集中的传统格局,促进公共权力规范、透明、高效运行,去年4月,秦皇岛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联合下发通知,在全市范围内正式推行“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明确规定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本部门本单位全面工作,不直接分管财务、干部人事、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形成正职领导、副职分管、集体决策、纪检监督机制。

该市推行的这项制度,合理分解了全市各单位“一把手”的“话语权”、“签字权”、“裁量权”等权力,促使各单位“一把手”从“操作员”变成了“监督员”,副职从“服从者”变成了“操盘手”。真正让党政正职从繁冗的具体工作中解脱出来,做到放手而不撒手、不直管而强监管。

此外,秦皇岛市纪委规定,全市各部门各单位的“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都要坚持集体决策原则。同时还要在班子议事决策中,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

为确保“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有效落实,今年8月,市纪委督导组对全市各单位和部门进行了督导检查,对没有按规定落实的相关单位下发了廉情预警通知书,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责令限期整改。

秦皇岛市纪委推行的“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扎紧了权力制衡的制度笼子,在“一把手”与腐败之间构筑了一堵牢不可破的“防腐墙”。目前,全市9个县(区),80多个市直单位(高校、医院等)已经把“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基本落实到位。一些县(区)还将这一制度延伸到村“两委”班子,实现了市、县、乡、村四级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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